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委託書
Ⅰ 礦產開發要辦哪些手續
申請劃定礦區范圍程序:
(一)劃定礦區范圍的申請:
申請人按規定先向國土資源局遞交劃定礦區范圍的申請報告,由局派專人按申請的礦區范圍進行現場勘踏,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明確答復,同意申請的,申請人按規定提交劃定礦區范圍的申請資料:
應提交資料:
1、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通知書;
2、劃定礦區范圍的申請報告;
3、與礦山建設相適應的地質報告;
4、按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
國土資源局在收到申請人報送的申請資料後,資料齊全的,三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人員對申請礦區范圍內的礦業權情況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初步方案等進行調查,並出具書面調查意見。申請資料不齊備的退回申請,不予受理。
(三)審查、報批
1、經審查,需修改或補充資料的,向申請人發出劃定礦區范圍申請補報資料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補報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2、屬本局業務范圍及審批許可權同意開採的,自收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30個工作日內劃定礦區范圍;不同意開採的,將申請資料退回;需上級登記管理機關審批的,自收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呈送審批。
(四)礦區范圍預留期限
礦區范圍劃定後,大型礦山預留期限3年、中型礦山的預留期限2年、小型礦山的預留期限1年。凡超過預留期限未辦理采礦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該礦區的采礦權申請。
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程序:
(—)采礦權的申請
采礦權申請人在礦區范圍劃定後,在預留期限內向發證機關遞交采礦登記申請資料。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明確答復。同意辦理的,提交采礦申請資料:
應提交資料:
1、地質勘查儲量報告;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
3、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營業執照;
4、身份證、1寸照片4張;
5、租賃合同或開采協議;
6、資質證明書;
7、設立礦山企業的項目批准文件;
8、采礦申請登記書;
9、礦區范圍圖;
10、土地使用證或臨時土地使用證
11、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收;
12、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證;
13、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環保局批准文件。
14、安全准采證;
15、繳納環境治理保證金證明。
16、按規定提交的其他資料。
(二)審查、報批
(1)經審查,需修改或補充資料的,向申請人發出采礦權申請補報資料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補報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2)屬本局業務范圍及審批許可權的,自收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需上級登記管理機關審批的,自收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呈送審批。
(三)通知、領證
1、發證機關自收件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資料不齊全的除外),作出明確答復,同意辦理采礦登記的,采礦權申請人交繳有關費用,發證機關向申請人發出領證通知;不同意登記的,退回申請登記資料。
2、申請人自收到領證通知之日起30日內,憑領證通知及繳款證明,領取采礦許可證,逾期不辦理手續,視為自動放棄。
Ⅱ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需要備案嗎
采礦登記審批
(一)申報材料
1、劃定礦區范圍應提交的材料
(1)劃定礦區范圍申請報告3份(包括歷次地質工作情況及資源儲量情況,礦產資源初步利用方案等);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書或營業執照影印件3份(驗原件);
(3)地質報告1套;
(4)礦產資源儲量備案文件3份;
(5)礦區范圍圖3份(以地質地形圖或地質圖為底圖);
(6)1:5萬礦山地理位置圖3份;
(7)探礦權人申請的應附勘查證影印件3份;
(8)縣區局初審意見1份;
(9)劃定礦區范圍電子表格1份;
(10)采礦權出讓相關資料;
(11)規定的其他材料;
2、采礦登記(新立)應提交的材料
(1)采礦權申請登記書3份;
(2)營業執照影印件3份(驗原件);
