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業務系統授權書
①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網上如何提交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網上提交,9個步驟如下。
(1)電腦瀏覽器搜索「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
溫馨提示:
(1)如果個人的注冊地隸屬計劃單列市,請選擇相應計劃單列市的備案機關。
(2)備案方式選擇「其他」適用於有組織機構代碼的企業。
(3)推薦使用ie瀏覽器,以免影響個人的正常使用,技術支持電話:010-67870108-1-5。
(4)登錄使用電子鑰匙,由於計算機的操作系統對軟體安裝的要求不同,所以操作的同時略有不同。如操作系統是Window7及以上最好以管理員身份運行軟體。
② 商務部業務系統統 最高權利機構是什麼意思
中外合資企業的股東,僅是企業的投資人,其對企業經營無支配權,甚至有的無參與權,僅僅是年終分享利潤而已,因此股東會的組織,也往往是利潤分配貨投資決策較多。而企業董事,各自分管一領域,並在各自領域內具有至上權利,由單個董事組成的董事會,就相當於各領域最具說話權決定權的頭所組成的組織,企業所有重大決策均須通過董事會決議,其也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的發展趨勢。所以,最高權利機構是
③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幹嘛用的辦理什麼業務需要這個東西
第一個問題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九條 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備案登記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登記的,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驗放手續。
④ 關於商務部備案號查詢企業名稱怎麼查
可以通過商務部的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網站輸入需要查詢的信息,就能夠查詢到該企業的回相關信息了,答具體的查詢方法如下:
1、網路搜索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找到其官網以後點擊打開該網站。
⑤ 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上面找不到的企業是因為該企業沒有備案登記過嗎
按照字面的意思:備案就是存檔備查。它是相對於"審批"的一個概念,既你有義務讓上級主管機關或有關機構知道某件事,但不需要他們的批准同意. 實踐中有很多種備案,具體內容各有所不同; 1。行政法角度看備案,實踐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規規章備案條例》的規定。 2。《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4。房屋租賃合同備案。 5。中國能效標識備案。 6。依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對核准目錄外的企業投資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實行備案制。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並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項目實行屬地備案制。 7。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規定,備案由業主委員會在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後進行。 8。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 9。CCC標志備案。 10。司法資格證書年度備案。 11。海關備案手冊就是你公司將來用來做退稅的時候的海關留底資料。 12。國家商務部規定只有通過商務部備案的企業的才是正規合法的特許連鎖加盟企業,企業得符合商務部規定的條件和具備一定的實力才能在國家商務部備案,達不到條件和實力不夠的企業國家商務部不予備案。 不知道你說的是哪種
⑥ 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都需要那些資料啊
企業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所需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主要包括:企業注冊基本情況、區位優勢、外經貿人才、產品質量、國際市場情況);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並認真閱讀背面條款;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若為外資企業,應提交批准證書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須提交財產公證證明,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資金信用證明;
