当前位置:首页 » 招商策划 » 发改委招商引资完成通报

发改委招商引资完成通报

发布时间: 2021-11-06 14:55:55

❶ 如何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招商机制,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领域,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分工协作,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办事效率,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
二、完善招商引资领导机制
调整和补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担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副职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县政协联系招商引资的领导,县政府分管发改、财政、招商、工业、国土、环保、建设、劳动等工作的副职和衡东工业园管委会、河西新区指挥部(以下统称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政府办、政务中心、优化办、招商、发改、财政、工业、国土、环保、法制、建设、规划、劳动、审计、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招商局,办公室主任由招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衡东工业园招商部、河西新区招商科同时接受县招商局业务工作指导。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发展规划,监督政策和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招商项目洽谈,组织开展招商活动;建立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检查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汇总、检查、通报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统一领导协调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
三、进一步理顺项目推进机制
统一项目流程。所有招商项目和客商首先由招商局进行前期接洽和备案,再由县招商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局、县工业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和园区管理机构等部门,及时对在谈项目进行分析论证,重点把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是否达到环保要求和规定的投资强度。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由投资方确定项目中介人,招商局进行备案,并根据各园区产业定位和项目自身情况确定项目责任单位,推荐到合适园区或乡镇进行洽谈。招商局全程参与项目洽谈,并根据洽谈事项起草合同文本草稿。法制办参与项目后期洽谈,并对合同文本草稿进行法律审查。
落户工业园区的项目,由园区主要负责人负责洽谈,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洽谈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现行政策有明文规定且单个项目用地面积在60亩以内的,由园区主要负责人决策并签订项目协议;超出现行政策明文规定确需进行一事一议或单个项目用地面积在60亩以上的,由园区管委会根据洽谈情况,提出建议,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研究决定,项目协议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
落户工业园区范围外的项目,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洽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洽谈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现行政策有明文规定且单个项目用地面积在60亩以内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决定,项目协议由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签订;超出现行政策明文规定确需进行一事一议或单个项目用地面积在60亩以上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根据洽谈情况,提出建议,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研究决定,项目协议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
已签订招商协议的项目由落户乡镇或园区牵头开工,按合同要求开展项目工作,督促投资方投资进度。未按期履约的,自履约期限到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或园区需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
四、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加强项目储备。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工业园区招商部(科)、招商局、工业局和其他有关乡镇或单位,每年策划总投资超亿元、5000-10000万元、500-5000万元项目各5个以上,并制定详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县发改局和县招商局负责项目库的建设和对外发布。
加强用地储备。要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积极利用省政府支持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用地“征转分离” 的政策优势,扩大土地储备,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完善项目台帐管理制度。由县招商局牵头,对全县重点投资信息、在谈项目、签约项目建立工作台帐,制定台帐管理办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工作推进要求。坚持县级领导联系项目制度,对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联系领导、一个专职服务小组,一抓到底,做到“保姆式态度,零距离跟踪,一条龙服务”。
建立项目投资核算机制。项目到达约定建设期限,由招商引资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改、工业、国土、审计、园区管理机构共同对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情况进行核算,并按照合同约定投资强度计算出项目合理用地,对项目用地情况提出意见。项目核算情况应形成文字报告县委、县政府。项目实际用地超过合理用地需求的部分,由财政局、国土局、法制办负责按照土地摘牌价追缴相关费用。
加强信息责任跟踪制度。专职人员要盯紧投资信息,靠前服务,坚持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全力促使投资信息向实质性洽谈阶段推进。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落地的,须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
加强项目合同档案管理。对所有签订的合同文本,实行备案制和存档制。项目合同正式文本县内备案不少于8份,分别由政府办、招商局、财政局、国土局、法制办、工业局和项目责任单位等部门实行备案。各备案单位要确定专人专柜负责项目合同备案工作,完善项目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未经领导许可,合同档案不得对外公开。履约完毕的合同,交由县档案局存档。
 