(3)縣區局對企業辦礦的資金、技術、設備情況的證明3 份;
(4)礦區范圍圖3份(以地質地形圖或地質圖為底圖);
(5)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3套;
(6)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中安全章節的審查意見3份;
(7)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或環保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或證明3份;
(8)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其備案登記表1套;
(9)劃定礦區范圍批復文件3份;
(10)縣區局初審意見1份;
(11)采礦登記電子表格1份;
(12)規定的其他材料;
3、采礦登記(延續)應提交的材料
(1)采礦權延續登記申請書3份;
(2)礦山概況說明3份(包括歷次采礦登記情況及動用儲量情況,保有可采儲量情況及儲量計算依據,對資源開發利用的計劃等);
(3)縣區局對保有儲量情況的確認材料3份;
(4)礦產資源儲量備案文件3份;
(5)礦區范圍圖或井上下對照圖3份;
(6)營業執照影印件3份(驗原件);
(7)安全生產合格證影印件3份(驗原件);
(8)礦產資源補償費繳納證明3份;
9)原采礦許可證正、副本;
10)縣區局初審意見1份;
(11)規定的其他材料;
註:(1)變更礦區范圍的應提交相應的地質報告及礦產資源儲量備案文文件3份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其備案登記表1套;
2)年產礦石量1萬噸以上的露天采礦和地下開採的礦山必須持有相應設計資質單位編寫
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
3)批准轉讓的,應附轉讓批准文件。
4)采礦權價款已處置的,應提交相應的處置材料;
(二)審批程序
1、申請人組織材料;
2、申請人將材料報市國土資源部門;
3、國土資源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現場復核的,待復核後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批;
4、申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規費並領取相關批准文書;
(三)承諾時限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材料齊全,20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收費標准
1、采礦登記費:新建礦山:大型500元;中型300元;小型200元;變更、延續100元。
依據:國務院241號令《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中央管理的地礦部系統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
([1992]價費字251號)
2、采礦權使用費:按照礦區范圍的面積逐年繳納,標准為每平方公里每年
1000元。依據:國務院241號令《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魯價費發[1998]141號文件。
3、采礦權價款:
由主管部門依規定委託有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或者採取詢價、類比等方式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價或出讓成交價格收取。
依據:國務院241號令《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辦法。
4、礦產資源補償費:按照國家規定費率收取。依據:國務院第150號令《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
開采礦山必須三證齊全,這三證是:采礦權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因此,一個礦山要想依法生產,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走三證手續,三證齊全後方可基建生產~
個人接礦山工程同樣也需要具備這些資質證明。
Ⅲ 非煤礦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附圖包括哪些
1、開拓系統縱投影圖
2、帶有礦區范圍、崩落范圍的地質地形圖
3、礦區總平面圖
4、主要勘探線剖面圖
5、露天開采終了境界平面圖
6、采礦方法標准圖
Ⅳ 礦山企業開發利用方案和開采方案設計的區別
是《開發利用方案》,《開發利用方案》由資質部門進行編寫,安監部門進行審查。
Ⅳ 礦權設置方案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是一樣的嗎
