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賠付授權書可以不用
⑴ 什麼是實物賠付方式
總價包干一般是指總造價固定的合同,一般不能調整;單價包乾的合同指的是單價包乾的合同,總造價隨工程量相應變動。
舉個例子:土石方工程,單價10*工程量10萬=總價100萬
如果總價包干,那麼不管工程量如何變化,總價不變。
單價包干,工程量如果11萬,則總價110萬。
⑵ 事故後保險公司讓選擇實物賠付是什麼意思
通俗講,就是你的損失修復後,保險公司把賠款支付到維修損失的維修廠,而不是給你賠錢。
⑶ 車險實物賠付確認書和索賠申請書是什麼意思
1、車險理賠是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到保險公司理賠。理賠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報案、查勘定損、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理算復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
2、以車險為例,實物賠付確認書就是指與車主協商,在汽車發生事故後不賠付金額,而是幫助車主直接去修車的一種協議,保險業比較發達國家的車險經營企業普遍採用這種理賠模式,從長遠來看,我國實施實物賠付模式將是大趨勢。
我國車險經營一直處於非常艱難的境地,客戶抱怨理賠難,經營主體感嘆行業虧損,從客戶的角度來看,理賠程序復雜,維修差價爭議以及對於車輛維修的具體費用不了解等,從保險公司來看,賠付成本高,騙賠行為等,這些都是現金賠付造成車險困難的原因,實物賠付則能很好的改善這些問題。
實物賠償是「金錢賠償」的對稱,指賠償義務人對損害後果採用實物而非貨幣或有價證券等給付手段所為的賠償。一般說來,對於財物的毀損滅失,加害人可以同等數量、質量的種類物為賠償支付;對於本應以金錢支付的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的,亦可以實物形式代替金錢予以賠償。各國立法對損害賠償方法規定不一,有采恢復原狀主義者,有採金錢賠償主義者,亦有采折中主義立法例者,但一般認為,損害賠償應以金錢賠償為原則,以實物賠償為補充。
產品損害賠償范圍,各國產品責任法及相關國際條約的規定不一,缺陷產品可能引起的損害後果,不外乎以下四種情形,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精神損害及產品自身損害,對於這四類損害,各國產品責任法及國際公約均未給予全部賠償,而是作了特別的規定或限制,產品責任法不予賠償,並非意味這些損害無法救濟,而只是表明不能通過產品責任獲得救濟,受害人可以按照一般民事責任獲得救濟
⑷ 關於車險賠付款轉讓授權問題
保險理賠中在代位求償和車輛全損的情況下要填寫權益轉讓書。
權益轉讓書又稱代位書。載明被保險人獲得保險賠付,並將其向第三人要求賠償的權利相應轉移給保險人的書面憑證。通常由被保險人簽署認證。權益轉讓書是保險人向第三人行使
代位求償權的有利憑證,保險人可以憑此轉讓書向責任方追償。
轉讓追償權是一種重要民事行為,必須用書面形式將之明確表示,以免口說無憑,日後發生爭訟。另是保險人向第三者迫償的權益是來自被保險人的轉讓,從法律的角度,保險人與第三者他們並不存在法律關系,保險人不能直接向第三者追償,而權益轉讓書是向第三者行使追償權的惟一有效憑證與依據。
代位求償權既然是法定權利,其適用必然應符合法定的條件,才能為法律所認可。這些條件包括:
1、保險標的的損失是由第三人基於過錯造成的保險事故所引起只有當第三人依法應承擔責任,被保險人有索賠請求權,才存在向保險人轉讓賠償請求權的可能,即"無請求權,無代位權"。這是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的前提條件。
根據我國《
保險法》第47條規定:除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故意造成本法第45條第1款規定的保險事故以外,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
2、只有在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賠付賠償金之後,其代位求償權才成立。根據財產保險的補償原則,當保險標的的損失由第三方造成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有兩種途徑獲得賠償。
3、保險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償權以其支付的保險賠償額為限。保險合同是補償合同,保險人不得從中牟利,所以保險人代位求償的范圍是與其實際承擔的保險責任的范圍相統一。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所得的金額不得超出保險金的給付額。
若追償所得少於保險金給付額,由保險人自擔風險;若追償所得超過保險金給付額,超過部分應歸被保險人所有。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並不影響被保險人的其他權利。在保險人免賠10%的情況下,保險人只能按其實際承擔的保險責任,獲得相應的代位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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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怎麼寫賠償協議書才有效
一、賠償協議的條款怎麼寫才有效
1、賠償項目不明確。協議書中約定的部分項目,還是全部項目,是醫療費還是護理費等,都須逐一寫清是什麼補償,若表達不清楚,可能為以後埋下巨大的隱患。
2、表達意思模糊。協議要表達的意思,必須清楚,具有唯一性。如果表達不清,有兩種或以上的理解,另一方抓住不放,本方不得不另外賠償息事寧人。比如賠償和補償,賠償基於過錯對另一方損失的彌補,具有懲罰性;補償不一定基於過錯,具有人道性。如果在有過錯造成對方損失的情況下,沒有採取賠償而採用補償,對方可能在接受補償金後,再一次提出索賠,那麼成了冤大頭。
3、缺少「糾紛了結」「雙方無涉」等權利義務終結的表示。
4、糾紛雙方簽訂賠償協議,無非是想一次性了解糾紛,避免以後麻煩。但協議書寫時可能出於大意,沒有「雙方履行協議以後,糾紛了結」、「不得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等權利義務終結的字樣或條款,因沒有表明對剩餘權利的放棄,將導致再一次被索要的可能。
