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商策划 » 迎江区教育局招商引资政策

迎江区教育局招商引资政策

发布时间: 2021-11-05 06:36:27

1. 当地教育局跟当地政府有权利把学校拿来招商引资

正常程序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去做,既有利益政府也有利于教育,但也不是完全有利必然会伤害一些人,但为了短期利益,不按正常程序走也没办法,可以反对,但需要人多势众。这条路比较难走。。。

2. 巴中市教育局的单位职能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1号),设立巴中市教育局(简称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边远艰苦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加强对藏区学生“9+3”免费职业教育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四)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提高教育质量。
(五)加强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
(二)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拟订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协调教育督导部门开展好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负责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藏区学生“9+3”免费职业教育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机构编制、招考录用、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干部人事、资源配置、评优选模、考核奖惩、离退休管理与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外籍教师、专家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高等学历教育的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的接转及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教育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对部门和企业举办的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指导。
(十三)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监察及教育经费内审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学校后勤产业管理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校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巴中市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和后勤管理等日常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牵头编篡教育年鉴;协调管理教育宣传;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
(二)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发布的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及各类学校的管理条例,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组织指导实施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制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评估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审定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使用的教材、教辅;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研究、电教及装备配置使用、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及科技创新工作。
(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规划和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校点布局和专业设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培养培训、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培养等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承担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指导实施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设置的评估验收和审批。
(四)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负责归口管理学校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文件规定,管理、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中专生、中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和中小学生上网的管理和指导。
(五)项目科(计划基建财务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建设规划及教育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核和报批;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校点布局、结构调整;管理全市学校收费工作;监管国有资产和教育经费的使用;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管理市教育直属单位(学校)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和督查全市学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基本建设。
(六)人事科
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与行政审批科共同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及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才资源的配置和考核、奖惩工作;规划指导、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新师资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协助指导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参与直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后备干部培养工作;负责指导县(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和开展对县(区)教师培训机构的评估工作及创建省级示范性县(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学校后勤产业科(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
指导全市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各县(区)及市教育直属学校加强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健康教育、食品卫生、文明出行等工作和有关事故的处理。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监察室(信访和群众工作科)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教育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协助局党委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教育;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审计。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信访和群众工作,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巴中市教育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9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督学、教育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各1名(按副县级配备);科级领导职数9名。
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包括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其领导按市委规定配备。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负责全市“两基”的评估督查;负责向市政府和省教育督导团报告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3. 汶上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汶上教育局电话:0537-7282028

地址:汶上县宁民路北段396号

邮政编码:272500

截止2019年4月19日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1、 姬广乐同志:中共党员,现任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学校安全、环境保护等第一责任人职责。

2、徐玉文同志:中共党员,现任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县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负责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教学科研、图书管理、科技普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教育教学研究室、教育科学研究室、图书代办站。

3、殷 国同志:中共党员,现任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副书记。负责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老干部、驻村帮扶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统战办公室)、宣传科、老干部科、老教协(老教科协)。

4、徐万伟同志:中共党员,现任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学校安全、信访维稳、行政许可、涉法涉诉、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双拥、学校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监察室、安监科、信访办、法制(行政许可)科、校车办、体卫艺科、后勤管理科。

(3)迎江区教育局招商引资政策扩展阅读:

汶上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和教练员建设工作,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统筹规划中小学校布局。

(五)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八)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九)负责全县中等以及以下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负责教育和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竞争力强的体育项目,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县教体局负责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做好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

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路线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4. 南昌市教育局的南昌市教育局机构设置

