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總部不給授權書違法嗎
① 朋友的加盟公司未注冊,總公司提供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和授權書,能刻合同章嗎合法嗎高手指教!不勝感激!
可以刻的,這個不分先後順序的。只要拿到 企業核准名通知書 就可以了
總公司的營業執照是要復印件,然後蓋上總公司章。
章程哪些也要復印件,然後蓋上總公司章。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 不能超出總公司的。
比如說總公司名字是 廣州XXXX有限公司
那麼分公司名字就是 廣州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你刻的合同章就是 廣州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合同專用章!
一般嘟是開銀行基本戶的時候 有備案就行了
② 總部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不提供給加盟商算不算違法
不違法
看看合同怎麼約定的,如果合同約定總部的新產品、新技術必須提供給加盟商,總部沒按約定提供,可以按合同約定要求總部承擔違約責任
這是雙方商業行為,基本上夠不上違法
③ 加盟店不做了,總部要合同,授權書,辦證資料,收款收據,並且都是原件,敢給總部嗎
不可,給復印件。供參考
④ 我加盟的店沒給授權書怎麼辦,現在又告我侵權
首先拿著授權書可以到工商局申請相關的公司名稱,如楊國福xxx店,版這種,公司名稱取到手權到相關的環保局申請環評,房屋要求的排氣煙道,燃氣灶,電線,店面面積等了解清楚,按照要求裝修店面,環保部門上門核查,取得環保審批再到工商局申請執照,執照到手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要求要有員工健康證及培訓證,食葯局會核查,核查通過等下證了,有些地方酒類流通屬於食品,可以試著食品和衛生許可一起申請,有的地方有衛生就讓做酒類了,證件齊全開業咯,祝你財源廣進
⑤ 我想轉別人的店鋪和加盟權,但加盟總部不給轉讓,我們能私下轉讓嗎,簽的合同有效嗎,受法律保護嗎
我也經歷過這種情況。為了保障自身利益,品牌方是不會同意轉讓的。私下可以轉讓,但簽的合同是無效的,也不受法律保護,為了保證您的利益,建議謹慎處理。
⑥ 是正經加盟商,在注冊企業微信服務號時需要商標授權書,總部申請太慢,臨時偽造一份授權書犯法嗎
肯定犯法的不用說,只有慢慢等,催總部快點,或叫他們給你搞個臨時的用。就比如汽車買新車你不掛臨時牌,交警會抓你嗎。
⑦ 開加盟店沒有授權算不算違法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連鎖加盟行業有了管理規章內。
《條例》規定「兩容店一年」准入制度。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至少擁有兩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一年,違反者不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還將被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規定特許人備案制度: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特許經營合同樣本、特許經營操作手冊、市場計劃書等。未備案者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條例》規定特許人應當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特許人應在訂立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合同文本、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和商業信譽記錄以及特許經營費用及收取辦法等。
⑧ 總部跑路加盟商負什麼責任
這兩個應該屬於詐騙吧,所以說在這個時候你可以選擇報警來處理別的,恐怕沒有什麼辦法。
⑨ 開專賣店沒有授權書算是專賣店么會違法嗎
專賣店沒有授權書開展經營活動違法。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須有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9)加盟總部不給授權書違法嗎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誤導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條
以特許經營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以特許經營名義從事傳銷行為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