所以,侵權事故發生後,雙方如果簽訂賠償協議,一定仔細斟酌,准確表達自己意思,並確保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同時必須註明協議履行完畢後,雙方再其他無糾紛。
二、侵權損害賠償的特徵
1、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方式以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為前提
在各種責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這幾種責任的承擔,均不能以實際造成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損害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財產、人身或其他權利遭到侵害、面臨危險或受到妨礙,即可要求行為人承擔此幾項責任;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做、更換這幾種責任的承擔只以財產受到侵害為前提;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這幾種責任的承擔通常僅以人身權或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為前提。而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既可以以他人財產受到損害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損害為前提。
2、損害賠償以給付金錢或實物財產為內容
在其他責任形式中,侵權行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給付金錢的問題;即使以實物財產賠付,該財產也應屬於侵權行為人所有。而在返還財產的責任形式中,侵權人向受害人返還的財產本來就屬於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受各種因素的制約
其他形式的責任,在實際承擔時較為簡單,易於操作。而損害賠償責任在實際承擔時卻較為復雜,通常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比如,要考慮到賠償的范圍、賠償數額的計算、侵權人和受害人的經濟狀況,在故意侵權中,還要考慮到懲罰性賠償,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規定等。
三、合同賠償條款怎麼寫
國際貿易的索賠條款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異議和索賠條款;一種是罰金條款。
在一般商品的買賣合同中,多數只簽訂異議和索賠條款,同檢驗條款合並訂在一起。條款內容包括:
1、明確一方如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提出索賠,即規定索賠的權利問題
2、規定索賠時需提供的證件以及出證的機構
出口貿易合同一般應該註明:「如發現品質或數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時,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但必須提供賣方同意的公證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進口貿易合同一般應該註明:「如發現品質或數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時,除屬保險人或承運人負責外,買方可憑中國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在索賠有效期內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
3、明確索賠期限,包括索賠有效期和品質保證期
(1)索賠有效期是指買方對賣方未按合同約定要求提供商品時,買方向賣方提出賠償要求的時間期限。索賠有效期的約定應根據進口商品的特點、運輸、檢驗條件等情況而定,一般商品為45天、60天、90天。針對數量較多,技術較復雜,檢測時間較長的商品,索賠有效期可適當延長,可訂為120天、160天、180天。明確索賠期限另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索賠期開始計算時間,根據國際貿易慣例,開始計算的時間分為裝貨日期、進口日期、抵岸日期、卸畢日期。以卸畢日期最為合理,對買方也最為有利。
(2)品質保證期是指買方接受賣方貨物後,在保存或使用中發現進口商品品質問題而向賣方提出賠償要求的時間期限。一般情況訂為一年、一年半。起始日期最好訂為「從買方收貨後檢驗、驗收、啟用之日起計算」或「安裝調試完畢之日起計算」。
4、賠償損失的辦法和金額等,例如規定所有退貨或索賠所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等
⑹ 簽了實物賠付確認書,車修好後,可以直接把車開走嗎
有交警的放車條,車就可以開走
⑺ 我在淘寶上看到一款包,他們是授權店,我要看官方授權書他們說不方便,只能讓淘寶工作人員看是真的嗎淘
我在淘寶上看到一款塗抹面膜,也是怕假的,讓客服拍一個瓶子實物給我看,半天沒回復我,我就想著算了買了吧,因為之前在她家還買過一個氣墊,結果付款的時候顯示被限制購買她家的東西了,牛吧
⑻ 人保實物賠付是如何規定的
果我說保險理賠不難,你一定會認為我是保險公司派來的逗兵,或者說就是想賣你份保險。好吧,今天我就掏心窩子的說說,如何才能做到理賠不難:
1、如實告知,不要讓保險公司揪住小辮子。
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遵循最大誠信原則,投保前千萬不要因為麻煩而不如實告知,不要憑自己的感覺判斷是否有必要告知。沒問題你告知它也不會影響承保,有問題你不告知日後就可能成為拒賠的理由,所以,既然這樣為什麼不告知呢?投保容易理賠可能就會難。
當然,告知會要求提交病例之類的資料,所以日常看病一定要保管好這些資料。
2、看病注意措辭,不要沒困難製造困難。
投保時覺的什麼都不是問題,都不需要告知,看病時一點小問題都會放大詳細的告訴醫生,醫生絕對會詳細的記錄在病例里。保險公司根本不用去調查,你提交的理賠病例里,在病人自述或既往病史里都會體現。投保時你說都沒問題,理賠時你說有很多問題,你讓保險公司怎麼辦?
