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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務機構的人事代理協議

發布時間: 2021-07-21 20:54:12

㈠ 和人才服務中心簽訂的人事代理合同在法律上是什麼類型的合同

按照民事合同的分類,如下:
第一,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根據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分擔方式,可把合同分為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人事代理合同應屬於雙務合同。
第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根據當事人取得權利是否以償付為代價,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受服務者要交代理費,故屬於有償合同。
第三,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標的物為要件,可將合同分為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諾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人事代理不需交付標的物,屬諾成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將合同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人事代理合同應屬不要式合同。

第五,為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與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據訂立的合同是為誰的利益,可將合同分為為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與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為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僅訂約當事人享有合同權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訂約的一方當事人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第三人設定權利,使其獲得利益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締約人,也不通過代理人參加訂立合同,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權利,可直接基於合同取得利益。如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保險合同。人事代理合同明顯屬於為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

第六,主合同與從合同。根據合同間是否有主從關系,可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賴其它合同而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須以其它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人事代理合同沒有主從合同之分。

第七,本合同與預約合同。根據訂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約定的關系,可將合同分為本合同與預約合同。預約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就是指將來應訂立的合同。人事代理合同沒有本合同和預約合同之分。

第九,定式合同。定式合同,又稱定型化合同、格式合同、標准合同,是指合同條款由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當事人要麼整體上接受合同條件,要麼不訂立合同。人事代理合同一般屬於定時合同。

㈡ 單位與人事局簽署人事代理協議需要什麼資料

我正好有一份:人事代理協議書,讓你參考一下,應該會明白該准備什麼資料,摘文如下:
XXX 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簡稱甲方)與 XXX 單位(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工作需要所聘用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受聘人員)的人事關系、檔案委託甲方管理。甲方為乙方所聘用的人員提供人事代理服務或單純寄檔服務。
二、乙方與受聘人員須簽定《聘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范。
三、甲方為乙方辦理人事代理的受聘人員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務:保管檔案;代辦畢業生就業手續(代辦費由乙方繳納);保留幹部身份;連續計算工齡;辦理畢業生轉正定級、職稱確認;協助辦理職稱評審;出國(境)政審;出具相關人事檔案證明;材料歸檔;代辦代理人員流動手續(代辦費由乙方繳納)。甲方為乙方辦理單純寄檔的受聘人員提供以下單純寄檔服務:保管檔案;升學(出國)政審;出具檔案寄存證明;材料歸檔。
四、乙方須及時向地稅部門和社會保障部門申報辦理受聘人員各類社會保險。受聘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由甲方協助辦理。
五、乙方須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負責受聘人員的計生工作,承擔受聘人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有關責任。
六、乙方須按有關規定負責受聘人員在受聘期間的工資、福利、醫療、假期、專業培訓及思想教育等。
七、乙方須於每年八月一至十五日向甲方繳交受聘人員的人事代理服務費或單純寄檔費,人事代理服務費按每人每月人民幣貳拾元繳交,單純寄檔費按每人每月人民幣壹拾元繳交,由單位負擔。逾期每天將按規定加收千分之三滯納金;逾期半年不交的,甲方不負本協議所負責任和義務。
八、乙方受聘人員解除合同的,乙方須在壹個月內通知甲方,並提供解除合同、工作鑒定及人事代理服務費或單純寄檔費繳交截止時間的書面證明材料。如因乙方未通知或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已解除合同的受聘人員的人事代理服務費或單純寄檔費仍由乙方承擔。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須提交《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蓋有乙方公章),復印件由甲方留存。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即日起生效。乙方因單位名稱、地址或法人代表變更,須及時向甲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否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十、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約定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同等效力。本協議所涉及的人事人才服務項目、辦事程序及辦事材料由甲方根據有關人事人才政策法規制定和調整,不須事先通知乙方,本協議繼續有效。

㈢ 私營企業會不會與人才交流中心簽訂人事代理委託協議

1、畢業生「學籍檔案」與「人事檔案」的區別及聯系?

畢業生的學籍檔案是指通過參加全國統一考試並被錄取的大中專院校學生的檔案,它以文字資料的形式記錄了高考成績、在校學習成績、家庭狀況、在校期間表現和獎懲情況等。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學籍檔案轉換而來,是指畢業生畢業後,在其學籍檔案中放入該畢業生的報道證,然後由學校將檔案轉交畢業生就業單位的人事部門或委託的人才交流機構。這時的學籍檔案正式成為人事檔案,它是通過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或委託的人才交流機構簽訂就業協議,然後履行相關畢業程序並取得報道證後,才得以實現。

2、畢業生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檔案?