❷ 如何完善招商引资的政策机制和责任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招商机制,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领域,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分工协作,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办事效率,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
二、完善招商引资领导机制
调整和补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担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副职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县政协联系招商引资的领导,县政府分管发改、财政、招商、工业、国土、环保、建设、劳动等工作的副职和衡东工业园管委会、河西新区指挥部(以下统称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政府办、政务中心、优化办、招商、发改、财政、工业、国土、环保、法制、建设、规划、劳动、审计、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招商局,办公室主任由招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衡东工业园招商部、河西新区招商科同时接受县招商局业务工作指导。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发展规划,监督政策和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招商项目洽谈,组织开展招商活动;建立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检查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汇总、检查、通报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统一领导协调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
三、进一步理顺项目推进机制
统一项目流程。所有招商项目和客商首先由招商局进行前期接洽和备案,再由县招商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局、县工业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和园区管理机构等部门,及时对在谈项目进行分析论证,重点把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是否达到环保要求和规定的投资强度。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由投资方确定项目中介人,招商局进行备案,并根据各园区产业定位和项目自身情况确定项目责任单位,推荐到合适园区或乡镇进行洽谈。招商局全程参与项目洽谈,并根据洽谈事项起草合同文本草稿。法制办参与项目后期洽谈,并对合同文本草稿进行法律审查。
落户工业园区的项目,由园区主要负责人负责洽谈,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洽谈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现行政策有明文规定且单个项目用地面积在60亩以内的,由园区主要负责人决策并签订项目协议;超出现行政策明文规定确需进行一事一议或单个项目用地面积在60亩以上的,由园区管委会根据洽谈情况,提出建议,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研究决定,项目协议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
落户工业园区范围外的项目,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洽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洽谈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现行政策有明文规定且单个项目用地面积在60亩以内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决定,项目协议由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签订;超出现行政策明文规定确需进行一事一议或单个项目用地面积在60亩以上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根据洽谈情况,提出建议,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研究决定,项目协议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
已签订招商协议的项目由落户乡镇或园区牵头开工,按合同要求开展项目工作,督促投资方投资进度。未按期履约的,自履约期限到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或园区需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
四、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加强项目储备。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工业园区招商部(科)、招商局、工业局和其他有关乡镇或单位,每年策划总投资超亿元、5000-10000万元、500-5000万元项目各5个以上,并制定详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县发改局和县招商局负责项目库的建设和对外发布。
加强用地储备。要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积极利用省政府支持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用地“征转分离” 的政策优势,扩大土地储备,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完善项目台帐管理制度。由县招商局牵头,对全县重点投资信息、在谈项目、签约项目建立工作台帐,制定台帐管理办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工作推进要求。坚持县级领导联系项目制度,对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联系领导、一个专职服务小组,一抓到底,做到“保姆式态度,零距离跟踪,一条龙服务”。
建立项目投资核算机制。项目到达约定建设期限,由招商引资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改、工业、国土、审计、园区管理机构共同对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情况进行核算,并按照合同约定投资强度计算出项目合理用地,对项目用地情况提出意见。项目核算情况应形成文字报告县委、县政府。项目实际用地超过合理用地需求的部分,由财政局、国土局、法制办负责按照土地摘牌价追缴相关费用。
加强信息责任跟踪制度。专职人员要盯紧投资信息,靠前服务,坚持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全力促使投资信息向实质性洽谈阶段推进。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落地的,须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

❸ 有知道许昌市政府6号令内容得吗

找到了,不知道你是不是要这个?上你们政府网给找的。

许政办[2009]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建设启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建设启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建设启动工作实施方案

中原电气谷是省政府批准建设的、以电力装备制造业为主体的省级重点工业集聚区,是许昌市未来以工业化推进城市化的带状城区,是中原崛起的重要战略支撑点。中原电气谷的建设和发展,对于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新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快速启动并加快推进中原电气谷核心区的开发建设,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月3日,市长李亚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对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建设启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市长办公会议的要求,构建体制机制,落实机构、人员、项目和资金,做到统一指挥,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分工协作,高效运作,确保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开发建设工作快速启动,取得实效。近期总体工作进度要求:2月底前,完成工作机构组建、开发建设相关政策制定、对外招商资料编制、拟开工项目相关手续报批、建设条件落实等工作,构建体制机制,启动招商引资工作;3月底前,完成中原电气谷核心区“三规一评”编制、许继风力发电项目和中原电气谷创业服务中心项目筹建、中原电气谷启动仪式筹备等前期工作;4月底前,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举行许继风力发电、电气谷创业服务中心两大项目开工仪式和中原电气谷正式启动仪式,全面启动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开发建设工作。