所以,做到如實告知的前提下,看病時一定要注意措辭,你向醫生描述的病症一定都是投保後且過了觀察期之後出現的,這樣就不容易出現拒賠。
3、莫貪小便宜,社保卡絕對不外借。
可能為了省那幾百塊的葯費,用自己的社保卡為家人或朋友開了點葯,只要開葯就會有相應的疾病診斷,這些疾病都會實名制的落在自己的頭上,政策規定門診病歷需保存15年,住院病例保存30年。日後投保或理賠時,保險公司拒保或拒賠,你怎麼證明自己身體沒問題,是人品有問題呢?
4、看條款,不看承諾。
經常有人說,賣我保險時說什麼都保,理賠時說這不保那不保。那你買保險時為什麼不看看條款呢?
保險條款那麼多,非專業人士也看不懂啊!好,那我現在教給大家一個方法,保險條款很長但重點看幾個部分就可以:
看「保險責任」,這部分內容其實就是告訴我們「保什麼」。
看「責任免除」,這部分內容其實是告訴我們「什麼不保」。
拿到合同時,合同的第一頁,一定要注意看一下,這部分會告訴我們交多少錢、交多久、保多久、保多少。
通過看這三部分我們會了解這些信息:交多少錢、交多久、保多久、保多少、保什麼、什麼不保。這些信息已經足夠讓你了解你買的是什麼樣的產品,條款的其它部分,大多都是相似或通用的,實在看不懂可以先不看。
5、選擇專業、誠信的銷售人員。
術業有專攻,你不可能成為每個行業的專家,自己不清楚的東西可以請教保險銷售人員,是「專家」還是「磚家」,相信你問幾個問題後就能做出判斷。不止一個金融從業人員向我表述過,保險產品與其它金融產品相比,還是比較復雜的。我也曾經感慨「從業沒三年別說自己懂保險,從業沒五年別說自己會理賠」。
七大姑八大姨剛進保險公司,被保險公司洗腦洗成忠實的腦殘粉兒,你完全的相信,自己沒有鑒別,那隻能祝你好運了!
6、有問題時第一時間聯系你的銷售人員。
有些問題稍加註意就容易理賠,有些問題不注意理賠可能就有麻煩。有些工作提醒到位了,就不用來來回回的補充資料,有些工作提醒不到位,可能就來來回回的開證明。有人服務你可能只需要提供資料和查詢理賠款,沒人服務你可能會為了那不多的理賠款,不得不百忙之中體驗一下生活。
7、分散保額,多做幾家公司的產品。
我們不得不承認保險公司的調查能力還是比較強的,但是保險公司為了節省成本,一般保額達到一定額度才會去調查,比如某壽險公司理賠金額達到20萬元,就會啟動調查程序。如果你在該公司做了30萬保額的重疾,那麼理賠時被調查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如果你把30萬保額分別做在兩個保險公司,那麼被調查的可能性就比較小,理賠的過程可能會快些。
最後,保險公司還沒有無恥到沒有理由老子就是不賠的地步,你沒有小辮子讓人家可抓,怎麼可能拒賠呢?
即便有小辮子、被人家抓住了,一哭二鬧三上訴,我們可是一個講究人情味的社會,是需要同情弱者的,大家不會覺得保險公司是有理的,保險公司最後大多也只能選擇「通融賠付」了事。
⑼ 全責方只有協議書,怎麼申請分開支付,賠付給無責方
授權就是保險公司直接對無責方了,你啥也不用管了,錢直接打給他
⑽ 請問辦理保險賠償的委託書怎麼寫
委託書XX保險公司(承保公司):
茲委託XXX(身份證號1234567)至貴司辦理XX保險事版項的理賠事宜,包括理權賠材料的遞送、理賠金額協商與確認等,受託人行為視為委託人行為,相應權利義務均由委託人承擔。
委託人XXX身份證號1233444
日期
(10)實物賠付授權書可以不用擴展閱讀:
其金額的計算通常有如下方式:
(1) 比例責任賠償方式,即按保險金額與財產實際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2) 第一險賠償方式,即在保險金額限度內按實際損失數額賠償;
(3) 限額責任賠償方式,即只負責賠償投保財產的損失與約定的限額標準的差額部分。實踐中,西方保險企業大多採用第一種方式,我國則採用後兩種賠償方式。
保險賠償原則:
保險賠償原則有時也稱損失補償原則。保險賠償作為財產保險活動的最後環節,是保險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核心內容,是財產保險的經濟補償職能的直接體現。
損失賠償原則是指在保險標的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時,保險人應按照合同規定,以貨幣形式賠償被保險人所受的損失,或者以實物賠償、或修復原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