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許可權再轉讓授權書
Ⅰ 意外險 保險轉讓授權
中國XXX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XX分公司/中心支公司:
貴公司保險單項下的被保險人已發生事故,現該保單保險金權利人委託持其本人身份證及相關索賠資料前往貴公司代為辦理理賠申請。
委託期限:自年月日至理賠結束時止。
委託人鄭重聲明,凡由本授權委託書引發的任何法律或經濟糾紛由委託人承擔,與貴公司無關。
委託人簽名欄:
委託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與被保險人關系:
日期:
受託人簽名:身份證號:受託人聯系電話:日期:
註:1、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父母、子女、配偶)
2、請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原件
委託書一般保險公司都會有列印好的你填就好了啊
我是東海縣陽光保險的,有相關問題可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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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人保汽車保險理賠授權書
人保車險理賠需哪些資料?(1)索賠授權書一份(兩聯)註:這兩聯授權書是客戶定損完畢後由定損員交由客戶的。如果被保險人是單位的,需要客戶帶上授權書回被保單位在授權書上「被保險人」處加蓋與被保險單位相同的公章;如果被保險人是私人的,還要提供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授權書上的空格填上相對應的信息,在支票填寫欄上要求客戶註明賠款支付的相應單位名稱。被授權人處一定要填寫好領款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並且寫上被授權領款人的電話號碼,以方便聯系領款人領取賠款和後期服務。所填寫的相關信息要與授權書上要求的一致,被保險人的章和名字、身份證號碼、被授權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要正確無誤。(2)人保公司的索賠申請書一份(兩聯)註:需要客戶如實填寫此表格。索賠申請書的第二頁上的右下角有被保險人簽字處,需要蓋章和簽字,如果是個人的要在左下角填寫身份證號。報案時間與出險經過要填寫清楚,其他報案信息一定要填寫完全。(3)出險證明一份(交警事故處理書,出險地安全委員會,派出所,物業證明,單位證明)註:理賠時由於事故形態的不同保險公司要求的交警事故處理書、出險地安全委員會、派出所、物業、和出險單位等的事故證明。客戶必須提供有效的出險證明書(證明書表明的內容必須和車輛出險的實際情況一致)。(4)定損單註:這是由定損員對事故車輛進行查勘定損後填寫的報告書,記載著車輛的事故形態,車輛受損具體部位和車輛的維修金額。如果有特別約定的(例如標注有舊件交回或者須提供專修發票的)必須要按保險公司的要求做。在定損單的最下面在保險公司簽章的地方要有保險公司的蓋章和定損員的簽字。在被保險人簽章處被保險人如果為非自然人的要有被保險人的簽章,如果為自然人要有被保險人本人的簽字。(5)事故車輛的修理發票註:客戶在理賠時須提供二類以上的汽車維修專用發票,發票的維修金額要和定損單上的一致。發票上的車牌號要與形式本上的車牌號一致。其實要核對發票上的車號和事故車輛號碼是否一致。此外,如果修車發票上的金額比定損金額高,則按定損金額賠付;如果發票上的金額比定損金額低,則按發票金額賠付。在發票上必須蓋修理廠的財務章。有幾輛車需要保險賠付,就需要幾份修理發票。(6)事故車輛損失位置的相應修理清單(即料單)註:要注意發票上修理廠的章和料單上的章是一定要為一家修理廠,車號和事故車以及發票上的一致,料單上的時間是否是在出險和定損之後。有幾輛車需要保險賠付,就需要提供幾份修理清單。(7)駕駛證、行駛證註:駕駛證必須是出險時駕駛員的,行駛證必須是出險時的事故車的。須注意行駛證必須在有效期內,出險時間要在有效的年檢日期之內。駕駛證要在有效日期內,對於持B本以上駕駛證的,要有體檢回執(對於交強險所要賠付的三者車,可不提供體檢回執)。人保車險提醒車主:1.請保護現場並採取必要的緊急施救措施。2.請立即撥打人保公司報案電話95518或有條件的情況下通過網路、傳真等方式向人保公司報案,人保公司理賠服務人員將向您詢問出險情況,協助安排救助,告知後續理賠處理流程並指導您撥打報警電話,緊急情況下請您先撥打報警電話。3.在您的協助下,人保公司理賠人員或委託的公估機構、技術鑒定機構、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現場勘察事故經過,了解涉及的損失情況,查閱和初步收集與事故性質、原因和損失情況等有關的證據和資料,確認事故是否屬於保險責任,必要時委託專門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科研機構提供專業技術支持。人保公司將指導您填寫出險通知書(索賠申請書),向您出具索賠須知。4.與您共同對保險財產的損失范圍、損失數量、損失程度、損失金額等損失內容、涉及的人身傷亡損害賠償內容、施救和其他相關費用進行確認,確定受損財產的修復方式和費用,必要時委託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損失鑒定評估機構提供專業技術支持。5.請根據人保公司書面告知您的索賠須知內容提交索賠所需的全部材料,人保公司及時對您提交的索賠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核確認,索賠材料不完整的情況下人保公司將及時通知您補充提供有關材料,對索賠材料真實性存在疑問的情況下人保公司將及時進行調查核實。6.在您提交的索賠材料真實齊全的情況下,人保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和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保險賠款的准確計算和賠案的內部審核工作,並與您達成最終的賠償協議。7.人保公司根據與您商定的賠款支付方式和保險合同的約定向您支付賠款。8.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在人保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向您支付賠款後請您簽署權益轉讓書並協助人保公司向第三方進行追償工作。目前有很多的車主只選擇購買交強險,專業人士建議,車主只買交強險是不可取的,還應量體裁衣投保商業車險,沒必要省小錢而冒大風險。就算車子不上路,都有可能發生被盜搶、被刮蹭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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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保險理賠 權益轉讓書範例
