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許可權授權書
㈠ 關於授權委託書都需要什麼手續
如本人無法辦理的可以由別人代為辦理,具體需要到委託人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委託書的內容註明受委託人的許可權有辦理購買房商品房的合同文件等的簽名;及辦理房屋貸款的手續等,代辦人攜帶委託代辦資料、代辦人身份證,以及經公證的委託代辦人的《委託書》,辦理相關事宜。
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 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 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
3. 委託的原因;
4. 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 委託期限;
6. 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 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㈡ 上級就行政審批許可權給下級單位授權是什麼文種
是委託下放嗎?如果是委託的,就要簽授權委託書,下級單位作出相關許可,許可文件上的公章還是敲上級單位的。
㈢ 求一份授權決定書格式
授權決定書
按照昆明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版於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昆審改辦發[2008]2號)《昆明市行政審批首席代表設立暫行辦法》。
安寧市發展改革局特授權進入駐市便民中心首席代表董志平,對我局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全權履行相關行政審批職權,有關行政責任由授權人馬文瑜承擔。現將首席代表、窗口組成人員、授權的行政審批事項和許可權范圍決定如下:
一、窗口首席代表A角:董志平
窗口首席代表B角:楊曙東
二、窗口分管領導:董志平
三、窗口負責人:楊曙東
四、窗口組成人員:董志平、楊曙東、繆琦
以上是一個授權決定書的全部內容,僅供參考,如果感覺可以就自己做個word文檔就可以了
㈣ 授權委託書的委託許可權范圍如何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委託代理許可權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二種代理方式。
一般授權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行為,而無權處分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特別委託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訴訟行為外,可以根據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處分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如代為當事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上訴、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領取執行款或履行款等。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4)行政審批許可權授權書擴展閱讀
簽署授權委託書的注意事項:
授權委託書的格式
授權委託書並無固定的格式要求,要想完整地表達意思,盡量規避風險,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基本信息
一般包括委託人、受託人的姓名、性別、工作職務、身份證號碼、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盡量完備和詳細,這樣方便第三人核對相關信息,以及相關事項的通知。在實務中,這些基本信息不一定要全部表述,但身份證號碼和聯系電話不可或缺。授權委託書是由委託人簽署,出具給第三人表明受託人有代理權,所以在授權委託書中不僅要有受託人的基本信息,也得有委託人的基本信息。
㈤ 行政訴訟案的授權委託書的代理許可權怎麼寫
必須註明訴訟代理人許可權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提起上訴。
法律上沒有對行政訴訟中的代理人的許可權進行明確規定。
訴訟代理,指代理人基於法律的規定、法院的制定或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託,以當事人本人的名義代為進行訴訟活動的一種制度。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具體許可權。公民在特殊情況下無法書面委託的,也可以口頭委託。
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提起上訴。
㈥ 什麼是行政授權(委託)管理書,政府部門可以嗎
政府部門是可以的,具體形式如下:
1、行政授權的主體是行政機關,其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不能成為行政授權的主體。授權行為的客體是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行政權力。
2、被授權的主體是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行使行政權的有關行政機關和無行政管理權的其他組織。
3、行政授權的形式,可以是命令、決定等文體形式,也可以是合同形式等
㈦ 授權委託書範本
這個是葯品類的授權委託書(行政審批事項)委託人:工作單位: 職 務:聯系電話:被委託人:工作單位: 職 務:聯系電話:茲委託 在北京市葯品監督管理局 處(分局)辦理事宜。授權范圍:□1、接受行政機關依法告知的權利。□2、代為提交申請材料、更正、補正、補充材料的權利。□3、代理申請人行政許可審查中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4、簽收 批件的權利。□5、其他權利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託人單位公章) 被委託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註:已授權的請在□中打「√」,未授權的請在□中打「×」。《授權委託書》填表說明1、申請單位到市葯品監督局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時,須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開具《授權委託書》給申請人,列明授權范圍和委託期限。申請人憑《授權委託書》到市葯品監督局受理大廳辦理相關事宜。2、「委託人」,填寫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被委託人」,填寫具體辦事人員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聯系電話」,據實填寫。3、「茲委託 ① 在北京市葯品監督管理局 ② 處(分局)辦理③ 事宜。」①:填寫被委託人姓名。②:根據申辦事宜內容填寫對應的主管處室名稱,如「受理辦」、「葯品注冊處」、「安全監管處」、「醫療器械處」等。③:填寫具體辦事內容,如「葯品經營許可」。4、「授權范圍」,根據具體授權情況,已授權的在「□」中打「√」,未授權的在「□」中打「×」。「簽收 批件的權利」,在橫線上填寫需領取的證件、批件或有關材料名稱,如「《葯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5、(委託人單位公章):「加蓋委託人所在單位的公章」被委託人:「由具體辦事人員簽字」6、在辦理葯品注冊事項時,如委託人為二人以上的,須分別列明委託人有關情況,並在對應位置,分別簽字、加蓋公章。
㈧ 授權委託書及授權委託許可權的問題
授 權 委 托 書 xxx人民法院:你院受理的xxx訴xxx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根據法律的規定,特委託xxx作為我們的第一審代理人。代理人xxx的代理許可權為:特別授權。包括:起訴、應訴、辯論、反訴、調解、和解、讓步、變更訴訟請求、上訴、接受送達、判決執行等(全權委託)。 代理期限為一審終結止。 委託人: 年 月 日附:委託人xxx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被委託人xxx身份證復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