目前,畢業生中有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對檔案不了解,也不關心,甚至有的畢業幾年了,檔案還在學校放著;還有的將檔案放在家裡,更甚者早已不知將檔案丟在何處。現在,企事業單位招聘員工,國家公務員的選拔等都要審查檔案,並以其記載的相關資訊作為甄選人才的重要證據,另外,如辦理社會保險、職稱評定、出具各種相關證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檔案。由於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畢業生畢業後暫時找不到就業單位的,其檔案可免費由學校保存兩年,有些同學就誤以為既然學校免費保存,就無須再到人才交流機構託管了。其實,學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學籍檔案」,而真正發揮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檔案,如你的轉正定級、職稱評定等相關事宜都是由學籍檔案轉換成人事檔案後才能進行的。按國家政策規定,大中專畢業生畢業(以報道證人事部門簽署日期為准)一年後,即可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委託的人才交流機構批准轉正定級;本科畢業生畢業工作一年(以報道日期計)、大中專畢業生畢業工作滿三年可申報初級職稱,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委託的人才交流機構負責辦理。由此可見,學校保存的學籍檔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機構能保管人事檔案?

按國家政策規定,組織、人事部門所屬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才有資格保存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後的人事檔案,各種私營民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獨資企業都無權管理員工的人事檔案,一般由委託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託管。畢業生也可以以個人名義委託人才交流機構託管人事關系。另外,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區人才等,它們的區別只是所屬部門的不同,其它無任何區別。

4、哪些畢業生的檔案適合到人才交流機構託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將戶口落在學校所在地的畢業生,准備考研的畢業生,還無法確定能否在現單位長期幹下去的畢業生,以上這些畢業生還可選擇將自己的檔案人事關系在人才交流機構託管。

5、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時應注意的事項。

簽協議前,應對企業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環境、工資待遇、工作時間、勞動強度等,同時結合自己實際情況和願望進行綜合考慮,待明確後再簽就業協議。考慮周全為上策(按規定改派是有時間限制的),同時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工作的畢業生,除單位給你上保險外,其它情況,如不能將戶口遷到本市,單純的檔案調動對你無任何意義。你可將人事檔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機構,然後去上述城市工作,這樣可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甚至造成損失。

6、畢業生委託人才交流機構人事代理後都享有哪些服務?

(一)負責人事檔案關系接受、調出相關手續;(二)辦理畢業生的轉正定級(三)檔案工資的晉級(四)職稱晉升申報(五)辦理落戶手續;(六)出具省份證明、落戶證明、購房工齡證明、計劃生育證明、出國政審等;(七)代收代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代辦醫療保險手續等。

一、關於畢業生就業程序的問題

1、畢業生就業程序

a、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將《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發給各學院,由各學院將材料發給畢業生,畢業生每人一份。

b、畢業生收集需求信息,閱讀《畢業生就業指導報》及相關書刊。

c、畢業生自我推薦、面試(根據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單位寄送個人推薦材料或直接參加校園招聘會和各地舉辦的供需見面會、網上招聘會)。

d、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開始進入畢業鑒定及派遣階段。

①各院系組織畢業生座談、畢業紀念活動、畢業教育動員會、學習有關文件、安排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等。

②各院繫到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領取《檔案袋》、《檔案轉寄通知單》和《畢業生登記表》。

③畢業生做畢業鑒定。

④各院上報就業建議方案

⑤按人事廳的日程安排,學生處到人事廳辦理畢業生報到證。

f、6月中下旬畢業生參加學校畢業典禮,到各學院領取《報到證》。

2、定向生如何就業

定向生原則上不予推薦。若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推薦的,應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請(詳細闡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單位(地區)出具的同意調整改派的公函,研究生還須經校招生辦公室簽署意見,並按原國家計委、教育部的有關政策,向培養學校繳納相應培養費後,方能辦理有關手續。

二、關於《就業協議書》的問題

1、為什麼每位畢業生只能有一份《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學校證明畢業生具有就業資格、也是用人單位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畢業生審批手續的憑證。為維護就業市場的嚴肅性,避免一個畢業生同時被兩個用人單位審批錄用,造成用人單位進人指標浪費,同時也為了維護學校的聲譽和今後畢業生的就業,每位畢業生只能有一份《就業協議書》原件。

