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書授權不明的案例
『壹』 1.委託代理可採用書面形式,但委託書授權不明對第三人承擔的民事責任應由()承擔。 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單選還是多選。單選選「二者共同承擔」。多選選「代理人負連帶責任、被代理人承擔、二者共同承擔」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貳』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不明
不可計生
『叄』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什麼意思能舉個例子嗎
例如甲(被代理人)委託乙(代理人)幫他出賣貨物,
但是沒有說明乙(代理人)只有談判權力沒有簽合同的權利,
第三人(買受人)看過委託書上並未說明這一點而與乙(代理人)購銷簽訂合同。
此後,甲(被代理人)以自己並未授權乙(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權力為由,而不履行該合同。
那麼,第三人可以起訴要求被代理人甲履行合同,法院會支持第三人,
因為該委託書授權不明,被代理人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並且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即若被代理人無法承擔違約賠償責任的,則由代理人承擔。
『肆』 什麼是授權不明授權不明所產生的責任由誰承擔
授權不明,是指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授權表示不明確。
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十六條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4)委託書授權不明的案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十四條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
一、委託代理,又稱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權進行的代理。
二、法定代理,即根據法律直接規定而產生代理權的代理,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三、指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有關機關的指定而進行的代理,如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一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而沒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之間相互推諉,或法定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有利害沖突的,由法院另行指定代理人的代理。
『伍』 根據民法典,委託代理授權書授權不明怎麼處理
第一百六十五條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 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 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條文要義
本條是對委託代理授權委託書形式的規定。
委託代理必須有委託授權,被代理人將代理權授予代理人,才能使 代理人有權代理被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委託代理的授權是要式行 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首先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依據該合同,由被代 理人向代理人出具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也叫代理證書,是證明代理人有代理權的書面文件。授 權委託書與委託合同不同:(1)授權委託書是授權行為,是單方法律 行為的表現形式;委託合同是授權委託的基礎法律關系,但卻是雙方法 律行為,被代理人依據委託合同出具授權委託書。(2)授權委託書一 經頒發,立刻產生授權的效力,委託合同需雙方達成合意。(3)授權 委託書可以直接證明代理權的存在,至於其是否存在委託代理合同關系 並不重要;而委託合同的存在並不能證明代理權的存在。
授權委託書的內容應當包括:(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 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2)代理事項,是 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權代理民事法律行為的范圍,根據代理事項的不 同,將代理事項區分為一般代理和特別代理。(3)許可權,代理許可權是 在代理事項的范圍內,可以作出何種決定。超出代理許可權范圍的,構成 超越代理權的無權代理;沒有規定明確的代理事項和代理許可權,為代理 事項和許可權不明。(4)期限,規定代理權的起止時間。(5)被代理人 簽名或者蓋章,表明是誰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權。
『陸』 委託代理授權不明會導致什麼樣的後果
現實困惑
張某與李某因房產糾紛鬧到了法院,一審法院判決張某敗訴,張某不服要提起上訴,就委託了律師秦某,並在授權委託書上寫明了「全權代理」的字樣,秦某以訴訟代理人的名義寫了上訴狀遞交到二審法院,二審法院審查後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二審法院為什麼對上訴不予受理?律師點評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都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即委託人必須在授權委託書中具體列明這些授權,僅有「全權代理」字樣,不能視為特別授權。訴訟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在一般授權的情況下,訴訟代理人僅享有純程序性質的權利,如申請迴避、提出管轄權異議等。如果當事人需要代理人實施與某些實體權益相關的訴訟行為,則必須在一般授權的基礎上進行特別授權,這些與實體相關的訴訟行為就是如上提到的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本案中張某對秦某的授權僅有「全權代理」字樣,應該視為一般授權,不能視為特別授權,因此秦某無權代為上訴,所以二審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第二款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69、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權委託書,應在開庭審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特別提醒
在委託律師代理案件時,僅有「全權代理」字樣,不能視為對受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委託人和受委託人在約定代理許可權的時候,應該在授權委託書上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
『柒』 因委託書授權不明造成的表見代理 到底是連帶責任還是
對於授權不明的表見代理:第三人可以自己選擇請求哪一方承擔責任。
『捌』 在委託代理法律關系中,如果因為授權不明確而給第三人造成損失怎麼辦
《民法通則》第六十五條(重點是第三款)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玖』 受委託人利用委託人的授權不明,與他人簽訂合同
受委託人利用委託人授權不明簽訂的合同,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
所謂效力待定合同版,是指合權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關生效要件的規定,因此其效力能否發生,尚未確定,一般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才能生效。
《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現可對受委託人超越許可權訂立合同對自己造成損失的行為提起訴訟。
『拾』 授權委託書授權不明
授權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授權不明,是指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授權表示不明確,這種不明確可能表現為以下幾種情況:從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中難以判斷其是否授權;從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中難以判斷向誰授權;從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中難以判斷其授權的具體事項、范圍或許可權;從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中難以判斷其授權的有效期限。
不管被代理人採取何種授權方式,不管是書面方式還是口頭方式,意思表示的內容應該具體、明確。特別是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寫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授權委託書對上述事項表達不明確,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第65條第5款規定:「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授權不明主要是由於被代理人的過錯造成的,因而不能僅因為授權不明對抗善意第三人。同時,被代理人授權不明,代理人應拒絕接受委託,接受授權不明的委託,代理人也有一定的過錯。因此,法律規定,被代理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