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運輸服務和國際運輸代理服務
A. 國際運輸代理與出口公司有什麼不同
國際貨運代理公司主要負責國際間(外貿)貨物運輸的業務。有空運或海運或鐵路運輸.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形成,是國際商品流通過程的必然產物,是國際貿易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正因為如此,該行業被世界各國公認為國際貿易企業的貨運代理。
進出口公司是指有對外貿易經營資格的貿易公司(外貿公司),它的業務往來重點在國外,通過市場的調研,把國外商品進口到國內來銷售,或者收購國內商品銷售到國外,從中賺取差價。還有,做沒有進出口權單位的進出口代理,收取代理費。 這一系列貿易活動首先是要在有進出口權的前提下才能進行.
以上可見,國際貨運公司是為進出口公司服務的.
B.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增值稅免稅政策包含哪些服務
國際貨運代理服務可享增值稅免稅的優惠。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是指接受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運輸工具所有人、運輸工具承租人或運輸工具經營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在不直接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情況下,直接為委託人辦理貨物的國際運輸、從事國際運輸的運輸工具進出港口、聯系安排引航、靠泊、裝卸等貨物和船舶代理相關業務手續的業務活動。
運輸費用必須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結算。
C. 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後,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
(十八)納稅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
1.納稅人提供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向委託方收取的全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以及向國際運輸承運人支付的國際運輸費用,必須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結算。
2.納稅人為大陸與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之間的貨物運輸提供的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參照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有關規定執行。
3.委託方索取發票的,納稅人應當就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向委託方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
六、上述增值稅優惠政策除已規定期限的項目和第五條政策外,其他均在營改增試點期間執行。如果試點納稅人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已經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了營業稅稅收優惠,在剩餘稅收優惠政策期限內,按照本規定享受有關增值稅優惠。」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D.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可以免徵增值稅,請問這個代理服務包括哪些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是指接受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運回輸工具所有
人、答運輸工具承租人或運輸工具經營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在不直接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情況下,直接為委託人辦理貨物的國際運輸、從事
國際運輸的運輸工具進出港口、聯系安排引航、靠泊、裝卸等貨物和船舶代理相關業務手續的業務活動。
E.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可以免徵增值稅,請問這個代理服務包括哪些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包括接受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其中代理人包括直接代理人和間接代理人,貨物和船舶代理相關業務手續的業務活動包括為貨物的國際運輸開展的訂艙、業務聯絡、貨運安排、箱管、結算等業務活動。
根據《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增值稅免稅政策解讀》中規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四)項第6點關於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定義中,「接受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中的「代理人」包括直接代理人和間接代理人,貨物和船舶代理相關業務手續的業務活動包括為貨物的國際運輸開展的訂艙、業務聯絡、貨運安排、箱管、結算等業務活動。
因此,試點納稅人無論是否與國際運輸企業發生業務往來,其提供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只要符合上述定義,就可以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四)項的規定,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5)國際運輸服務和國際運輸代理服務擴展閱讀: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第七項 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但未取得《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以公路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但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或者《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未包括「國際運輸」的;
