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服務費誰委託誰更改
㈠ 招標服務費由誰支付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第二款的內容,將《辦法》第十條中「招標代理服務實行『誰委託誰付費』」,修改為「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應由招標人支付,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註:上面所指的辦法為《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計價格[2002]1980號)
㈡ 招標代理服務費的問題有哪些
1、根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①「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招標代回理服務收答費,是指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委託,從事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標底),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並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以及提供招標前期咨詢、協調合同的簽訂等業務所收取的費用。」
②「 第十條 招標代理服務實行『誰委託誰付費』。」
2、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二、將《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中「招標代理服務實行『誰委託誰付費』」,修改為「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應由招標人支付,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根據這一段文字描述,可理解為:招標代理機構經招標人同意後可以向中標人收取。因為,只要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方式,中標人當然沒有異議(而且,多數招標項目均是按此方式收費的)。
3、相關法規未規定,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時間。具體由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約定。
㈢ 請問:招標代理費應該向委託方收取還是向中標方收取國家的收費標准有些混亂。謝謝老師!
我是招標公司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一般招標文件上都會規定中標服務費如何收取,如果是向業主收取,在項目的委託代理書(委託代理合同)上會些明白費用分配;如果業主要求中標商付款,你就需要在招標文件中寫明白要求中標商支付。一般附在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之前。
同時需要你在出售招標文件的時候像投標商說明。
㈣ 招標代理費由誰來支付有規定嗎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
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應由招標人支付專,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屬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工程招標委託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可計入工程前期費用。貨物招標和服務招標委託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按照財政部門規定列支。
按照規定,招標代理費通常由招標人支付.招標公司為接業務,才違法單方和招標人一起串通,公告由中標人支付。
㈤ 招標代理服務費由誰支付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應由招標人支付,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工程招標委託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可計入工程前期費用。貨物招標和服務招標委託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按照財政部門規定列支。
按照規定,招標代理費通常由招標人支付.招標公司為接業務,才違違法與招標人串通公告由中標人支付。
招標代理服務費
招標代理費是由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根據擬招標項目投資額,雙方依據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規定標准,在雙方充分協商溝通的基礎上,由招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的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全過程所需的全部費用.
此筆費用一般由招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給付,但如果雙方在合同上約定了此筆費用由中標人支付,則從其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
收費標准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准
中標金額(萬元)貨物招標服務招標工程招標
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5000-100000.25%0.1%0.2%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0以上0.01%0.01%0.01%
招標的時候委託代理進行招標,可以保證招標的質量和招標程序的順利進行。招標代理應該嚴格按照招標代理服務標准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不得收取其他無關的費用。招標人也應該按照服務協議支付給招標代理相應的代理費。
㈥ 招標代理服務費:國企,本人作為企業委託方,領導認為按照上述辦法算出的招標服務費太高,怎麼可以降低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國家規定盡可在標准范圍±20%浮動,但許多招標機構接受招標委託時大幅降低已是事實,直接談判確定價格即可。
㈦ 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支付合不合理
這個問題人雲亦雲,沒辦法確定到底合不合理,但卻是合法的。2003年出台專的《國家發展改革屬委辦公廳關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原來規定的招標代理服務實行的「誰委託誰付費」,修改為「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應由招標人支付,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招標人不可將服務費攤入到投標報價之中。
㈧ 招標代理服務費的問題
1、根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①「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是指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委託,從事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標底),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並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以及提供招標前期咨詢、協調合同的簽訂等業務所收取的費用。」
②「 第十條 招標代理服務實行『誰委託誰付費』。」
2、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二、將《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中「招標代理服務實行『誰委託誰付費』」,修改為「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應由招標人支付,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根據這一段文字描述,可理解為:招標代理機構經招標人同意後可以向中標人收取。因為,只要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方式,中標人當然沒有異議(而且,多數招標項目均是按此方式收費的)。
3、相關法規未規定,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時間。具體由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約定。
㈨ 招標代理費由誰承擔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 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應由招標人支付,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工程招標委託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可計入工程前期費用。貨物招標和服務招標委託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按照財政部門規定列支。
按照規定,招標代理費通常由招標人支付.招標公司為接業務,才違違法與招標人串通公告由中標人支付。
招標代理費是由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根據擬招標項目投資額,雙方依據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規定標准,在雙方充分協商溝通的基礎上,由招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的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全過程所需的全部費用.此筆費用一般由招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給付,但如果雙方在合同上約定了此筆費用由中標人支付,則從其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
根據國家計委《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的規定,招標代理費是指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委託,從事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標底),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並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以及提供招標前期咨詢、協調合同的簽訂等業務所收取的費用。委託單位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中包括了所有的費用,不再另行支付其他的費用,例如評標專家費、招標現場場所租賃費。由此可以確定,專家評審費應包含在招標代理費中,應有招標代理機構支付。
委託單位支付評標專家費,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委託單位對法律法規學的不深不透,沒有完全掌握法律法規規定,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承擔了專家評審費;二是委託單位對招標代理費的取費標准和取費范圍不夠了解,對招標代理合同的簽訂不夠規范;三是部分招標代理機構業務不精,造成多次廢標,增加了招標代理成本,提出讓委託單位承擔專家評審費等情況;四是存在人情關系,委託單位的招標活動往往有固定的招標代理公司代理,久而久之,由於人情關系,存在委託單位為招標代理公司支付專家評審費的現象。
招標代理費的承擔一般是由招標人來支付的,但招標代理費的額度招標人是可以和相關的機構和人員進行協商確定,而不是一個固定的金額,招標代理費設置一定要合理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