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證件延期委託書
A. 外國人居留許可延期時 單位申請公函的大致格式是怎樣的
以北京市為例,外國人居留許可申請延期可參照以下手續:
申請材料及要求
(一)有效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二)使用黑色墨水筆完整填寫《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粘貼一張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三)申請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辦理有效住宿登記。
(四)已取得工作許可證的外國人,需提交:
1、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外國專家等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許可證。
2、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函件。
(五)未取得工作許可證的外國人,需提交:
1、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外國專家等主管部門出具的《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來華工作90日以上)。
2、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函件。
(六)參加文體活動的外國人,需提交:
1、文化、體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演出許可。
2、相關函件及名單。
(七)外國文化中心工作的外國人,需提交:
1、持公務類護照的委派人員,提交《派遣國政府委派工作人員確認函》。
2、持普通護照的聘任人員,提交《外國文化中心聘任工作人員確認函》和工作許可證明。
(八)年滿18周歲申請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證件的,提交境內出入境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健康證明自開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如辦理工作許可時已向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外國專家局提交健康證明,無需再次提交。
(九)出入境管理局根據具體情況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請材料。
申請時限
可以申請有效期最短為90日,最長為5年的居留證件。
注意事項
1、申請人須接受面談。已滿60周歲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動不便的,延期居留證件的,或屬於國家需要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的專門人才,可以由邀請單位、有關專門服務機構代為申請(提交代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談的,須本人接受面談。
2、申請材料均交驗原件及復印件。
3、有關外文(英文除外)證明材料應當翻譯成中文。
4.未注銷中國戶籍的人員,應注銷戶籍後再提出申請,必要時提交相關派出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
B. 外國人居留證延期,由於時間不夠,需要加急,需要寫什麼申請,內容怎麼寫
您說的外國人居住證明是得外國人入境24小時內去所在派出所登記的,以便以後簽證延期之類的時候能用。外國人居住證明一般要所住地方房東的身份證、房產證、出租合同等;若是在賓館住的,那正規的賓館都有義務給外國人辦理住宿登記。
簽證延期只要在簽證有效期內去辦理就可以了,一般是在1周之前去辦理,以防被拒重新辦。
還有不明白的,請追加提問吧。可最好打電話到所屬派出所問問吧,他們會告訴的比較詳細的。
C. 台灣依親居留證要辦理延期,須要哪些證件
一、適用對象:台灣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配偶,經許可團聚入境,並已辦妥結婚登記。
二、應備文件:
(一)
依親居留申請書,並貼最近二年內所拍攝、直四.五公分且橫三.五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三.二公分及超過三.六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二)
大陸地區配偶申請在台依親居留數據表。
(三)
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四)
刑事紀錄證明之公證書。(需有五年內刑事【警察】紀錄及最近三個月內由大陸或海外地區開具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或我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
(五)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最近三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妊娠孕婦可免接受【胸部X光檢查】)。
(六)
申請時剩餘效期一個月以上之大陸地區證照復印件、居民身分證復印件或其他足資證明居民身分之文件復印件。(證照經收繳者,應附保管收據)。
(七)
最近三個月內依親對象之戶口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復印件〈須登載大陸配偶姓名及結婚日期〉。
(八)
證件費:一、申請依親居留證副本新台幣二仟三佰元。二、申請依親居留證新台幣二仟元。
(九)
依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在台配偶死亡未再婚者,須附依親對象死亡之證明(如國民身分證或戶口簿正、復印件或法院判決書)。
(十)
依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在台配偶死亡未再婚者,須檢附經海基會驗證之未再婚公證書。
(十一)
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申請者,應附委託書,並於代申請人簽章處,親筆簽名或蓋章;但由旅行社代送件,並於申請書上加蓋旅行社及負責人章者,以旅行社為代申請人,免附委託書。
三、申請方式: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應至本署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未按捺指紋或經按捺指紋核對認定身分不符者,不予許可其申請,已許可者,撤銷其許可。應於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捺指紋;未按捺者,不予許可其申請。須完成按捺指紋程序後,始可由本人或委託親友、移民業務機構、甲種以上旅行社向本署各服務站申請。第一次以台灣地區人民配偶身分申請依親居留,應親自向本署各服務站提出。
四、注意事項:
(一)
依親居留證效期為一年,效期屆滿前原申請依親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得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逾二年六個月。