2、如何辦理《就業協議書》解約手續

由教育部學生司印製、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編號固定)。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確定接收單位,並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單方面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如下解約手續:

a、到原簽協議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b、向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單位解約函、原《就業協議書》負責畢業生就業的副書記簽署意見並簽字、蓋章後交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

c、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審批發換新的《就業協議書》

d、畢業生領取新協議後到本學院備案

3、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如何補辦?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系(所)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補辦。 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註明「根據本人聲明,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於正式的《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

三、關於就業審批的問題

1、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時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時需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部分地區還需報當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廣州等地,畢業生可請接收單位到當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進行確認是否需要審批。

2、學校編制就業方案的依據(《報到證》直接開到接收單位的依據)

學校用以編制就業方案(開《報到證》)主要以《就業協議書》和用人單位就業主管部門的意見為准。就業的畢業生應注意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需加蓋上級主管部門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不需加蓋)。

四、關於報到證的問題

1、畢業生報到證有何作用

報到證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由國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單獨簽發。用人單位以報到證為依據,接收安排畢業生工作,並接轉畢業生的檔案、戶口等。報到證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門印製或簽發的報到證無效。畢業生對報到證要妥善保管,不論什麼原因,凡自行塗改、撕毀的報到證一律作廢。

2、開具報到證的時間

畢業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確切時間以省廳通知為准。

3、何時發放報到證

報到證開回後,由各學院統一到學生處領取,在畢業生辦理完離校手續後,發給畢業生。

4、畢業生何時報到

報到證上的報到時間一般是從開報到證之日起順沿一個月,但各用人單位一般會有自己的要求,因此畢業生應事先徵求用人單位的意見。

5、報到證不慎丟失, 如何補辦?

報到證遺失補辦程序如下:

1、畢業生提出書面申請,所在系(所)主管就業的老師簽字並加蓋公章。

2、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出具證明。

3、畢業生到當地日報上登報聲明畢業生持學校證明、登報聲明和畢業證書原件到省廳流動調配處辦理補辦手續。

五、關於檔案、戶口的問題

1、畢業生就業後檔案、戶口如何轉移

畢業生的檔案由學校按其就業的單位,發送到畢業生工作單位所歸屬的檔案管理部門。 畢業生的戶口由學校派出所按報到證上標明的就業單位遷移。

2、落戶口、轉檔案以什麼為依據

就業報到證、升學的錄取通知書是畢業生檔案轉出的憑證。報到單位開到哪裡,戶口、檔案就轉到哪裡。

3、單位沒收到檔案時該如何查詢

單位沒收到檔案,請畢業生向各學院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老師查詢。

4、畢業生生源地有變動,應辦理哪些手續

畢業生生源地變動,應出示父母親單位的調動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加蓋公章),及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經學院審核後交學生工作處備案。

六、可能出現的問題

1、畢業生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怎麼辦?

國家規定:「經過協商落實和國家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批的畢業生就業計劃必須認真執行,未經高校和用人單位雙方復議並報地方主管部門批准,學校不得隨意改派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接收和退回畢業生」。

當遇到用人單位拒絕接收時,畢業生應主動向用人單位說明情況,不要與對方爭吵,更不要貿然返校,應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由學校分清責任,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若屬因學校工作失誤造成計劃不落實,誤派畢業生的,應由學校負責提出調整意見報批。由於用人單位發生重大變化(如撤並、破產、倒閉等)無接收能力的,應及時與學校協商,合理調整。若是用人單位對畢業生提出難以達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規定的過高要求,則不能作為退人理由。屬於畢業生本人身體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學生在校期間就有傳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單位不知道,待畢業生報到時才被發現的,應允許提出退回;若是報到後才患病的,應按在職人員病假的有關規定處理。

2.未在學校備案的協議,可否要求換發?

教育部明確規定,學校在制定畢業生建議就業方案時,要完善相應的管理措施,與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一道,維護《全國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系(不論是否在學校備案),畢業生如因故要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違約手續。

3.簽了協議後,又被錄取為研究生、考取公務員或自費出國留學,怎麼辦?

只要畢業生提供如下材料,學校不作違約處理:

(1)原簽約單位同意解除就業協議的書面證明;

(2)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的復印件,或公務員錄取通知書,或國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的復印件;

(3)本人申請報告,並附上學院意見。

畢業生將以上材料送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經審核同意後即可。

4.申請出國(出境)的學生戶口和檔案辦理?

