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假的公證委託書
1. 如果在一起調解的時候法官製造假的委託書申理不公 怎麼辦提交法廳申理 申判官是不是還是調解的法官
一般法官不會這么乾的,你可以舉辦他。他是不像幹了。現在法院只能上訴,不適用調解了。以前是先調節。再審理,現在直接審理判了。你如果不服還可以申訴。這個都是有正規程序的。你有權要求換陪審團和投訴法官。一般案件都是合議的,不會由法官一個人說的算。
2. 公證委託書怎麼看真假
1.公證書是真是假,打電話到公證處一查不就行了? 2.不管他真假,你都可以正常使用。3.共去公證處核實吧.
3. 偽造授權委託書是什麼侵權行為
偽造授權委託書本身並不能侵權侵犯他人權益,因偽造授權委託書,如果不與他人從事法律行為,對他人不產生任何影響。如果利用偽造的授權委託書,則既可能發生合同責任,也可能產生侵權責任。分析《合同法》48、49、122條:
《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行為人持偽造的授權委託書無疑屬沒有代理權,依據49條,可能因表見代理而使法律行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擔合同的權利義務。依據48條,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認,則由行為人承擔合同責任。
如果因行為人違約而侵害相對人權益,構成責任競合,相對人可選擇向行為人主張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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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 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 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
3. 委託的原因;
4. 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 委託期限;
6. 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 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4. 怎麼查詢委託書真假和有沒有公證過。謝謝各位
辨別方法:
1、通過114查詢出具公正書的公證處電話,通過編號查詢。
2、可以到公證書上蓋章的公正機關去查詢。
注意:最好你親自到該公證處核實,因為要看一下委託公證的具體內容,避免別人用一個真的公證書號做一個假的公證書。
5. 委託書造假該怎麼量刑
▲造假欺騙法院是犯法的。不過小孩年齡小不承擔法律責任,幫他造假者要承擔法律責任。▲具體可以去咨詢律師。
6. 公證書造假算不算犯法
公證書造假是算犯法的,現在公證處已經不屬於國家機關了,公證書造假按照偽造公司內、企業、事業容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來定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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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理委託書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委託書文本;(即授權事項,此項內容最好跟工作人員溝通,盡量細化授權事項,避免只寫全權代理)
4、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如股票、銀行存摺等);
5、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參考資料:北大法律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7. 以偽造的公證委託書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來說,買受人沒有能力、義務去核實和辨認公證書的真假性,如果買受人能夠盡到正常交易人的一般注意義務即以正常的價格進行交易並付款,買受人屬善意第三人,我們法律保護善意第三人(買受人)的合法利益,承認此時簽署的合同有效。但如果出現買受人時隔不久又將房屋賣回給出賣人,而房屋居住人一直未發生變化,可以認定此刻買受人屬惡意,合同無效。 2414081220
8. 用假委託書,公證有什麼後果
虛假資料申請國家文書是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就是說可能涉及犯罪
9. 怎麼辨別委託書的真假
授權委託書辨別真假的方式:
一、聯系委託人是否存在此授權委託書,或委託書是否公證;
二、查看委託人是否有簽名或按手印;
三、查詢簽字是否順暢,是否有塗改;
四、授權書的事項是否清晰;
五、是否附有受權人的身份信息和復印件;
六、其他。
其中,最能確定委託書是否真實的方式就是第一種。
10. 偽造委託書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該偽造書是否具有法律效應謝謝
偽造委託書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該偽造的委託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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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委託書的後果:
對代簽授權委託書行為可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此刑事責任方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於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中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審判活動,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不宜以詐騙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如果行為人偽造證據時,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有指使他人作偽證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