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委託書可以報案嗎
1. 對方用我的假委託書戶口本,過了兩年可以報案處理嗎
造成了你的損失損害的,可以報警或通過訴訟程序處理。沒有造成損失損害的,過了兩年一般不再追究。
2. 使用偽造授權書是什麼罪名
使用偽造授權書要看具體的目的的,一般涉嫌詐騙罪、職務侵佔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版有為目的,用虛構權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3. 偽造個人印章和簽名的委託書有效嗎是否違法
無效,違法
4. 偽造委託書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該偽造書是否具有法律效應謝謝
偽造委託書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該偽造的委託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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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委託書的後果:
對代簽授權委託書行為可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此刑事責任方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於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中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審判活動,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不宜以詐騙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如果行為人偽造證據時,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有指使他人作偽證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刑事責任。」
5. 偽造授權書什麼罪 多嚴重
偽造國家機關授權書才屬於刑事犯罪中的【擾亂公共秩序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 :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或者個人授權書的,屬於民事訴訟范疇。適用於《侵權責任法》(2010年7月1日起實施)第六條規定: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6. 代簽授權委託書可能構成偽造證據罪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 表見代理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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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 合同免責條款的無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 可撤銷合同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 撤銷權的消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7. 偽造授權委託書是什麼侵權行為
偽造授權委託書本身並不能侵權侵犯他人權益,因偽造授權委託書,如果不與他人從事法律行為,對他人不產生任何影響。如果利用偽造的授權委託書,則既可能發生合同責任,也可能產生侵權責任。分析《合同法》48、49、122條:
《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行為人持偽造的授權委託書無疑屬沒有代理權,依據49條,可能因表見代理而使法律行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擔合同的權利義務。依據48條,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認,則由行為人承擔合同責任。
如果因行為人違約而侵害相對人權益,構成責任競合,相對人可選擇向行為人主張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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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 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 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
3. 委託的原因;
4. 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 委託期限;
6. 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 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8. 親人偽造委託書冒領拆遷補償款我能報案嗎
當然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