6、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6)商務部業務系統授權書擴展閱讀
二、下放的有關規定
(一)所需條件
《辦法》第四條規定,「備案登記機關必須具備辦理備案登記所必需的固定的辦公場所,管理、錄入、技術支持、維護的專職人員以及連接商務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網路系統的相關設備等條件」。
(二)申請材料
當地近三年來的進出口貿易情況(海關統計);辦理備案登記的辦公場所,管理、錄入、技術支持、維護的專職人員以及連接商務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網路系統的相關設備等情況;負責辦理備案登記的各級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三)辦理程序
地市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先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同意並匯總後轉報商務部;商務部進行實地考察後,組織符合條件者參加備案登記機關的政策與業務培訓,
之後以部函形式出具書面委託、發放由商務部統一監制的備案登記印章,並對外公布。對於情況發生變化、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以及未按《辦法》規定辦理備案登記的備案登記機關,商務部可收回對其委託。
三、請已下放到地市級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認真總結下放情況,對有關地市的備案登記工作加強後續跟蹤、監督和指導;請各備案登記機關對新獲權的對外貿易經營者積極組織培訓,使其盡快理解、掌握進出口業務的有關法規、政策、操作規范和國際慣例等必備知識。
⑦ 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企業端的進口料件錄入這一點怎麼填
出口商品換匯成本是指:商品出口凈收入每美元所需要的人民幣總成本,即用多少人民幣換回一美元。 換匯成本計算公式為: 出口商品換匯成本=出廠所需總成本(人民幣)/出口銷售凈收入(美元)。 人民幣總成本包括:收購商品成本運費,保險費,銀行費用,綜合資用等,待會出口退稅金額(如果出口商品屬於退稅補貼商品〕後的人民幣總支出。 出口銷售美元凈收入:外銷商品的美元收入減去國外銀行費用,給客戶的傭金折扣等費用後的美元凈收入。 換匯成本反映了出口商品的盈虧情況是考察出口企業有無經濟效益的重要指標,其衡量的標準是:人民幣對美元的匯價。如果按匯成本高於人民幣對美元匯價,則該商品的出口為虧損,雖然有創匯,但出口本身卻無經濟效益,換匯成本越高,虧損越大。因此,要避免虧損,必須准確測算換匯成本。 這里的出口商品總成本,包括進貨(或生產)成本、國內費用(儲運、管理、預期利潤等,通常以費用定額率表示)及稅金;出口商品外匯凈收入指的是扣除運費和保險費後的FOB(離岸價)外匯凈收入。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為促進對外貿易發展,商務部實行了進出口經營權備案登記制度。隨著此項制度的實施,越來越多的商業流通企業擁有了進出口經營權,成為退稅管理中的外貿企業。外貿企業在申報出口退稅過程中,經常會碰到的一個問題就是換匯成本過高或者過低,特別是2005年7月21日後,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換匯成本的合理上下限 換匯成本的合理上下限就是根據上述定義提出的。籠統地說,換匯成本的合理上限設置最高不能高於匯率,如果高於,企業出口就虧損。實際上,最高上限應和匯率保持一定的距離,以使企業具有一定得盈利,企業得以持續經營。換匯成本的合理下限是考慮出口業務合理性指標,除了高技術、高附加值和壟斷性產品外,企業出口普通商品的盈利具有一定空間,不可能是暴利,如果過低,則可能在購入環節稅收、或者出口環節的結匯存在一定問題。合理上下限的提出只是針對一般情況,具體問題需要稅務機關具體落實。 換匯成本應用的階段。 換匯成本在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中的運用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在2000年以前,外貿企業退稅實行加權平均方法(或區域性加權平均法)。這一階段,進出口經營權沒有開放,只有少數的國有 商業流通企業擁有進出口經營權,成為所說的老外貿企業。由於擁有進出口經營權、配額、許可證等特殊經營權,老外貿企業相對來說不用擔心產品的銷路,為完成外貿出口指標,一般先組織購入產品,然後再出口。相應的,退稅管理採用了適應這一經營情況的加權平均方法,即出口企業將所有購入產品的增值稅發票申報在一起,將所有的出口報關單申報在一起,稅務機關根據企業申報的所有增值稅發票計算出移動加權平均單價、平均退稅率,再與出口數量、退稅率的乘積得出企業出口商品的退稅額。這一方法的盡管可以做到企業的退稅額應退盡退,由於採用移動加權平均單價,不能做到及時、准確的核算到每個業務員。也無法核實企業的每筆盈虧情況,實際上,當時的外貿經營體制,企業不需要核算到人頭,盈虧不是企業所能完全決定的,出口企業更多考慮的是每年出口創匯的完成情況。這一階段,虧損可以由國家來彌補,用換匯成本來考察企業的經營意義不大,但為稅務機關以後的管理留下了伏筆。 