南昌市教育局机关大楼(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21楼,邮编330038)
办公室
综合协调并办理局重要政务和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局机关财务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和综合性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秘、信息、提案、印鉴、文书档案、保密,以及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办理的工作;负责管理并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宣传教育处(语言文字工作处)(简称:宣教处)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并实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系统的广播电视函授等现代远程教育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组织起草综合性的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审查教育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教育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级教育行政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规政策,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和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组织培训普通话师资和地方语言文字工作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对语言文字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人事处(南昌市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人事处)
负责局党委会的组织安排,办理局重要党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的党建党群、年度考核、计划生育、统战、群众团体、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的建设管理与培养;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劳动工资、福利待遇、机构编制等工作;协调指导市级教育社团有关工作;规划与组织中小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市委授权管理的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作用等工作,配合市委有关部门做好电大南昌分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等工作;抓好直属学校(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劳动工资政策,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教职工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审计)处(简称:计财处)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拟定我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教育基建专款的调拨和管理工作;编制、执行和审查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统筹管理捐赠援助款项;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制定和执行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管理办法;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基建房产管理处(简称:基建处)
编制全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计划;制定、实施全市校园建设总体目标;负责直属学校校园规划的编制、修订及实施;指导、监督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基建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房产管理和房改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网点布局规划的编制、修正及实施;指导全市中小学节能减排工作。
义务教育工作处(南昌市托幼工作办公室)(简称:义教处)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发展改革的基本教育教学文件,管理和指导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做好义务教育中小学地方教材的编写组织和报审工作;负责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更名工作;牵头承办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协调县(区)小学招生工作,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核发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环保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外活动教育等教育工作。
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处(简称:普高处)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高中教育发展改革的基本教学文件,管理和指导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高中教育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做好高中教育地方教材的编写组织和报审工作;负责市本级高中教育学校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牵头承办普通高中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做好高中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核发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学校(除幼儿园和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外)办学许可证的审批,牵头组织民办教育的年度督导评估、财务审计、教师备案及办学许可证年检工作,指导民办教育协会工作;受理、协调部门对复杂审批事项和联合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承担省教育厅安排的民族教育工作任务。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简称:职成处)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技工学校的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中等教育的教学指导文件,研究拟订教育教学评估标准;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审定职教专业设置,组织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技术等级考核;负责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市属高校、中等师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处(简称:思政处) 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培训和管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负责全市学校德育大型活动的筹划、组织;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调研、检查、考核和奖励,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网络和德育基地、德育教材的建设;负责中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共青团工作和志愿者工作;协调文明创建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简称:体艺处)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大中学校及学生参加国家、省、市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以及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和疾病预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科技、劳动、计算机等教育工作;负责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负责防震减灾教育及演练;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大中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简称:安稳处)统筹协调校园安全稳定信访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协调处置安全稳定重大事件;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国家安全、消防安全、禁毒、“扫黄扫非”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综治、信访工作。
南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督导;研究拟订教育评估标准;对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机关党总支部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中共南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南昌市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南昌市中等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南昌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南昌市教育局教研室)、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南昌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南昌市教工庐山疗养所、南昌市学校卫生保健所

