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授權書怎麼寫
1. 授權書怎麼寫
答: 朋友,請參考範例:
×××公司授權書
2008-- 號
茲有(授權企業全稱) 授權(被授權企業全稱)為大連地區 (產品名稱)總經銷、代理商。(授權企業全稱)對其經營的產品質量予以保證,在******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由本公司(廠)負責。
本授權書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授權產品名稱、規格、型號:
授權單位聯系電話:
授權單位E-mail:
被授權單位聯系電話:
被授權單位E-mail:
被授權單位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授權單位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2. 商品一般代理授權書怎麼寫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八條 委託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托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五)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終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系消滅。
3. 公司授權給個人銷售產品的授權委託書怎麼寫
委託書茲有(X X公司) 授權(XX公司)為XX地區 (XX產品)總經銷、代理商。(版授權企業全稱)對權其經營的產品質量予以保證,在XX地區銷售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由本公司(廠)負責。 本授權書有效期為 年,自年月日 至年月 日止。 授權產品名稱、規格、型號: 授權單位聯系電話: 授權單位E-mail: 被授權單位聯系電話: 被授權單位E-mail: 被授權單位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授權單位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被授權單位:(蓋章) 授權單位:(蓋章)年月日填寫要求:1、本授權書要求以公司紅頭文件形式填寫。 2、按以上標准格式列印,填寫日期均中文大寫。 3、法人代表及單位需加蓋紅章。 4、不按要求列印,一律退回。 5、被授權企業如不是唯一(XX地區)地區代理商,請授權企業寫出其他代理商名單。
4. 怎樣寫產品授權書
總 代 理 合 同 書
甲方:
乙方:
為使甲方XXXXX產品全面推向市場,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方本著合法、公正、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以資雙方信守。
一、 代理產品,區域、期限:
1、代理產品名稱:
2、代理區域: 轄區范圍內
3、代理期限: 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滿意可續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二、 雙方責任、權利:
(一)甲方: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在 市場銷售合法總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總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約定管理乙方代理區域的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區域內營銷推廣工作。
3、甲方保證乙方貨款到賬12小時內發出貨品(特殊訂貨除外),並保證產品長期供應。
4、甲方提供相關的產品證書和文件資料等。
5、甲方保證產品質量,對產品實行三個月內包換,一年保修,終身維護的質保承諾。
6、甲方積極配合乙方進行銷售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
7、甲方授於乙方「代理授權書」並享受調價時的庫存差價補償與其它優惠措施。
(二)乙方責任、權利:
1、乙方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完善經營甲方產品的各項手續。
2、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依法經營,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授權代理事項,做好銷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經營,違反代理協議書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貫徹,融匯甲方營銷理念,接受甲方的業務培訓,服從甲方的營銷指導及考核。
4、乙方必須具備一批高素質的銷售人員,在所屬區域內,建立自己的銷售網路,與甲方同時進行網路化經營,並經常性,有針對性開展一系列的促銷宣傳活動。
5、協議生效後,乙方可以以甲方總代理或辦事處的名義對外宣傳。
6、乙方負責在代理區域內本產品的廣告宣傳及費用,設計光碟由甲方提供,依法辦理產品有關宣傳手續,做到合法經營。
三、 總代理商從事的業務范圍:
1、區域內二級代理商的建立。
2、區域內零售市場的建設,以及產品的批發,終端銷售。
3、密切與工程商合作,或與房地產商及需求單位直接合作。
4、經常進行宣傳促銷活動。
四、 代理條件:
1、乙方必須是注冊合法的公司或經營單位,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的市場經營網路。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有關資質(企業營業執照、工程施工資質證、銷售許可證)。
3、乙方必須完成甲方對其區域規定的首批進貨額,季度進貨額。
4、簽約後,乙方在半年內必須完成(50%以上)區域內的市場營銷網路建設,
5、乙方與區域內代理商,二級經銷商等所簽訂的合作協議由甲方、乙方、經銷方三方共同簽訂,或乙方簽訂後報甲方備案。
6、乙方在區域銷售運作中,應嚴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經銷價格體系進行網路銷售,乙方供給二級代理商的供貨價格按限定供貨價的規定執行,乙方區域內零售價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2005年全國統一零售價,最低可以下浮10%,如需超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授權方可執行,否則將取消乙方代理資格,同時賠償甲方為此造成的各種損失。但對於房地產工程的批量供貨可由總代理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業務培訓及營銷指導內容:
(1)安業系列產品各項功能的操作及安裝使用。
(2)甲方營銷政策及營銷思路的貫徹。
(3)市場網路建設、規劃及銷售人員隊伍建設。
(4)通過多渠道開拓終端銷售業務。
8、不得同時經營其它同檔次品牌的同類產品,不然代理權自動取消。
五、 代理數量及價格:
1、乙方首先支付 2 萬元RMB貨物訂金,並可在訂貨金額內進行貨物訂購(三個月內),乙方每季度必須完成 6 萬元RMB的進貨額,全年必須完成 25 萬元RMB進貨額。(具體產品價格及品種見附件)
3、乙方承諾本協議簽字之日起 7 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批貨物訂金 2 萬元RMB,(甲方按4個月完成供貨,每月為5000元RMB)如不按時付貨款,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4、甲方年終考核乙方年進貨總額及市場網路建設情況,如按時完成年進貨量及市場網路建設,甲方按乙方年進貨總金額的 5 %給予返利,如超額完成年進貨量,超額部分按 7 %給予返利。
5、乙方代理區域內所設的二級代理商,經銷商,工程用戶所需產品由乙方負責統一向甲方購進,或書面委託甲方向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托運。
6、從第二季度開始,若乙方提貨量達不到本協議規定的每季度進貨量的 50% 且市場網路建設達不到協議指標時則不享受區域總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辦事處名義對外宣傳。
六、 其它事項:
1、乙方如自動放棄代理權或違約被甲方終止代理權,乙方所有產品不得低於甲方全國統一市場價格的 5 折銷售。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在該地區銷售的損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產品在使用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甲方應及時調查情況,在質保時間及圍內的產品給於換貨,並承擔所有運輸費用。
七、 付款、運輸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賬上,甲方即可發貨,並告知運費價格。
2、運費由 乙 方負責。
八、 宣傳、技術支持:
1、宣傳資料按乙方提貨比例配送,並可提供宣傳資料光碟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傳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權書,技術培訓資格證書。
3、甲方免費提供傳噴畫和培訓手冊。
4、乙方完成首批進貨額時,如需派員到甲方進行技術培訓時。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進行大工程項目同時,甲方可派員進行技術支持,交通費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負責。
5、提供工程設計方案和技術指導。
九、 違約與仲裁:
1、未經甲方同意,如乙方違約跨區銷售,一經確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的額賠償給甲方。
2、自乙方代理資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資格失效之日內,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區域內進行銷售,如有違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數額賠償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如發生分歧,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可按《經濟合同法》處理。
十、附則:
1、在甲方未設立產品總代理地區,為擴大銷售量,乙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向該地區銷售代理產品。
2、在合同簽訂後,合同可到公證處公證,公證費由提出方承擔。
3、簽訂本協議時,乙雙方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及法人授權委證書,企業有關資質證明。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 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
甲 方:
乙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