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對業主代表的授權書
① 業主或業主代表如何委託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1、代理人應該持有業主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該進行公證,並在委內托書中註明委託容事項,如投票、提案等。授權委託書上應該明示業主姓名、住宅房號等,同時標明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必要時,應附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印件進行佐證
2、代理人除投票表決外,在提出議案時,應同時提交由業主本人簽署的議案原件。
3、業主大會審議的議案或進行的表決,涉及委託代理人時,委託代理人應迴避。
② 我買了套二手房, 我被推薦為業主代表 但是我房產證還沒過戶,請問原業主委託授權書怎麼寫
只要你有購房合同,所以還沒有過戶,你也屬於這個小區的業主了。原業主可以說明一下現在房子屬於你所有,授權你幫助處理相關事宜。
③ 業主代表可以全權代表業主決定一切嗎
就是這樣的,畢竟業主代表是由業主選舉出來的,可以全權代表業主,決定關於物業的聘請以及一些公共業主方面的事情。
④ 業主代表是什麼意思
業主代表(需通過召開業主大會決議,推選業主代表)
業主代表是全體或部分業主推選出來,能夠行使授權業表決權的業主,業主代表具有合法性。
業主代表是經業主授權的,故對執行授權業主具有投票表決能力,但必須附有業主的書面或可證明的許可權許可。
當許可權佔小區總業主1/2以上時,能夠表決小區部分決議,當許可權佔2/3以上時,能夠表決小區全部決議,但是,必須是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⑤ 兒子是業主代表可以授權給母親嗎
兒子是業主代表,可以授權給母親,但是有授權證明
⑥ 業主代表要公示身份嗎
業主代表不需要公示身份。
業主代表(需通過召開業主大會決議,推選業主代表)
業主代表是全體或部分業主推選出來,能夠行使授權業表決權的業主,業主代表具有合法性。
業主代表是經業主授權的,故對執行授權業主具有投票表決能力,但必須附有業主的書面或可證明的許可權許可。
當許可權佔小區總業主1/2以上時,能夠表決小區部分決議,當許可權佔2/3以上時,能夠表決小區全部決議,但是,必須是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⑦ 業主代表可以和物業公司私簽協議嗎
最近幾年,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商品房買賣中的問題日益突出,在這些糾紛中,也包括一些集團訴訟或群體爭議。這類糾紛中,經常有眾多業主聯名推舉3人以上的人作為業主代表,由業主代表與開發商交涉。然而在最近的某個樓盤所發生的糾紛中,業主代表中的極少數人違背業主們的意志,在其他業主代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開發商達成私下交易,「出賣」業主利益。因此,本律師認為有必要在此給業主們提個醒兒,希望業主們在推選代表時,不要將這類的人物推選出來,並明確「代理」、「共同代理」、「代言」之間的關系。 《民法通則》規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 而共同代理是指代理人為2人或2人以上,同時代理被代理人處理同一委託事項。其特徵為:1、代理人應為2人或2人以上;2、共同代理人共同享有並行使一個代理權;3、共同代理人同時代理被代理人處理同一法律事務或同時為同一民事法律行為。其中,共同代理人的意思表示應當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應認定為可撤消的民事行為,相對人可據此請求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第79條規定:「數個委託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權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數人未與其他委託代理人協商,所實施的行為侵害被代理人權益的,由實施行為的委託代理人承擔民事責任。」 而代言人是指被委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向第三人代為表述、轉達委託人的意願和決定,其作用一般為傳達委託人的意思表示,並無《民法通則》規定的代理人的其他許可權,也不發生法定的代理後果。 有鑒於此,下面提出幾條建議供業主們參考: 明確業主代表的身份只是業主們的「代言人」,非代理人。其職責僅限於開發商之間的溝通、轉達業主意見,或按照業主們擬訂好的具體意見與開發商進行談判,以促成業主們意志的實現。 2、如果業主們向業主代表們出具授權委託書(業主代表3人以上),應明確是共同代理且業主們應在授權委託書上明確「只有全體業主代表共同的意思表示所做出的決定或談判結果才對業主們有約束力。」 3、如果授權委託不是共同代理形式,應明確「只有業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數」或「業主代表半數以上多數」簽字同意,才對業主們發生法律效力。 但是,這三點只是防患於未然,如果已經發生本文開頭所述的情況怎麼辦?這就要從授權委託書的具體內容上來加以認定,主要考慮這些業主委員的行為是否有越權代理的情況?其身份是「代言人」的身份還是「代理人」的身份?是否存在與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情況等?是否應認定為共同代理?只要有這些情況,這些業主代表的行為就是無效的,就對業主們不發生法律效力
⑧ 業主委託書怎麼寫
=========================================我們是某廣場受害業主,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為合法有序地對本案進行協商、申訴以及訴訟等維權活動。現我們自願委託以下五位業主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我們的合法代理人。委託許可權如下:……………… 業主簽字:(願意委託的所有業主簽字)=========================================這樣比較好
⑨ 業主維權授權書的疑問
一般調解協議內容是要經所有業主一致同意方能生效的,
物業管理條例第12條: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你不放心你們推選的人,可以在開庭的時候全程跟上去旁聽庭審,咨詢法官,不是那麼容易暗箱操作的。
⑩ 各業主把維權權利委託給業主代表進行維權,靠譜么
一、商品房建成五年後,將陸續出現各種問題,最常見的是外牆磚脫落、電梯損壞老化,最嚴重的就是房屋外牆面滲水、屋頂漏水等。如果不是頂樓居住者,屋頂和牆面漏雨又是樓上業主由房屋裝修不當、私改下水管道等人為原因造成的,應首先找樓上業主,通過協商的法來要求樓上業主負責維修和賠償損失。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責任。二、如果房屋使用已經超過保修期,但業主交納了公共維修基金,房屋大修、中修的費用應當從公共維修基金中支付,由業主向物業管理公司報修,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修繕。作為房屋產權人的業主,對房屋應當承擔一部分維修管理責任,即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圍之外的維修管理責任。業主可以通過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來進行維修管理。1、已繳納大修基金的小區,可經法定程序申請動用大修基金維修。2、未繳納大修基金的小區,或該部分維修不能達到使用大修基金標準的,經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可向全體業主籌集維修基金。3、無物管、也無業委會,且未繳納大修基金的小區,可以提請居委會組織全體業主籌備維修基金。三、業主維權技巧:1.購房人在購房前要求開發商提供小區的規劃,並要求開發商對小區的排水設施和樓房的防水作出解釋和說明。2.雨天看房。購房人可在雨天看房,不僅能夠知道小區附近的排水情況,還能了解房屋本身的防水情況,是否有滴漏或者滲漏現象。3.維權、證據固定要及時。發現房屋漏水等情況時,要在第一時間對現場進行保護,固定相關的證據,進行拍照或攝像。4.製作損失清單。因房屋漏水導致財產損失的,業主可製作詳細的財物損失清單,也可請評估公司對所損失的財物進行評估。5.購房合同約定要明確。解決房屋質量問題,購房合同是最有效的武器。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將房屋質量要求白紙黑字地寫進合同中,對出現房屋漏水、牆體滲水、上下水管道阻塞等情況進行違約責任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