保險公司:貴公司(保險單號碼)項下承保的車輛(廠牌型號)、(號牌號碼),於年月日發生事故。立書人
Ⅳ 關於車險賠付款轉讓授權問題
保險理賠中在代位求償和車輛全損的情況下要填寫權益轉讓書。
權益轉讓書又稱代位書。載明被保險人獲得保險賠付,並將其向第三人要求賠償的權利相應轉移給保險人的書面憑證。通常由被保險人簽署認證。權益轉讓書是保險人向第三人行使
代位求償權的有利憑證,保險人可以憑此轉讓書向責任方追償。
轉讓追償權是一種重要民事行為,必須用書面形式將之明確表示,以免口說無憑,日後發生爭訟。另是保險人向第三者迫償的權益是來自被保險人的轉讓,從法律的角度,保險人與第三者他們並不存在法律關系,保險人不能直接向第三者追償,而權益轉讓書是向第三者行使追償權的惟一有效憑證與依據。
代位求償權既然是法定權利,其適用必然應符合法定的條件,才能為法律所認可。這些條件包括:
1、保險標的的損失是由第三人基於過錯造成的保險事故所引起只有當第三人依法應承擔責任,被保險人有索賠請求權,才存在向保險人轉讓賠償請求權的可能,即"無請求權,無代位權"。這是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的前提條件。
根據我國《
保險法》第47條規定:除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故意造成本法第45條第1款規定的保險事故以外,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
2、只有在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賠付賠償金之後,其代位求償權才成立。根據財產保險的補償原則,當保險標的的損失由第三方造成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有兩種途徑獲得賠償。
3、保險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償權以其支付的保險賠償額為限。保險合同是補償合同,保險人不得從中牟利,所以保險人代位求償的范圍是與其實際承擔的保險責任的范圍相統一。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所得的金額不得超出保險金的給付額。
若追償所得少於保險金給付額,由保險人自擔風險;若追償所得超過保險金給付額,超過部分應歸被保險人所有。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並不影響被保險人的其他權利。在保險人免賠10%的情況下,保險人只能按其實際承擔的保險責任,獲得相應的代位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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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理賠授權委託書如何填寫
1. 哪些人有權填寫《理賠授權委託書》?
理賠申請人可授權他人代其辦理保險理賠的相關事宜。哪些人可作為理賠申請人,您可參閱《理賠申請書》的填寫指南。
2. 申請人可授權哪些人代辦保險理賠事宜?
您可以授權我公司的保單服務人員(業務員、保全員)代辦理賠,也可以委託您的律師、親屬、朋友等代辦,但您應當確認被委託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 申請人可以授權哪些事項由「受委託人」代辦?
您可以授權「受委託人」代辦「辦理理賠申請及受領退回的申請材料」、「受領理賠決定通知」、「受領續期核保決定通知」、「受領給付款項並簽字」、「簽訂理賠協議」等理賠相關事宜。但「受領給付款項並簽字」與「簽訂理賠協議」兩項授權權能較大,請您謹慎選擇。
根據中國保監會規定「保險代理業務人員和保險營銷員不得接受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委託代領保險金」,故如您委託保險業務員或保全員辦理理賠,請在「受領給付款項並簽字」代理許可權項下勾選「不同意」。
4. 授權他人代辦理賠申請,是否《理賠申請書》即可由「受委託人」填寫?
授權他人代辦理賠申請,僅為授權他人代辦理賠相關手續,《理賠申請書》仍需由申請人親筆填寫並簽字確認。
5. 僅有一個申請人時,應如何填寫《理賠授權委託書》?
僅有一個申請人時,您可只需填寫「委託人1」的相關內容,其他委託人信息不填寫。
6. 申請人多於四人時,應如何填寫《理賠授權委託書》?
申請人多於四人時,您可填寫多份《理賠授權委託書》,但請確保「代理許可權」內容相同。
附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
第六十三條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五)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附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百九十六條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條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四百零一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報告委託事務的處理情況。委託合同終止時,受託人應當報告委託事務的結果。
第四百零四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