二、工作体制

中原电气谷的开发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能要求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建立以下三个层次的体制架构,尽快形成推进合力。

(一)决策协调机构。市政府成立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指挥部,由市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分管工业的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许继集团、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市工商局、许昌县政府、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河南能信热力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批准中原电气谷(许昌)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

2.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优惠政策,并监督落实;

3.审查批准中原电气谷(许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

4.决定中原电气谷核心区管理服务机构的设立、改组和撤销;

5.决策和协调解决中原电气谷规划、建设、招商、运行和管理中的其它有关重大问题。中原电气谷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电气谷开发建设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二)管理服务机构。先期组建指挥部办公室,适时改组为中原电气谷核心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对中原电气谷核心区行使市级综合管理服务职能,具体负责核心区的统一规划、建设、招商、运行、管理和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电气谷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

2.组织拟定和修改、完善有关电气谷开发建设的政策,报指挥审定后组织落实;

3.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实施和管理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区内各项建设规划;

4.组织实施核心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5.组织建立和完善核心区产业发展服务支持体系,对入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和项目入驻、项目建设、科研开发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市发改委、许继集团各抽调一名副职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和许昌县政府各明确一名副职参与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其它工作人员从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其中市发改委、许继集团各抽调5人,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和许昌县尚集镇政府各抽调1人。所抽调的15人为指挥部办公室固定工作人员,单独办公。办公室暂设三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编制核心区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运行计划并监测和汇总计划执行情况;

(2)负责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与市直各部门、有关乡镇、进驻核心区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

(3)负责指挥部办公室财务、人事、会务、督查、宣传、文秘等日常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4)负责协调核心区内各种社会事务工作;

(5)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内部管理工作;

(6)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车辆与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7)及时承办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商引资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并落实核心区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2)组织实施招商项目策划、筛选、包装、对外发布或推介、客商联络、客商接洽谈判、招商活动组织、投资咨询等招商引资工作;

(3)探讨、实践、改进招商方式,举办各类招商活动,引进项目、资金和人才;

(4)负责进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的审查、批复或转报工作;

(5)做好进区项目跟踪服务,协助办理各项手续;

(6)做好核心区企业的管理与统计工作;

(7)及时承办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规划建设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编制和实施核心区总体规划和分区详细规划;

(2)负责土地征用、划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发放土地使用证;

(3)负责进区项目的选址、定点,办理规划许可证;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园区内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程的招标、投标及开工许可证的办理;

(5)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园区基础设施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

(6)搞好核心区内村庄规划,协助做好拆迁工作;

(7)负责核心区内市政及公共事业的建设与管理;

(8)承办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开发建设实体机构。注册成立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核心区公用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单独核算,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接受指挥部办公室的管理。其主要任务是,按照核心区总体建设规划,搞好区内开发建设项目融资,具体负责实施区内土地综合开发的公用设施建设,投资、参股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发挥投资带动作用。

三、工作机制

建立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转灵活、富有效率的长效机制,强力推进中原电气谷的开发建设。

(一)实行例会制度,建立强有力的决策协调机制

1.指挥部会议制度。由指挥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指挥部全体会议,听取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中原电气谷启动和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各成员单位对指挥部部署工作任务的情况及其它相关部门支持和服务电气谷开发建设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有关电气谷开发建设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2.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由副指挥长主持,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电气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3.指挥部办公室会议制度。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每周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电气谷开发建设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安排落实指挥部会议、联席办公会议部署的工作。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纵横协调的联动机制

把支持和服务中原电气谷建设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纳入目标管理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全市。促使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电气谷开发建设。

(三)实行效能督察问责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1.限时办结制。对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中所需有关单位办理的事项和要求限期解决的问题,统一由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相关单位必须在承诺或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2.跟踪督察制。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和市大项目办全程跟踪督察各级各有关单位落实支持和服务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责任目标和限时办结制情况,督察结果定期通报;

3.责任追究制。对在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服务不到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结相关事项或有其它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由市监察部门按照行政效能过错追究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近期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和完成时限

(一)建立工作体制机制。由市发改委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2月底前全面完成。

1.组建指挥部办公室,做到办公地点、办公经费、办公用具、工作人员“四到位”。市发改委、许继集团、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和许昌县政府按照要求抽调人员。组建指挥部办公室内设机构,将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实现正常办公。由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2月20日前完成;

