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代理授權委託書
委託書如下來:
xxx人民法院:自
委託人xxx因與xxx一案,特委託xxx(年齡:xx民族:xx住址:xx工作單位:xx)作為委託人的代理人。
⑵ 親屬公證委託書怎麼寫
委託人:xxxx,x,xxxx年xx月出生,住址:xxxxxx,公民身份號碼:xxxxx。
受託人:xxxx,x,xxxx年xx月出生,住址:xxxxxx,公民身份號碼:xxxxx。
委託人因工作關系本人不能親自到xxx公證處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故全權委託受託人持xxx
等證明材料辦理委託人與xxx是親屬關系公證的相關事宜。
受託人在授權范圍內所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認。
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本委託系委託人的真實的意思表示,且委託人清楚其委託行為的法律性質及意義。
委託期限:辦畢上述事宜止。
委託人:xxx
xx年x月x日
⑶ 民事訴訟委託親屬為代理人的委託書怎麼寫
委託書如下:
xxx人民法院:
委託人xxx因與xxx一案,特委託xxx(年齡:xx民族:xx住址:xx工作單位:xx)作為委託人的代理人。
⑷ 親屬代為參加勞動仲裁庭審的,需要寫授權委託書嗎
需要授權委託書。
勞動者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由自己獨立行使民事權利,參加勞動爭議仲裁,委託他人代理的,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本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代理人在委託范圍內的行為,由勞動者承擔法律責任。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託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
⑸ 一般親屬委託代理,除委託人向法院遞交委託書還需遞交什麼材枓
委託人代理去法院辦理什麼事,需耍同辦理什麼事情況,寫一份親屬委託辦理事情清楚詳細寫一份起訴書,委託人到法院遞交委託人書,和起訴書一起遞交給法院,
⑹ 需要辦理親屬關系證明,現在要寫委託書,求一個模版,謝謝。
1.建議你先咨詢承辦公證員,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是否允許委託。
2.授權委託書(樣本專)
委託人:xxxx,屬x,xxxx年xx月出生,住址:xxxxxx,公民身份號碼:xxxxx
受託人:格式同上
委託人因工作關系本人不能親自到xxx公證處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故全權委託受託人持xxx等證明材料辦理委託人與xxx是親屬關系公證的相關事宜。
受託人在授權范圍內所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認。
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本委託系委託人的真實的意思表示,且委託人清楚其委託行為的法律性質及意義。
委託期限:辦畢上述事宜止。
委託人:xxx
xx年x月x日
⑺ 打官司我是被告我想委託親人去,請問特殊授權代理書,怎麼寫,在法院寫么
不需要在法院寫,由你的近親屬直接交給法庭即可,法律規定,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第六十條 訴訟代理人的許可權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第六十一條 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7)親屬代理授權委託書擴展閱讀:
港澳台居民如何委託訴訟代理人
如今,不少港澳台居民會在內地處理一些訴訟事務。我國民事訴訟法對於港澳台居民如何委託訴訟代理人未作明確規定。實際操作層面,港澳台居民如何委託訴訟代理人?越秀法院李文君法官為你解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中第五百五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涉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民事訴訟案件,可以參照適用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
上述解釋中第五百二十四條、第五百二十五條以及第五百二十六條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第二次全國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法發[2005]26號)第18、19、20條的規定,對於外國當事人在我國境內辦理委託訴訟代理人的程序進行了更詳細的規定。
參照上述規定,港澳台居民辦理委託訴訟代理人事項有如下選擇:
在港澳台地區出具授權委託書。
香港或澳門居民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應當經我國司法部指定的可作為委託公證人的香港律師或澳門律師出具公證文書,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國法律服務(澳門)有限公司審核後並加章轉遞;
台灣居民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應經台灣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海峽交流基金會轉遞中國公證員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員協會查證。
在我國內地簽署授權委託書的,可以選擇在人民法院辦案人員面前簽署,在簽署授權委託書時應出示身份證明和通行證證明,人民法院辦案人員應在授權委託書上註明相關情況,並要求當事人予以確認。
上述授權委託書不需要辦理公證、認證證明手續。在我國內地簽署授權委託書的,授權委託書經內地公證機關公證,證明該委託書是在我國內地簽署的,不是「領域外寄交或者託交的」,則可以免除認證證明手續。
⑻ 讓朋友幫忙代理打官司,不是律師不是直系親屬,可以代理嗎代理授權書怎麼寫有沒有具體樣板。
不可以,《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代理人只有以下幾種:
1、當事人的近親屬
2、律師
3、當事人是法人的當事人的工作人員
4、人民團體指定的人員
⑼ 近親屬代理是否也要出示受權委託書
一,民事訴訟的「近親屬」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2、民法通則中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二,行政訴訟的「近親屬」《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
三,《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六)項:「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三種訴訟的「近親屬」的范圍是不一樣的。
四,近親屬代理,要遞交或提供受權委託書。
受權委託書,有二部份組成。
1是要有委託內容;委託書,就是你委託哪位「近親屬」.
2是要有授權內容。授權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