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賣房一方委託書
Ⅰ 委託他人賣房夫妻只去一人到公證處辦理委託書是否可以
1公證處會審查是房產登記人的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
2如果是個人財產的話,那隻要房產所有人到場就可以了,不需要配偶到場,但如果配偶也能同時過來做個核實的筆錄是最好(核實沒有做個夫妻財產約定,確認其個人財產)。如果是夫妻共有財產的話,除非是委託自己的配偶去售房(因為受託人是不需要到場的,如果受託人和房產登記人是夫妻關系就OK了),否則如果受託人是夫妻外的第三人,就必須要夫妻共同到場委託。
那些說不分情況說辦理委託只要房產登記人一個人就可以辦理的答案就不評價了,主要是別耽誤人家正事。
Ⅱ 夫妻之間辦理賣房委託書都需要什麼
問下律師吧
Ⅲ 委託書,夫妻其中一方與中介簽訂的賣房居間合同有效嗎
1、只來有夫妻一方與中介源簽訂的房屋買賣居間合同,是有效的。因為夫妻雙方對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2、《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七條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Ⅳ 夫妻賣房,一方委託他人幫助賣,做委託書公證時是否夫妻雙方共同到場
需要抄的。
辦理委託公證,應襲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4)夫妻賣房一方委託書擴展閱讀:
房屋買賣的相關要求規定:
1、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的申報材料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申請表、雙方簽訂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商品房分層分戶平面圖、銀行進帳憑證、開發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2、購房者購買前可向當地土資源管理機構查核該開發土地使用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3、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Ⅳ 委託夫妻一方辦理房產證委託書怎麼寫需不需要公正
看你是全款還是貸款買房,如果是公積金或者是商業貸款的話,夫妻雙方都需要到場的,如果是全款的話,需要公證委託書。
Ⅵ 夫妻一方賣房需要什麼委託書嗎
如果共有住房,一方出面賣掉過戶住房。
需要對方辦理授權書,指定配偶為代理人,代替簽字賣掉過戶住房。
需要把授權書,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交於指定代理人。
Ⅶ 夫妻賣房委託書怎麼寫
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xxxxxxx
受託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xxxxxxx
委託人與受託人系夫妻關系,共同擁有位於xxxxxxxxxx(房產證號)的房產,其中,委託人佔有xxx%產權。
委託人特委託受託人為委託人的代理人,受託人可以單獨以委託人的名義代理如下事項: 一、全權辦理上述房產的有關轉讓手續,代為簽署房產轉讓合同並收取售房款,並在有關文件上簽字。
二、辦理上述房產的房款資金監管協議及收取資金監管協議中的房款,簽署相關文件。
三、到國土部門查詢上述房產產權資料、辦理過戶登記等手續。
四、全權辦理所轉讓上述房產的水、電、物業管理、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網路費以及其它相關過戶、銷戶手續。
受託人在其許可權范圍及代理期限內簽署的一切有關合法文件及辦理的相關手續,委託人均予認可。
受託人無轉委託權。
委託期限:自簽字之日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Ⅷ 夫妻共同房產只有一方在委託書簽字,委託書合法嗎
合法與否,要看委託書的內容,看是否可以推定另外一方對此委託事項的默認。如可以單人委託第三方代賣房子,但房子過戶時是需要夫妻雙方的簽字的。
Ⅸ 夫妻一方委託另一方簽賣房合同,委託書需要公正嗎
共住房面賣掉戶住房
需要辦理授權書指定配偶代理代替簽字賣掉戶住房
需要授權書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交於指定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