5. 济南市中区教育局的各科室简介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内设各科室简介[已阅读:70次](一)办公室(安全科)
办公室:
1、根据教育局党委和教育局统一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党委会决议和行政例会要求,检查督促基层及机关各科室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2、根据党委决议和领导要求,起草以区教育局党委和区教育局名义下发的各种文件、便函,做好公文收发和处理工作,安排局机关和全区中小学文件的发放和清退工作;收集和整理各种数据、数字、文书资料。3、负责信息调研和机关文字文印工作,整理保管机关文书档案,负责管理指导检查中小学档案工作。4、根据上级部门和党委要求,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学校健康教育和学生防病治病工作,指导管理学校和机关卫生保健工作,协助做好教师公费医疗的管理报销工作。5、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6、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的文件及要求,做好地方教材、教辅、教育图书报刊的指导、管理及发行工作。7、负责局机关车辆调配和驾驶员、传达员、保洁员的管理工作。8、协助组织机关职工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福利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安全及保卫工作,管理机关会议室、接待室、礼堂、协助做好机关水、电、暖及通讯器材的维护和管理。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科: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督促、统筹管理区属学校的安全工作。2、根据上级部门及教育局党委的指示,指导、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方面的工作,承担区属学校的安全日常事务工作。3、负责拟定全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预案,参与协调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4、组织协调区属学校春季安全、夏季防汛、冬季防火及专项大检查。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组织科(老干部科)
组织科:
1、贯彻上级有关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本系统党员教育与管理日常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协助制定和实施本系统党务目标责任制。2、负责对小学校级干部和中学中层干部的考察、任免、奖惩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级领导的年度考核和岗位培训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对中学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任免、调配建议,写出考察报告。3、负责中学中层和小学校级领导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4、负责本系统统战、侨务、民族、非党知识分子等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老干部科: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据国家规定管理全系统离退休干部。2、指导基层学校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督促落实系统内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3、指导支持老教育工作者协会的工作,协助老教协组织安排好离退休干部的学习、娱乐、体育等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4、向老干部宣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重大改革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处理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5、配合有关部门支持离退休老干部积极发挥余热,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科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法规政策,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的管理、计划、调配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2、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全区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规划,并协调有关科室、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实施。3、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的考核、奖惩、晋级、职称评聘等工作。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5、根据核定编制标准和实际需要,制定师范类毕业生需求计划,并组织协调、指导搞好教师择优录用工作。依据见习教师见习期满考核方案,做好见习期满考核工作。6、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职工调资、升级、转正定级、确定职务、退职、评残及职工抚恤、遗属补助报批工作。7、协助编制部门搞好中小学、幼儿园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及管理工作。8、按照上级文件,做好符合条件人员家属子女“农转非”审查、报批工作。9、协助做好本系统教职工养老保险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政工科
1、组织实施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安排意见,制定和实施基层干部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制定并实施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学校开展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通讯报道和宣传工作。2、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工、青、妇、少先队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和有益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树立推广先进经验及典型。3、指导本系统各级工会的组织,积极推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搞好民主管理。4、依法维护青少年、妇女及教师的全法权益;组织引导女职工做好本职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教育科
1、贯彻上级有关教育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区教育局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意见,做好各项教育管理工作。2、贯彻落实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和中小学衔接工作。3、负责指导本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及班级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校外教育活动。4、负责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5、指导并协助做好全系统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学生体育竞赛、卫生宣传、文艺汇演、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国防演练等活动。6、指导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教育专业课教研活动。7、负责指导管理各类学校图书馆(室)、阅览室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计财科
1、编制并执行教育经费的各项收支预算,根据上级批准的收入预算,收足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根据批准和支出预算,及时分配所属单位的教育款项。2、协助制定区校舍改造和教师住房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全区教职工住房条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求和国家教委有关标准,逐步完善各项教学设施的配套建设,加强现有校舍及教学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健全完善财务审报、登记、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度,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专业学习和培训。4、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完成各项财务统计、教育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等工作。5、根据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上级法规要求,有计划地对本系统财务会计进行内部审计,认真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财务检查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少年宫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教育原则,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培训教学和群众性活动,丰富活跃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以充分发挥校外教育机构的作用。2、承担全区性少儿艺术、科技等项目的培训、竞赛的组织教育活动。3、指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校外活动,丰富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4、因地制宜开展好各种活动,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点,为学校课外活动培训骨干,为社会培养、输送人才幼苗。5、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支持,改善并管好、用好少年宫的经费、场地、活动设施,使其发挥最大效能。
(八)教研室
1、研究教育理论、教育政策的落实,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的转化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2、组织落实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参与教材教辅和学具管理,指导中小学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用书目录范围内选用教材。3、搞好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进行教学评价的研究与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落实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方案和建议,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4、组织说课、评课,开展公开课、教学论文评选、学术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动,开展教学视导,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及各级各类教学比赛、竞赛。5、与教科研部门密切合作,加强课题研究与管理,总结推广教改经验,推进教改成果的转化与应用。6、组织制定并落实教学常规,引导全体教师探索教学规律,创造性地开展集体备课、教案组织、课堂教学、教后反思等多种教学活动。7、加强对教学测试的研究与管理,积极探索测试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将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使评价更趋完善、合理。8、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本区中小学的学科竞赛组织工作。9、组织开展新教材研讨培训,帮助教师掌握新的教学要求,不断提高教研水平;培养选拔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等,积极帮助各校创名校、育名师。10、组织编写校本教材,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内外综合实践活动。
(九)招生办(自考办)
1、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招生咨询和指导工作。2、负责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院校招生的资格审查、组织报名、体格检查、组织考试、组建档案、填报志愿等工作。3、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学教师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的报名、组织考试、毕业审核工作。4、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材、刊物及报考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5、负责各类考试的《准考证》、《准考通知单》、《成绩单》的发放工作。6、负责各类考生报考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工作。7、协助市招考办完成成绩统计工作。8、协助市招生办完成研究生报名工作。9、负责对各考点的考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10、及时宣传上级招考政策,接待考生咨询。
(十)校办工业公司
1、组织领导全区校办企业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校办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2、负责区教育局下属单位校办企业的审批、登记、年检等工作,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和招商引资工作。3、负责校办产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直属企业和基层单位校办产业的业务工作。4、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办产业的监督和检查工作。5、不断总结勤工俭学的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勤工俭学深入开展使经济收入逐步提高。6、负责对校办企业财务检查、审计与指导工作,使财务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电教站(仪器站)
1、贯彻执行电化教育和条件装备工作的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全区电化教育和条件装备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全区教育条件装备的现代化建设。2、负责建立、维护全区教育信息网和区教育信息中心,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建立、维护校园网和教学、管理、对外展示等信息平台,自建或购置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库,不断提高全区教育信息化水平。3、做好电教设备、教材和仪器设备的计划、订购、资金核算、到货审验、配套下发工作。指导和协助学校电教设备、教材和教学仪器的购置、管理、使用和维护。4、组织开展电化教育的教学研究及各项活动。管理、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工作,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活动。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相关的科技活动。5、协同教师培训中心做好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工作、做好学校电教和实验室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教师教育现代化的意识和技能,加强对现代教育装备条件的合理应用。6、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督及实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各校实验室管理队伍,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7、做好教育局与学校声像资料的摄制,宣传市中教育。负责音像档案资料的制作、搜集、整理、存档、借阅工作,为全区教育系统提供教育信息服务。8、组织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电教教材和教具、学具研制开发工作。开展校际交流,介绍,推广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和实验室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教科室
1、承担全区教育科研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教育科研工作机构和制度。2、制定并落实全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承担区教育局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和科学依据。3、组织区级以上课题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承担区级以上立项课题的过程性管理工作,促进科研成果的形成与转化。4、指导和管理基层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教育科研交流或培训,规范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管理,培养教育科研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水平。5、负责教育科研成果的总结提炼、鉴定和推广工作,促进提高区域教育水平。6、表彰奖励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7、宣传普及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科研理论,为系统内各单位提供教育信息服务。
(十三)督导室
1、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2、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3、对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贯彻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4、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5、向有关部门反映被督导对象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并提出奖惩建议。6、参与审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7、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研究,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人员业务培训。8、受理对教育工作的举报、投诉。9、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政府、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托幼办
负责对我区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幼儿园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幼儿园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的管理及研究工作。1、在政府领导下,具体拟定幼儿教育规划和政策,并组织贯彻实施。2、传达上级有关幼儿教育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贯彻实施。3、动员并组织各方面的资源,与各有关部门协调,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管理。4、履行主管职责,建立视导和评估监测制度。5、办好示范园和骨干园,认定社会力量办的幼儿园的办园资格。6、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制定全区幼儿教育教研工作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7、有计划的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和评比活动,指导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8、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和培养、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的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9、定期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及时总结反馈。
(十五)语委办
1、统筹规划指导、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2、组织指导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教育部门、学校及公共服务行业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3、组织开展社会用字规范检查工作。4、组织指导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5、逐步建立完善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6. 宿州市教育局的领导介绍

