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書公證的真實
❶ 委託書公證的國內委託書公證
一、辦理委託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 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 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3. 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 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辦理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 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 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 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 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 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 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三、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 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 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
3. 委託的原因;
4. 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 委託期限;
6. 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 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❷ 授權委託書一定要經過公證才具備法律效力嗎
授權委託書不是必須經過公證的,但經過公證後效力更高不容易被推翻。
這種說法是專正確的。
從法屬律上來講,只要授權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不能力委託辦理的事項合法,並由委託人親自在委託人處簽名確認的,該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
(2)委託書公證的真實擴展閱讀
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❸ 委託書要公證處公正嗎
從法律上來講,只要授權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不能力委託辦理的事項合法,並由委託人親自在委託人處簽名確認的,該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授權委託書需要委託人簽字、摁手印方能形成有效的委託。這也就是說,如果有人偽造了一份委託書並以此來損毀了你的權利,可以通過司法鑒定來推翻偽造的委託書,以此來維護權利;
其次,委託書的內容如果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那麼這樣的委託手續也是自然無效的;
最後,公證的效果只是對材料的效力有一個保護作用,同時,在公證程序中,要對一份委託材料進行公證,需要委託方與受委託方到公證處提供相應的材料才能完成公證程序。
(3)委託書公證的真實擴展閱讀:
公證不是委託書生效的必要條件,只要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不需要公證也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律明確規定的除外。雖然公證不是必經程序, 但是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在法律上具有更強的證明力與證據效力。
另外, 在實務中,銀行、房地產交易中心以及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為了確保授權委託 書的真實性,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均要求提供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因此, 對授權委託書進行公證有利於相關手續的順利辦理。
同時,如果發生訴訟,除 非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經過公證的法律行為或文書可以直接采證作 為證據使用;而未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及文書,不能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 證據。
委託書-網路
❹ 委託書公證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一、國內委託書公證:
辦理委託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 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 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3. 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 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國外委託書公證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委託人亦稱被代理人,受託人又稱代理人,委託人與受託人均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總體而言,委託人須親自向中國領事公證人提出委託書公證申請,並應注意如下幾點:
(一)委託人須提交的基本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證件(包括有效護照、居留證明等);或者法人的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件;
2、與房產委託事項相關的權利證明材料,如房屋產權證明以及產權是否與他人共有的證明材料等;
3、由委託人填寫的《公證認證申請表》;
4、由委託人和中國領事公證人共同完成的《公證認證接談筆錄》;
5、由委託人草擬的《委託書》;
6、其他需要出示的材料。
(4)委託書公證的真實擴展閱讀:
辦理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 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 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 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 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 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❺ 個人委託書公證是怎麼辦是本人寫好由公證處蓋章還是公證處出一份規范格式的文書
一般是本人寫好了委託書,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就可以了。
一、辦理委託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辦理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三、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
3.委託的原因;
4.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委託期限;
6.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四、委託合同除包括委託書的內容外,一般還應有有無報酬和解除委託合同的時間等內容。
❻ 公證委託書一定要本人簽字嗎
是的,公證委託書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且當面簽字,如若不是,則屬於偽公證,相關人員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❼ 委託書公證需要雙方到場嗎
受託人不需要到場,但委託人必須到場。
辦理委託書公證應由委託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帶上委託書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親自在委託書上簽名按指印。
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上內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來到我處在前面的委託書上簽名按指印」。
委託書一般要寫清楚委託人、受託人的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等)、委託原因、委託事項、委託期限、是否有轉委託權等等。
如果要求辦理委託公證的機構有固定模板的話按模板製作,如果不知道怎麼寫也可以到公證處後由公證員代為製作委託書。
由於委託書上要寫明受託人的個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7)委託書公證的真實擴展閱讀:
委託書公證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受理: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2、申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3、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范圍;
4、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該公證機構在其執業區域內可以受理公證業務的范圍。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規定條件的,公證機構應當受理。
對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不予受理,並通知申請人。對因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可以受理該公證事項的公證機構申請。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如何辦理委託書公正
❽ 如何公證委託書
一、辦理委託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辦理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三、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
3.委託的原因;
4.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委託期限;
6.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四、委託合同除包括委託書的內容外,一般還應有有無報酬和解除委託合同的時間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