畢業生要求辦理出國(出境)不參加就業的,學生聯系本地人才市場或者其它地方落實接收戶口、檔案,簽訂協議書領取報到證,到保衛部辦理戶口轉出手續,到學院辦理檔案轉寄手續。戶口、檔案的轉入手續由學生自己負責。

已經落實就業單位的學生需要原簽約單位出具書面同意公函後才能辦理。已經開具報到證的,還要交回報到證。

5.學校依據就業協議已開具報到證,但學生又不去單位報到,有什麼後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畢業生,由學校報地方主管畢業生調配部門批准,不再負責其就業。在其向學校交納全部培養費和獎(助)學金後,將其戶口關系和檔案轉至家庭所在地,按社會待業人員處理:

(1)自領取報到證之日起,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去就業單位報到的;

(2)報到落戶後,未經批准擅自離開接收單位,經教育拒不改正的;

(3)不顧國家需要,強調個人無理要求,擾亂畢業生就業秩序的;

(4)無理要求用人單位將其退回學校的;

(5)其它違反畢業生就業規定的。

七、人事代理的好處:

1、 與人才服務中心簽訂人事委託代理協議,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其中有很多工作由代理方承擔了下來,藉此契機,委託代理的畢業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

2、 人事代理是一種法律行為。對被代理對象來講,個人選擇了代理項目,就意味著與代理機構建立了具有法律保證的權益;

3、 人事代理制有助於形成人才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機制;

4、 人事代理把原來的「單位人才所有」變成了「社會人才所有」,使人事管理工作向社會化方向大大邁進,同時更有利於人才個體的自主發展。它代表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人才管理制度的一個發展方向。

八、畢業生就業人事代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幾個方面:

1、以保存人事檔案關系為主的人事代理,包括檔案管理、婚育管理、出具人事證明等;

2、以社會保險為主的代理,主要包括為單位和個人代辦養老、失業、醫療、住房公積金等保險;

3、為畢業生辦理黨員轉正、職稱評定等手續;

4、辦理出國手續;

5、畢業生可以隨時流動,省內改變單位,出省就業辦理調動手續。

㈣ 是不是把檔案放到人才交流中心就屬於人事代理,需要簽訂合同嗎

人事檔案委託人才中心保管都有委託協議或合同。以前收檔案保管費,2015年1月1日起國務院發改委取消了人事檔案保管費,要求全國任何機關企事業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再向公眾收取人事檔案保管費。

㈤ 怎麼辦理人事代理合同

人事代理服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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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事代理的內涵

人事代理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受單位或個人委託,運用社會化服務方式和現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規定,代辦有關人事業務。根據國家《人才市場管理規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和《汕頭市開展人事代理的工作意見》等規定,汕頭市人事局授權汕頭市人才交流管理服務辦公室(以下簡稱人才辦)和汕頭市人才智力市場(以下簡稱人才市場)開展人事代理業務。其他機構未經政府人事部門批准或授權一律不得從事該項業務,個人不得保管人事檔案。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於實現人檔分離和人才社會化管理。對用人單位而言,可減輕大量的人事事務性工作,解決在人才引進、畢業生接收、職稱評審、人事檔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各類人才而言,個人不再是「單位所有」,流動變得十分方便,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二、服務對象

凡在汕頭市注冊、合法經營和依法納稅的企事業單位、中介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個人,可以委託人事代理:

1、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聯營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區街企業、鄉鎮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國有企、事業單位、股份制公司等自願到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員;

3、外國企業駐汕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中央、省和外省市駐汕機構的人員;

4、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異地證券商等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5、辭職或被辭退的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6、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7、待業的大中專畢業生;

8、自費出國留學和留學歸國的人員;

9、其他流動人員。

三、代理內容

1、保留人事檔案和保存人事關系,保留幹部身份,工齡連續計算;

2、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的轉正定級手續;

3、代辦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的評定、考核晉升等手續;

4、代繳社會保險;

5、代辦出國政審,出具以人事檔案材料為依據的各種證明;

6、為流動黨員提供黨組織關系的掛靠服務;

7、代辦退休手續;

8、代管各類辭職、辭退、除名幹部檔案及未就業分配的學生檔案等。

四、辦事程序

(一)集體委託代理

1、提交委託單位申請報告、《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的復印件、《代理人員名冊表》;

2、審核同意後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並繳交代理費;

3、辦理集體代理人員的接收手續(參照個人代理各類人員的情況辦理)。

(二)個人委託代理

1、屬市內單位的:

(1)填寫《廣東省事企業單位選調人員呈報表》一式三份(須經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加具同意調出意見);

(2)憑市人才辦調檔函到單位辦理檔案轉遞手續並附送現實表現、《汕頭市計劃生育證明書》;

(3)經審核同意的,憑人才辦調令到原單位開具幹部介紹信,到人才辦報到;

(4)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並繳交代理費。

2、屬接收大中專畢業生的:

(1)憑市人事局出具的大中專畢業生分配介紹信、畢業證書復印件和大一寸近照一張,到市人才辦辦理人

事代理手續;

(2)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及繳交代理費。

3、屬辭職辭退接轉人事關系人員、外地調入人員、企業聘用制幹部的:

(1)在相關手續辦妥後,憑市人才辦介紹信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2)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並繳交代理費。

(三)辦理調出

1、擬調到市內具有人事權單位的人員,憑接收單位出具的商調函並填寫《廣東省事企業單位選調人員呈報表》一式三份辦理;

2、擬調到外地的人員,憑外地人事部門開出商調函、本人申請、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並填寫《廣東省事企業單位選調人員呈報表》辦理;

3、擬調人員屬單位集體代管人員的,應同時提供單位同意調出意見;

4、材料齊備,5個工作日內,市人才辦為擬調人員開具幹部介紹信,同時終止人事代理協議並結清代理費。

五、收費標准

按照市物價局的規定收取。

㈥ 請問與深圳市人才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簽訂定檔案託管協議需要什麼資料

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復印件,去現場簽一份託管協議,最好帶上公章當場蓋好,就行了.

㈦ 在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了人事代理,那麼三方協議這一塊是人才交流中心蓋章還是自己負責找公司蓋章

三方協議書是自己負責找公司蓋章 完了之後交給學校 學校給你辦理派遣手續 給你發報到證等材料 到時候帶你檔案去你們縣人才交流中心報到辦理人事代理就行了

㈧ 與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簽訂人事代理協議費用怎麼交

沒有做過人事方面的工作不知道,不好意思

㈨ 想讓同學代我去人才中心簽訂人事代理合同,委託書怎麼寫請各位指點~~~~

計劃內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人事檔案代理
①到市人事局培訓教育科或市教育局人事科開內具「人容事代理通知書」;
②到人事代理部填寫代理登記表,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等代理手續;
③交納代理費;
④到市人事局培訓教育科或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取畢業生人事檔案;
⑤檔案編號、整理入庫。
(註:①②③項需個人親自辦理,④⑤項由人才中心工作人員辦理。)
根據人才交流中心規定可知,簽訂人事代理合同,須由本人辦理,排除委託辦理。但是單位辦理人事代理,就又有所不同。不足之處,不吝賜教,如有需要,請發郵件聯系。[email protected]

㈩ 請問人才市場的人事代理是什麼含義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託人事代理,可由單位委託,也可由個人委託;可多項委託,將人事關系、工資關系、人事檔案、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住房公積金等委託區人才服務中心管理,也可單項委託,將人事檔案委託區人才服務中心管理。

(10)人才服務機構的人事代理協議擴展閱讀

一、人事代理的具體內容由代理方和委託方協商確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務:

(1)為委託方提供人事政策咨詢,並協助委託方研究制定人才發展規劃和人事管理方案等。

(2)為委託方管理人事關系、人事檔案。辦理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工作;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後的轉正定級手續,調整檔案工資;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國。自費留學。報考研究生、婚姻登記和獨生子女手續等與人事檔案有關的證明材料。

(3)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中專畢業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務,從簽訂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按有關規定承認身份,申報職稱,計算工齡,確定檔案工資,辦理流動手續。

(4)為委託方接轉黨團組織關系,建立流動人員黨團組織,開展組織活動。

(5)為委託方代辦失業、養老等社會保險業務。

(6)為委託方代辦人才招聘業務,提供人才供需信息,推薦所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負責聘用人員合同簽證。

(7)根據委託方要求,開展崗位培訓,並協助委託方制定培訓計劃。

(8)根據委託方要求,開展人才測評業務。

(9)代理與人事管理相關業務。

二、人事代理有關規定:

(1)凡注冊「三資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民辦科研機構等無主管單位以及不具備人事管理許可權的單位,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均由單位辦理委託人事代理。其他以聘用方式使用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單位,可根據需要辦理委託人事代理。

(2)各級人事行政部門所屬人才流動機構在核准委託人事代理的有關材料後,應當和委託單位或個人簽訂人事代理委託合同書,確立委託關系。

(3)單位委託人事代理人員及個人委託人事代理人員在委託人事代理期間,工齡連續計算。

(4)尚未就業的個人委託人事代理人員重新就業後,其辭職。解聘前的工齡和重新就業後的工齡合並計算。

(5)在委託人事代理項目內有檔案工資關系的,其代理期間涉及國家統一調資的,檔案工資的調整根據國家及省有關政策,按照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工資標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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