以航空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但未取得《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或者其經營范圍未包括「國際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的;以航空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或者其經營范圍未包括「公務飛行」的。
F. 國際貨運代理與國內貨運代理的區別與聯系
國內貨運代理,出口到國外的到門服務是由當地代理負責的(協議關系)
國際貨運代理,在各地有網路,可以完全以公司名義處理業務
簡言之,國內貨代處理在國外的運輸事務由協議公司處理
國際貨代完全由自己各地的OFFICE完成
G.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徵增值稅的政策內容是什麼
國際貨運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戶的委託完成貨物運輸的某一個環節或與此有關的各個環節,可直接或通過貨運代理及他僱傭的其它代理機構為客戶服務,也可以利用他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務。
其主要服務內容包括:
1. 代表發貨人(出口商)
(1)選擇運輸路線、運輸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
(2)向選定的承運人提供攬貨、訂艙;
(3)提取貨物並簽發有關單證;
(4)研究信用證條款和所有政府的規定;
(5)包裝;
(6)儲存;
(7)稱重和量尺碼;
(8)安排保險;
(9)將貨物的港口後辦理報關及單證手續,並將貨物交給承運人;
(10)做外匯交易;
(11)支付運費及其它費用;
(12)收取已簽發的正本提單,並付發貨人;
(13)安排貨物轉運;
(14)通知收貨人貨物動態;
(15)記錄貨物滅失情況;
(16)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進行索賠。
2. 代表收貨人(進口商)
(1)報告貨物動態;
(2)接收和審核所有與運輸有關的單據;
(3)提貨和付運費;
(4)安排報關和付稅及其它費用;
(5)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
(6)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
(7)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
3. 作為多式聯運經營人,它收取貨物並簽發多式聯運提單, 承擔承運人的風險責任,對貨主提供一攬子的運輸服務。在發達國家,由於貨運代理發揮運輸組織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貨運代理主要從事國際多式聯運業務,而在發展中國家,由於交通基礎設施較差,有關法規不健全以及貨運代理的素質普遍不高,國際貨運代理在作為的素質普遍不高,國際貨運代理在作為多式聯運經營人方面發揮的作用較小。 4. 其它服務,如根據客戶的特殊需要進行監裝、監卸、 貨物混裝和集裝箱拼裝拆箱運輸咨詢服務等。 5. 特種貨物裝掛運輸服務及海外展覽運輸服務等。希望對你有幫助,望採納,謝謝~~
H. 什麼是國際貨運代理及業務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明確了國際貨運代理業的定義,即: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貨人、發貨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並收取服務報酬的行業。
從國際貨運代理人的基本性質看,貨代主要是接受委託方的委託,就有關貨物運輸、轉運、倉儲、裝卸等事宜。一方面它與貨物托運人訂立運輸合同,同時他又與運輸部門簽訂合同,對貨物托運人來說,他又是貨物的承運人。
相當部分的貨物代理人掌握各種運輸工具和儲存貨物的庫場,在經營其業務時辦理包括海陸空在內的貨物運輸。上海歐興儲運事業部在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而獲得客戶的認可。
(8)國際運輸服務和國際運輸代理服務擴展閱讀:
國際貨運代理運輸方式:
1、水運代理
指提供水上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可以具體劃分為海運代理和河運代理兩種類型。
2、空運代理
指提供航空貨物運輸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
3、陸運代理
指提供公路、鐵路、管道運輸等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貨運代理。
4、聯運代理
指提供公路、鐵路、管道運輸等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這種代理又可以進一步劃分海空聯運代理、海鐵聯運代理、空鐵聯運代理等類型。
I. 國際貨運代理主要服務有哪些
1. 代表發貨人(出口商)(1)選擇運輸路線、運輸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2)向選定的承運人提供攬貨、訂艙;(3)提取貨物並簽發有關單證;(4)研究信用證條款和所有政府的規定;(5)包裝;(6)儲存;(7)稱重和量尺碼;(8)安排保險;(9)將貨物的港口後辦理報關及單證手續,並將貨物交給承運人;(10)做外匯交易;(11)支付運費及其它費用;(12)收取已簽發的正本提單,並付發貨人;(13)安排貨物轉運;(14)通知收貨人貨物動態;(15)記錄貨物滅失情況; (16)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進行索賠。 2. 代表收貨人(進口商)(1)報告貨物動態; (2)接收和審核所有與運輸有關的單據;(3)提貨和付運費;(4) 安排報關和付稅及其它費用;(5)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6)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7) 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 3. 作為多式聯運經營人,它收取貨物並簽發多式聯運提單, 承擔承運人的風險責任,對貨主提供一攬子的運輸服務。在發達國家,由於貨運代理發揮運輸組織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貨運代理主要從事國際多式聯運業務,而在發展中國家,由於交通基礎設施較差,有關法規不健全以及貨運代理的素質普遍不高,國際貨運代理在作為的素質普遍不高,國際貨運代理在作為多式聯運經營人方面發揮的作用較小。 4. 其它服務,如根據客戶的特殊需要進行監裝、監卸、 貨物混裝和集裝箱拼裝拆箱運輸咨詢服務等。 5. 特種貨物裝掛運輸服務及海外展覽運輸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