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組委託書
❶ 村長選舉委託書
根據法律規定復對制於已經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因故不能參加選舉可委託近親屬代為投票。委託書內容將本人的情況和受委託人的基本情況及雙方的親屬關系說明即可。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五條規定,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託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布委託人和受委託人的名單。
❷ 村裡面賬目不清楚,委託書怎麼寫
村裡面拆遷了,賬目和安置費不清楚,現在村裡面所有人想委託一個人去查賬,村民的委託書應該怎麼寫,謝謝大家
❸ 小組和村裡面打官司授權委託書他們不蓋章怎麼辦,組上各家各戶鑒字行不行,法院能不能任可
村民小組和村裡面打官司,授權委託書不需要村委會蓋章。
只要村民組三分之二以上各家各戶簽字同意委託某一個人代理訴訟就行,法院會認可的。
❹ 農村土地委託書怎麼寫
一、委託流轉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說明:表格可調整,行數可增加)
二、委託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年月日----年月日止。
共年月(大寫)。
三、委託流轉價格與支付方式
流轉價格:元/畝/年。
四、流轉方式
流轉方式:
五、委託期限
本委託書有效期限為年月日---年月日。
超出該期限,委託書自行失效。
六、委託許可權
1、受託方可以與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
2、經協商,受託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的,可根據委託方和受讓方意願選擇以下方式簽訂流轉合同:
(1)委託方與受讓方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2)受託方與受讓方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3、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可以不同於本委託書中約定的內容與受讓方簽約,但委託方必須另行出具委託證明。
4、按本委託書約定,受託方與受讓方簽訂流轉合同的,委託方反悔要求解除該合同的,該行為無效。
5、土地流轉後,委託方需按本委託書約定向受託方支付委託費用。
6、受託方超越委託許可權以外的行為,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7、其他約定。
六、委託收費
1、收費:
2、不收費。
七、本委託書一式四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備案各一份。
按本委託書約定簽定流轉合同的,委託書需作為合同附件由當事人雙方、村集體經濟組織、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管理部門按流轉合同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❺ 村民寫委託書給另一村民處理村裡事情有法律法規可依嗎
有法律依據因為民事訴訟法規定委託代理人持有委託書可以處理民事訴訟的相關事宜
❻ 一個人可以接受幾個村民選舉委託書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受託的選民必須憑委託人的書面委託,提前到村民選舉委員會辦理委託手續,投票當日,受託人憑委託證領取選票,不能搞口頭委託,也不宜在投票現場委託,而且一個選民接受的委託不能超過三人。\r\n書面委託必須有委託人親筆書寫,要寫明不能到場參加選舉的原因,具體委託人,委託事項,落款要簽名、按手印,同時要徵得村選舉委員會的同意。
❼ 村民開個人業務的委託書需要怎樣寫
銀行轉賬時時到帳,跨行要看金額,5萬以上1個小時,5萬以下是6個小時。如果是用專農行跨行匯款屬,資金是從農行卡內實時扣除的。至於到賬時間,得看接收行的處理速度,一般1-2個工作日內到賬,農業銀行轉賬同行轉賬是很快的,半個小時之內就可以到!如果是跨行轉賬時間會比較長點,但最遲也不超過24小
❽ 村民個人委託書的模版是什麼
村民委員會成員為村民代寫委託書,不違法。 法律沒有禁止條款,法無禁止則允許。 服務村民,也是村民委員會的職責。 法律鏈接:《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❾ 村民委員成員幫村民代寫委託書違法嗎
代書行為不違法,無論是組織、團體、單位或個人的代書行為屬於幫助范疇,不存在違法因素;但要是未經當事人本人的同意或授權的代委託行為,則屬於違法侵權行為。
❿ 選村長委託書怎麼寫
格式如下:
村民選舉投票委託書
本人某某某(身份證號)因什麼原因不能參加於-年-月-日舉行的村長選舉大會,特委託某某(身份證號)代表本人行使選舉權,對其選舉中的選擇無異議。特此證明!
委託人:
被委託人:
見證人:
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託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因此若題主在選舉期間有事外出,應當書面委託近親屬代為投票。
(10)村組委託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三條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十五條選舉村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候選人的名額應當多於應選名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不得少於已投選票總數的三分之一。
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公開計票的方法,選舉結果應當當場公布。選舉時,應當設立秘密寫票處。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託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布委託人和受委託人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