第二階段在2000年以後,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深入,全國絕大部分外貿企業實行了承包到科室人頭等改革措施,除了一些季節性商品之外,訂單式業務占外貿企業業務的主導。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為適應這一變化,推出了單票對應法,這一方法的基本做法是,以關聯號為最小出口退稅申報、審核單位,每筆計算出口退稅額。這種方法下,換匯成本作為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的指標,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 換匯成本在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管理中的運用 (一)關聯號的應用原理 關聯號是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審核的最小單位。通常,一筆業務的出口退稅由增值稅發票、出口報關單、核銷單、出口發票四個憑證組成,即所謂的兩單兩票(按現行規定出口發票不是必報項,但大部分地區為企業方便仍採用報出口發票的方式),這四個憑證反映了該筆業務的購進貨物、出口情況。在電子化管理系統中,關聯號就是將這四個憑證組織在一起,使購進與出口有了對應關系。根據出口企業設定的關聯號,系統將該關聯號下的所有增值稅發票按商品代碼加權平均,計算出平均單價及平均退稅率,再與該關聯號下報關單出口數量乘以平均單加再乘以平均退稅率出企業的出口退稅額。 因此,如果出口企業根據業務的實際情況,設定的關聯號下的單據張數越少,系統計算出的加權平均單價就越接近企業增值稅發票的單價,每筆出口數量的退稅額也就越接近業務的真實狀況。這種設定對於企業來說具有重要意義,如果有換匯成本過高或者過低,企業可以很迅速找出到底是業務本身有問題還是數據錄入有差錯,如果是業務本身有問題,財務部門可以形成快速反應機制,制止此項業務的延續。 (二)換匯成本在電子化管理中運用 (1)審核系統中的換匯成本的計算方法 出口退稅審核系統換匯成本計算公式: 出口退稅出口明細申報表中同一關聯號項下同一商品代碼下每筆出口的換匯成本=[計稅金額+計稅金額×(征稅率-退稅率)-應退消費稅]÷美元出口額 (2)申報系統中換匯成本的計算方法 出口退稅出口明細申報表同一關聯號項下同一商品代碼的換匯成本=[∑計稅金額+∑計稅金額×(征稅率-退稅率)-∑應退消費稅]÷∑美元出口額 (3)需要解釋幾個概念: 計稅金額:為不含稅價格。它是企業購進產品的不含稅成本; +計稅金額×(征稅率-退稅率):因我國很多產 品不實行征多少退多少的政策,征退稅差的部分需要出口企業來負擔。 -應退消費稅:消費稅實行的價內稅,征多少退多少,所以出口企業不需負擔此項稅收。 美元出口額:美元出口額為FOB價,如果企業以CIF價在一張出口報關單上出口多筆貨物,由於企業的申報系統得不到海關的FOB價,則出口美元額不能和稅務局的FOB價相吻合。在申報系統為企業錄入的美元出口額;在審核系統為出口電子信息的美元出口額 (4)二者的差異分析。由於企業申報系統不能得到海關出口電子信息的美元出口額,因此採用了合計計算的方法。審核系統由於有電子信息美元出口額,採用了逐筆計算的方法。舉例證實二者的差異: ××進出口有限公司申報2005年07月01批次出口退稅時,在內部數據預審時按審核系統計算,關聯號0040852004出現以下疑點: 序號0157:換匯成本(1.06)低於合理下限;序號0158:換匯成本(1.33)低於合理下限; 序號0159:換匯成本(1.72)低於合理下限;序號0160:換匯成本(4.23)低於合理下限; 序號0161:換匯成本(11.68)高於合理上限;序號0162:換匯成本(188.40)高於合理上限; 因同一關聯號項下同一商品代碼的進貨單價不同,每筆出口的換匯成本是按同一關聯號項下同一商品代碼平均單價計算,造成換匯成本異常。 上述差異的存在反映了如下問題: 如果上述6筆出口在一張報關單上,那麼同種商品購進單價差異如此大,稅務機關應核實企業的購進情況。 如果上述6筆出口不在一張報關單上,企業應將關聯號下的單據盡可能的減少,即將該關聯號再進行拆分。 海關提供的出口美元價格與企業實際收到的出口收入有很大的差異。應當引起稅務部門對收入情況的重視。 按換匯成本考察企業存在的問題 一是它不能綜合考慮出口企業的實際狀況。企業連續出口,有佔領市場保客戶、處理老庫存等經營性目的,偶然性的虧損是一種正常現象,當這種情況出現時,用換匯成本考察出口企業只能長期、全年來衡量。換匯成本無法達到快速有效的反應企業有可能的騙稅行為。 二是外貿企業很多費用沒有提供到退稅管理系統,例如國內運費、國內保險費、傭金折扣、財務費用等費用無法准確提供,因此規定的換匯成本上限具有主觀臆斷性,和實際情況存在差異。 三是進料加工貿易的存在使換匯成本公式不完整。不考慮特殊退稅,換匯成本的分析應集中在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中的進料加工貿易。目前的電子化管理系統都是按照一般貿易計算的換匯成本,按照換匯成本計算原理,進料加工貿易換匯成本公式的則應略有不同。按現在的方法,委託加工進料加工貿易貨物,出口退稅的換匯成本的應低於合理下限,因企業的出口總值(公式中的美元出口額)含有進口料件的價值。 四是單一幣制計算造成業務失真。換匯成本以美元出口額為參考指標,實際上,我國企業對日本等匯率浮動大的國家出口已經佔到很高比例,以美元計算換匯成本會造成業務的不真實。 五是以換匯成本稽查企業沒有法律依據。截至目前為止,沒有文件規定換匯成本的合理上下限,也沒有作為選案、稽查退稅評估的指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