左飞: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局党组、教育局全面工作。
王燕: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教育干部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语言文字工作,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电化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教育宣传工作,老干部工作,信访稳定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民办教育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教育园区建设工作。分管人事科<信访办>、职成科<民管办>、师训办<语委办>、电教馆、教育园区办。联系市退教协、局关工委。
马士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持纪检组工作;负责监察工作,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教育工会工作。分管监察室<效能办、治乱办>、教育工会。
程秀霞: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教育政策法规和法制教育工作,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教育技术物资装备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宣传科、教育装备中心。
佟涛:副局长。负责计划财务、审计工作,基础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国防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卫生和安全工作,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学校计划生育与妇女工作。分管计财科、基教科、安全科、督导办。联系市教育学会、市陶研会。
周道斌:调研员。
袁黎明:调研员。负责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党群工作,中小学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和学生资助工作,教育民生工程及项目管理工作,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资助中心、民生办、考试中心。联系市教育助学中心。
史春芬:副调研员。负责教育科研工作。 分管教科所。
纵兆迎:副调研员。协助王燕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
于大敏:副处级干部。协助王燕副局长分管职业教育和园区建设工作。

7. 辽阳市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文件运转和管理;局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信访接待分流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档案、信息、保卫、双拥、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对口扶贫、政务公开、提案议案办理,对外新闻宣传,协调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及生活福利等工作。
劳动人事科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及基层人事、工资基金的管理;市直单位教师招聘、调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全市老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核定、评审、聘任;面向社会办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等工作。
计财基建科工作职责:
负责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与调整方案;负责全市增长率信息及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拟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管理与实施直属单位的基建、校舍维修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及管理的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管理省、市下级各初中教育专项经费;编制机关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并监督资本运营;参与拟定教育收费及管理政策;负责有关财务检查、内部审计,教育基金管理扶困助学、编印年度教育统计手册等工作。
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及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稳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参与研究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
研究制定有关基础教育学制、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招生、学籍管理和办学标准的实施办法,并检查落实情况。
负责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组织贯彻《义务教育法》。
指导、协调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指导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会考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省关于教学、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贯彻意见。
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全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管理全市普通中小学安全工作。
师体卫艺科工作职责:
指导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及教材编写工作;拟定全市中小学老师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的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教育红十字会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工作职责:
负责职业学校安全及学生安全工作;统筹管理市属高等教育及高中等职业教育;宏观指导省属以上普通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拟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市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审核及学籍管理;管理、评估民办教育机构,成人教育、高等函授教育。

热点内容
重百超市供应商系统 发布:2021-11-27 07:59:12 浏览:259
成都瓦尔塔蓄电池经销商 发布:2021-11-27 07:59:09 浏览:828
宁波办公用品供应商 发布:2021-11-27 07:59:05 浏览:753
广州人人店经销商 发布:2021-11-27 07:59:03 浏览:49
旺旺上海经销商 发布:2021-11-27 07:58:59 浏览:362
三折门上海经销商 发布:2021-11-27 07:58:20 浏览:207
澳洲保健品代理商 发布:2021-11-27 07:58:17 浏览:728
木旯代理商 发布:2021-11-27 07:58:15 浏览:464
供应商开发年度总结 发布:2021-11-27 07:58:07 浏览:578
汤臣钙片代理人是谁 发布:2021-11-27 07:56:27 浏览: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