(二)
符合依親居留滿四年,且每年在台逾一百八十三日者,得申請長期居留〈請另詳閱長期居留送件須知〉。計算方式自核發依親居留證之日或申請日往前推算,每年合法依親居留須逾一百八十三日,未逾一百八十三日之年度不予列入。申請日如遇例假日順延,勿提前申請。
(三)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或護照效期不足一個月以上者,務請先行返回大陸地區重新辦理該證之效期,再辦理依親居留證之延期手續。
(四)
應備文件之六之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或護照之復印件,僅限於再次申請來台者始得適用。
D. 2017年在深圳如何辦理外國人居留許可延期,需要提供哪些資料,申請流程有哪些。
一、辦抄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襲證》和居留許可所需材料
(1)聘用單位出具的公函;
(2)《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書》;
(3)申請人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入境簽證頁、入境章頁或有效居留許可原件、復印件;
(5)最高學位(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明和認證的原件、復印件;
(6)無犯罪記錄證明和認證的原件、復印件;
(7)中國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境外人員體格檢查記錄驗證證明或健康檢查證明書(簽發時間在6個月內);
(8)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包括跨國公司派遣函(中、外文,由申請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不得塗改,與入境前合同原件一致);
(9)外國人臨時住宿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10)外國人變換工作單位的,需提交原聘用單位的推薦信、解聘證明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注銷證明;
(11)上述所有材料電子版。
E. 2017年在深圳如何辦理外國人居留許可延期,需要提供哪些資料,流程怎麼樣。
居留許可簽證延期資料
1.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這個可以到出入境管理局那裡要)
2.臨時住宿登記證
3.護照頁、簽證頁、或許也要Z簽證/復印件
4.就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5.單位中文公函(這個內容寫 公司的名稱地址 職務 、居住地址、居留許可工作簽證到期時間寫上 申請延期至年月日)
6.外國人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這個一般出入境管理局附近那裡照相的地方都可以做)這個照片也會給你的一共6/8張 費用30元
7.白底一張2寸照片
8.代辦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需要本人(代辦員不是自己的話 可以寫一份委託書內容是代辦員的身份證號碼和你的身份證號碼都得有 需要蓋公章,最好還是讓代辦員去辦理要麼同行)
9.涉外單位登記備案回執單復印件
F. 外國人居留許可證怎麼辦理延期
居留許可簽證延期資料
1.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這個可以到出入境管理局那裡內要)
2.臨時住宿登記證
3.護照容頁、簽證頁、或許也要Z簽證/復印件
4.就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5.單位中文公函(這個內容寫 公司的名稱地址 職務 、居住地址、居留許可工作簽證到期時間寫上 申請延期至年月日)
6.外國人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這個一般出入境管理局附近那裡照相的地方都可以做)這個照片也會給你的一共6/8張 費用30元
7.白底一張2寸照片
8.代辦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需要本人(代辦員不是自己的話 可以寫一份委託書內容是代辦員的身份證號碼和你的身份證號碼都得有 需要蓋公章,最好還是讓代辦員去辦理要麼同行)
9.涉外單位登記備案回執單復印件
G. 外國人居留許可證延期時的單位申請書怎麼寫
沒寫過這個,但寫過類似的,給你做個參考
以單位名稱抬頭的信紙上寫:
dearsir/madam,
XX人,生於。。,護照號。。,任本公司在XX職務,
……(說明需要居留許可延期的理由)
XX公司(公章)
辦公室主任:XX(簽字)
聯系方式:
P.S.不曉得是你的外國老闆申請在中國居留延期還是你的中國老闆在外國申請延期,按理說各國領事館對於各種信件都有要求的,會規定要寫什麼內容。
H. 居留許可延期
外國人是在同一家公司做工作簽證延期還是變更到其他的公司做簽證延期了?
如果是同一家公司延期的話,辛苦辛苦,當天就能把所有的手續辦理好
1.就業證延期(當時出)
2.居留許可延期(只要在7.13當天提交的話就不算過期)
如果變更延期的話可以如下:
1.當天去勞動局申請就業證的變更延期手續,一定要帶著新舊兩本護照(受理時間一般是5個工作日)
2.最好當天就讓外國人去體檢中心做體檢(因為體檢一般也是5個工作日才能出)
3.就業證和體檢都取到之後帶著外國人去他住處的派出所做處罰和臨時住宿預登記(一般如果外國人是第一次在境內吧簽證過期了並且時間很短的話可以不必罰款,頂多警告處分)
4.做處罰和預登記的當天就去出入境管理局申請新簽證(居留許可)的延期,需要上交新舊兩本護照,遞交完材料之後可以直接等著取護照就行!
注意:新護照如果是在境內簽發的話,會有一個使館開具的證明(使館照會),遞交簽證的時候會用到!
I. 台灣依親居留證要辦理延期,須要哪些證件
1.依親居留申請書,並貼最近二年內所拍攝、直四.五公分且橫三.五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三.二公分及超過三.六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2. 大陸地區配偶申請在台依親居留數據表。
3.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4. 刑事紀錄證明之公證書。(需有五年內刑事【警察】紀錄及最近三個月內由大陸或海外地區開具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或我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
5.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最近三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妊娠孕婦可免接受【胸部X光檢查】)。
6. 申請時剩餘效期一個月以上之大陸地區證照復印件、居民身分證復印件或其他足資證明居民身分之文件復印件。(證照經收繳者,應附保管收據)。
7.最近三個月內依親對象之戶口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復印件〈須登載大陸配偶姓名及結婚日期〉。
大概應該有這些,具體的可以咨詢一下所在地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