2.注册成立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并落实工作人员,建立运行机制。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许继集团配合,3月底前完成;

3.将1000万元的电气谷启动经费落实到位。由市财政局负责,2月20日前完成;4.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支持和服务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的职责。主要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制定支持和服务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的工作方案。由指挥部办公室督办,2月25日前完成;

5.制定指挥部例会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支持和服务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效能督察问责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提请指挥部研究。由市发改委、市监察局负责,2月28日前完成。

(二)启动中原电气谷项目谋划、引进和招商引资工作

1.拟定《关于促进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的意见(试行)》,提请市政府研究,由市发改委负责,2月25日前完成;

2.编制《中原电气谷对外合作指南》,由市发改委负责,2月15日前完成;

3.组建招商小分队,赴温州乐清等地开展招商。由市发改委、许继集团负责,2月28日前完成;

4.调查全市各县(市、区)电气企业投资意向,研究制定鼓励本市电气企业到电气谷投资新项目的政策措施,争取使新上电气项目入驻电气谷,由市发改委负责,2月28日前完成。

(三)编制中原电气谷核心区“三规一评”

1.与省发改委进行相关政策衔接,修改完善《中原电气谷核心区产业发展规划》,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由市发改委、许继集团负责,2月28日前完成;

2.编制《中原电气谷核心区总体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由市规划局负责,3月31日前完成;

3.编制《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土地利用规划》,由市国土局负责,3月31日前完成;

4.编制《中原电气谷核心区总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市环保局负责,3月31日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并统一安排所需经费,3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筹建许继风力发电、电气谷创业服务中心两大项目

许继风力发电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需用地500亩左右,目前项目的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电气谷创业服务中心总投资6000万元,用地50亩,总建筑面积30600平方米,由许继集团出资建设。这两个项目的筹建工作由许继集团负责,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开工条件,4月15日前全面完成。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项目报批立项和开工建设手续办理问题。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发改、文化、环保、建设、地震等相关部门从简从快办理;

2.项目用地的征地、补偿、平整、拆迁等问题。由市国土局和许昌县政府负责;

3.项目施工使用道路问题。根据发展需要,魏武大道由核心区开发建设公司负责融资分段开发建设;

4.项目施工用电问题。由市供电公司负责;5.项目施工用水问题。征地拆迁完成后实施。由市水利局和许昌县政府负责;

6.项目征地费用补贴问题,由市财政局负责;

7.施工环境问题。由市公安局和许昌县政府负责。

(五)全面启动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工作

4月底前,举行许继风力发电、电气谷创业服务中心两大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和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开发建设全面启动仪式,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筹办。

中原电气谷的建设和发展事关我市经济发展之大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十年铸优势”的总体要求,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努力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支持和服务中原电气谷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快速启动,高效运行,取得实效,使其真正成为中原崛起的重要支撑点和闪光点,造福许昌人民。

❹ 项目立项在发改委办理的,但是招商引资协议又在商务局签订的,那该项目最终属于哪个单位负责

发改管立项,商务管招商,规划管规划,建设管基建,国土管土地手续。这是最基本的。没有谁家全能

❺ 县发改委和投资促进局区别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各自发挥的作用

发展改革委 是负责复国民经济和社会制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投资促进局 是将各职能部门承担的行业或专项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方面的职责任务全部划入市投资促进局,市直各职能部门协助、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具体来说 促进局管招商,发改委管立项和项目审批以及资金。

热点内容
重百超市供应商系统 发布:2021-11-27 07:59:12 浏览:259
成都瓦尔塔蓄电池经销商 发布:2021-11-27 07:59:09 浏览:828
宁波办公用品供应商 发布:2021-11-27 07:59:05 浏览:753
广州人人店经销商 发布:2021-11-27 07:59:03 浏览:49
旺旺上海经销商 发布:2021-11-27 07:58:59 浏览:362
三折门上海经销商 发布:2021-11-27 07:58:20 浏览:207
澳洲保健品代理商 发布:2021-11-27 07:58:17 浏览:728
木旯代理商 发布:2021-11-27 07:58:15 浏览:464
供应商开发年度总结 发布:2021-11-27 07:58:07 浏览:578
汤臣钙片代理人是谁 发布:2021-11-27 07:56:27 浏览: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