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授權委託書
『壹』 授權委託書的社區證明,怎麼弄,都需要拿什麽
授權書的模版網上應該有下載
『貳』 社區證明授權委託書怎麼弄
在戶口所在社區,申請辦理
『叄』 向高級法院申訴的授權委託書格式
向高級法院申訴的授權委託書格式和普通一審案件是一樣的,註明代理高院申訴即可。
格式如下:
一、授權委託書(公民個人用)
格式:
『肆』 訴訟代理人社區推薦書是居委會蓋章嗎
社區推薦的訴訟代理人,是由居委會蓋章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七條規定,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
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條規定,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4)社區授權委託書擴展閱讀
最高法院關於《推薦函(推薦委託訴訟代理人用)》的規定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制定,供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符合條件的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用。
2.有關社會團體推薦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社會團體屬於依法登記設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記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組織;(二)被代理人屬於該社會團體的成員,或者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位於該社會團體的活動地域;(三)代理事務屬於該社會團體章程載明的業務范圍;(四)被推薦的公民是該社會團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與該社會團體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工作人員。
3.專利代理人經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推薦,可以在專利糾紛案件中擔任訴訟代理人。
『伍』 居委會法律委託代理證明怎寫
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
受委託人姓名:***
工作單位:**街道居委會
電 話:
現委託*** 在我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參加訴訟的委託代理人。委託許可權如下:
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等事項。
委託人:
年 月 日
註:1、本委託書供公民當事人委託參加訴訟的委託代理人用,委託人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寫明委託許可權;
2、本件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後提交人民法院。
『陸』 一份授權委託書委託人可不可以是兩個人
可以,只要是自由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就是合法有效的委託合同。
授權兩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代理人的情況下,若未獨立授權,則需要兩位受託人同時到場簽字;
若分別授權,則享有相應許可權的代理人到場簽字即可。
不建議一個人同時授權給兩個代理人來簽署合同,若一個人不能到場確實需要授權給兩人,請分別寫清楚代理許可權。
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
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後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職責都將由委託人承受,被委託人不承受任何法律職責。
(6)社區授權委託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規定:
第五十七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條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第六十條訴訟代理人的許可權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第六十一條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柒』 授權委託書是否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有何法律依據
授權委託書不需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只需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即可。
授權委託書指民事訴訟授權委託書,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他人代為訴訟的證明文書,也是委託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代理許可權的合法依據。
民事授權委託書,是指民事訴訟活動當事人單方面出具的,明確代理律師在代理委託人參加民事訴訟過程中的代理許可權的法律文書.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
民事案件當事人委託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民事訴訟,必須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否則,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代理權不能成立.
(7)社區授權委託書擴展閱讀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八十八條 訴訟代理人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提交授權委託書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一)律師應當提交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材料;
(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提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以及當事人一方位於本轄區內的證明材料;
(三)當事人的近親屬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委託人有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四)當事人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當事人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材料;
(五)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推薦材料和當事人屬於該社區、單位的證明材料;
(六)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符合本解釋第八十七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捌』 什麼叫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
1、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業、現住址.如果委託人是法人的,則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況.
2、委託的事項一定要寫得明確、具體。應當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託的事項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能夠產生一定法律後果的民事行為。
我國《民法通則》第63條第3款明確規定:「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如具有人身性質的遺囑、收養子女、婚姻登記等法律行為。
3、委託的許可權范圍,是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有效的依據,律師代書時一定要寫明確.在民事代理中,委託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的范圍有三種情況:
(1)一次委託,即代理人只能就受託的某一項事務辦理民事法律行為;
(2)、特別委託,即代理人受託在一定時期內連續反復辦理同一類性質的民事法律行為;
(3)、總委託,即代理人受託在一定時期內辦理有關某類事務或某一種標的物多種民事法律行為。
(8)社區授權委託書擴展閱讀:
簽署授權委託書的注意事項:
授權委託書的格式
授權委託書並無固定的格式要求,要想完整地表達意思,盡量規避風險,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基本信息
一般包括委託人、受託人的姓名、性別、工作職務、身份證號碼、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盡量完備和詳細,這樣方便第三人核對相關信息,以及相關事項的通知。
在實務中,這些基本信息不一定要全部表述,但身份證號碼和聯系電話不可或缺。授權委託書是由委託人簽署,出具給第三人表明受託人有代理權,所以在授權委託書中不僅要有受託人的基本信息,也得有委託人的基本信息。
致送單位
在授權委託書場合的致送單位具體就是指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與之發生代理行為關系的第三人。如果事先已經有明確第三人,就需要在授權委託書中加上致送單位,這樣能固定授權委託書的使用范圍,受託人再向其他人出具授權委託書,對委託人不發生法律效力。
受託人畢竟不是委託人本人,只是委託人做事的工具,就存在可能不盡責而侵害委託人利益的可能性,明確致送單位,就能盡量限制受託人不當行為的風險。
委託事項
委託事項簡單說就是委託人到底委託受託人與第三人干什麼。委託事項一定要表達清楚,希望受託人干什麼就在授權委託書中一項一項列清楚,這樣才能預期受託人行為的范圍,以便達到控制自己的風險。
如果委託事項不明確,基於保護第三人對於法律文書的信賴,授權委託書會被認定為授權不明,從而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對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因授權不明,受託人就可能超越委託人的本意做事,但委託人卻要為此承擔責任;受託人本是為他人做事,行為後果應當由委託人承擔,但卻因授權不明而承擔了補充連帶責任,所以說委託事項不明的,對第三人沒什麼風險,但對委託人和受託人風險較大。
『玖』 個人起訴授權委託書格式
個人授權委託書範本
委託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委託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現委託在我在XXXXXX一案中
委託代理人,委託許可權如下: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被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9)社區授權委託書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第二節 訴訟代理人
第五十七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