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司破產授權委託書範本
㈠ 公司破產職工代表委託書如何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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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XX公司破產申請書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即債權人)、被申請人(即債務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名稱或姓名、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
(二)申請目的:寫明申請目的為申請啟動破產清算程序;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描述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基本情況,包括債權發生的時間、數額、履行期限、有無財產擔保等事實;債權人債權有無追討情況以及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事實。
㈢ 怎麼寫申請公司破產
破產申請與受理→(一)破產申請→(二)立案審查→(三)案件受理→(四)案件受理後的工作→債權的申報與登記→債權人會議→破產和解→企業整頓→破產宣告→破產清算→裁定破產程序終結→企業注銷登記。
每一步具體工作內容及注意事項:
第一步、債務人(擬破產企業名稱)提出破產申請的應當提交如下材料:
(1)破產申請書;見附件。
(2)企業主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
(3)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寫一份申請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的名單)
(4)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寫一份報告)
(5)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並附審計報告;(寫一份說明;委託審計部門進行審計並出具報告)
(6)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會計賬冊)
(7)資產負債表等有關會計報表;(工商年檢報表、會計賬冊報表)
(8)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賬戶的詳細情況,包括開戶審批材料、賬號、資金等;(寫一份說明)
(9)債權清冊,應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包括郵政編碼、電話等)、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按項目列表)
(10)債務清冊,應列明債權人的名稱、住所(包括郵政編碼、電話等)、債權人債權數額、發生時間和償還情況;(按項目要求列表)
(11)企業涉及的擔保情況;(提供擔保合同)
(12)企業已發生的訴訟情況。(提供對被破產企業破產以前做出的法院判決或起訴文書)
㈣ 公司要進行破產處理,那麼破產申請的委託書應該怎麼寫
附一份破產申請委託書範本供參考:
委託人:
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xx 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系電話:
現因申請破產還債一案,委託xxx律師為我單位的委託代理人,負責申報破產債權,出席債權人會議,審查有關破產清算方案,參與破產程序全過程,並行使表決權,全力維護我公司的債權。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委託人:
二0xx年月日
破產程序如下:
一、破產案件的管轄
(一)地域管轄
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級別管轄
對於該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沒有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可資借鑒:
1、基層人民法院一般管轄縣、縣級市或者區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
2、中級人民法院一般管轄地區、地級市(含本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
3、納入國家計劃調整的企業破產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二、提出破產申請
(一)破產申請主體
1、債權人
2、債務人
3、對債務人負有清算責任的人
(二)債權人提出申請時需提交的文件
1、破產申請書
2、債權人主體資格證明及債權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授權委託書
4、債權存在以及債務人不能按時清償債務的證據
(三)債務人提出申請時需提交的文件
1、破產申請書
2、債務人主體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企業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4、企業財產狀況說明,即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
5、債權清冊,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
6、債務清冊,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發生時間
7、有關財務會計報告
三、受理破產申請
(一)破產申請的受理
1、債權人作為申請人提出申請的,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法院提出,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債務人或對債務人企業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提出申請的,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級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2、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債權人提出申請的,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二)不予受理或駁回申請的情形及其法律救濟
1、不予受理的情形(新破產法沒有規定,根據《規定》整理)
A、債務人有隱匿、轉移財產等行為,為了逃避債務而申請破產的;
B、債權人借破產申請毀損債務人商業信譽,意圖損害公平競爭的。
2、駁回申請的情形(新破產法沒有規定,根據《規定》整理)
法院受理債務人的破產申請後,發現債務人巨額財產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釋財產去向的,應當裁定駁回破產申請。
3、法律救濟
申請人可以在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四、指定管理人
(一)管理人的產生時間
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時,應同時指定管理人
(二)管理人的職責
1、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
2、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製作財產狀況報告;
3、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
4、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
5、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6、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
7、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
8、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三)管理人的監督機制
1、管理人受法院監督;
2、管理人受債權人會議和債權人委員會監督。
五、債務人財產
(一)債務人財產的范圍
破產申請受理時屬於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後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
(二)哪些財產不屬於債務人財產的范圍
對此問題,新破產法沒有規定,《規定》可資借鑒:
1、債務人基於倉儲、保管、加工承攬、委託交易、代銷、借用、寄存、租賃等法律關系佔有、使用的他人財產;
2、抵押物、留置物、出質物;
3、擔保物滅失後產生的保險金、補償金、賠償金等代位物;
4、依照法律規定存在優先權的財產;
5、特定物買賣中,尚未轉移佔有但相對人已完全支付對價的特定物;
6、尚未辦理產權證或者產權證過戶手續但已向買方交付的財產;
7、債務人在所有權保留買賣中尚未取得所有權的財產;
8、所有權專屬於國家且不得轉讓的財產;
9、債務人工會所有的財產。
(三)破產程序前行為的撤銷
1、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的;
2、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
3、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債務人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
4、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債務人對未到期債務提前清償的;
5、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債務人放棄債權的;
6、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債務人在具備破產原因的情況下,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行為。
(四)破產程序前及破產程序中行為的無效
㈤ 公司授權委託書和公司證明範本
委託書
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單位現委託 (姓名)作為我單位合法委託代理人,授權其代表專我單位進行屬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該委託代理人的授權范圍為:代表我單位與你們進行磋商、簽署文件和處理______________活動有關的事務。在整個__________過程中,該代理人的一切行為,均代表本單位,與本單位的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單位將承擔該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代理人無權轉換代理權。特此委託。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簽字樣本)
日期: 年 月 日
競標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附: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㈥ 破產清算授權委託書是什麼,內容是什麼
一.委託書的概念
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二、破產清算的概念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後,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之後簽署完破產清算授權委託書後,講宣布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