多年戰亂和自然災害使剛果(金)淪為世界上最貧困國家,公路、鐵路、供水和供電等公共基礎設施匱乏。全球金融危機使剛果(金)經濟惡化,國際社會包括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非洲銀行、歐盟和援助國給予剛果(金)資金援助,截止2009年剛果(金)債務高達125億美元。雖然剛果(金)東部武裝沖突依然時有發生,礦業政策連續性差,但是該國擁有極其豐富的銅、鈷和金剛石等礦產資源,吸引世界各國礦業公司和金融公司聯合當地國有公司合作或合資投資剛果(金)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一、資源分布剛果(金)礦產資源潛力大,已發現礦床證實礦產儲量只是很少一部分。剛果(金)加丹加銅礦帶是世界聞名的非洲銅鈷礦帶東北方向延伸的一部分,也稱之為加丹加銅弧。在銅礦帶已經發現數十個銅礦床,其共同特點是:1.銅品位高,最高達16%,中等品位達6%,低品位硫化礦在2%~3%;2.銅礦床規模大,遠景儲量非常大,平均品位6%礦石含銅儲量至少1200萬噸,深處銅品位2%~3%硫化銅礦儲量巨大。 3. 已發現的加丹加省銅礦床埋藏不深,可以露天開采;4.該地區銅礦床伴生金屬礦產多,伴生有鈷、鈾、鎘、鍺、鉬、鎳、鋅、鉛、銀和金。剛果(金)鈷儲量佔世界鈷儲量的三分之一多,加丹加銅床大部分伴生鈷礦產,已開發的大型銅鈷礦床有:科盧韋齊(Kolwezi),卡莫托(Kamoto),騰凱(Tenke Fungunume)。基普希(Jipushi)銅礦床伴生鋅、鎘和銀。加丹加省馬諾諾和基托洛的帶狀花崗偉晶岩型鋰礦床,鋰金屬遠景資源量30萬噸。二、勘查與開發剛果(金)多次內戰和武裝沖突,嚴重阻礙了礦業發展,該國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相當落後。近期礦產勘查和開發主要在南部和東部,南部加丹加省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銅鈷產地。三、投資剛果(金)礦業注意事項 1.剛果(金)2002年頒發礦業法(007/2002號)取代81-013號,新礦業法規定礦產勘查開發活動必須符合環境保護法規,探礦和采礦申請首先需向登記注冊局提交礦業活動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環境保護復原計劃報告。 2.新礦業法賦予剛果(金)總統和礦業部長多項權力,這有可能致使該國礦業政策不連續,投資礦產開發需考慮政策性風險。 3.探礦權人必須在公布探礦權後的六個月內開始勘查工作;采礦權人必須在公布采礦權後的三年內開始建設礦山等基礎設施,否則礦權被剝奪。 4.礦權人應繳付各項稅、采礦權利金及其他收費。采礦權利金徵收自礦產品生產日期開始,以銷售產值為基數,鐵礦和黑色金屬稅率0.5%,有色金屬2%,貴金屬2.5%,寶石4%,工業礦物1%。礦業利潤稅根據會計法和政府財政法規確定的企業利潤為基數徵收利潤稅,新礦業法規定優惠利潤稅率30%,原來企業利潤稅率是40%。礦產品銷售稅率10%。 5.探礦權持有者有義務繳納土地佔用稅,第一年每公頃0.02美元,第二年0.03美元,第三年0.035美元,第四年及之後每年0.04美元,采礦權持有者有義務繳納土地佔用稅,第一年0.06美元,第二年0.07美元,之後每年0.08美元。 6.礦業公司管理崗位僱用外籍人員最多5%,其他崗位不超過10%。 7.地方主要官員在采礦權設置中具有重要作用。 8.尾礦處理需要申請許可證。 9.剛果(金)礦業法第18條規定,探礦權證並不代表對勘探區礦產具有所有權和采礦權,也不沒有取得采礦許可證優先權。 10. 剛果(金)大規模武裝沖突結束,但是至今東部政府軍與反政府武裝時常發生局部武裝沖突,核心地區是南基伍省和北基伍省。 11. 剛果(金)東部富有鈳鉭鐵礦、錫石、金、鎢錳鐵礦等高價值礦產,但是該地區存在多方非法武裝集團,為籌措資金購買武器等,非法武裝掠奪性開發礦產,掠取非法收入,美國參議員向上議院提交議案—剛果沖突礦產法令「Congo Conflict Minerals Act of 2009」(S. 891)。 12.國際鉭研究中心倡議公司不購買不進口非洲野生動物保護區內採掘出來的鉭礦產品。 13.卡比拉總統簽發法令,成立執行採掘業透明度行動計劃的永久性委員會,2008年剛果(金)被接受為採掘業透明度行動計劃(EITI)成員國。 14. 剛果(金)公路、鐵路、電力、供水、學校和醫院等公共基礎設施稀缺,在該國開發礦產資源,首先需要修路和建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 15.剛果(金)背負巨額外債,與外國公司合作合資開發礦產資源受國際貨幣基金(IMF)制約。雖然剛果(金)銅鈷鉭金等高價值緊缺礦產資源豐富,但是剛果(金)的政策性風險很大,投資剛果(金)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不但企業要具備強大的綜合實力,更需要國家作為後盾,在各方面給予支持。剛果(金)國民經濟高度依賴礦業,估計剛果(金)政府不會向鄰國尚比亞一樣實施礦業私有化,很可能由國家繼續主控銅鈷金等重要礦產開發。全社會穩定是國民經濟長期發展的基礎,是礦業發展的必要條件。經歷2006年民主選舉,剛果(金)政局逐漸穩定,政府和聯合國積極維護社會穩定和諧,預計剛果(金)礦業很快會出現強勢增長。
Ⅵ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制要求什麼時候編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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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請通俗的解釋一下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 盡量語言精煉 盡可能全面概括 ,不要復制粘貼百度百科
根據礦產資源的特性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採用勘探、冶煉、製造等工程技術措施,使礦產資源為人類生存、發展服務的一切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