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權銷售授權書
1. 產品銷售授權委託書格式怎麼寫
授 權 委 托 書
******有限公司:
經本公司商議,委託***身份證號:******************前往貴公司采購*****,委託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請予接洽。
******有限公司
****年**月**日
2. 授權委託書和全權代理(特別授權)之間有什麼區別
授權委託書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代理授權委託書,一種是全權代理(特別授權),全權代理的授權范圍比一般代理的授權范圍廣。
3. 在授權書上使用「全權負責」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籠統的全權負責,而未註明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等明確事項的,屬於委託書授權不明,對此,法律規定: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
第六十四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託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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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
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八條 委託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托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代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