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董事的授權書
1. 受託人可以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名么,還是蓋董事的簽章
如果受託人提交了授權委託書,應當是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名,但授權委託書應當作為董事會決議的附件留檔。
至於是否可以加蓋該董事的簽章,如果授權委託書明確了授權范圍和簽章樣式,那也是可以的。
2. 董事長可以同時授權給公司兩個領導嗎(同一份授權書)
如果授權書沒有寫明2個人的分工的話,應該是2人同時簽字才有效
3. 派出企業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簽署的代表授權書或委託書怎麼寫高分求助!!
委任狀
茲委任 某某某 先生/女士為某某企業負責人,由集團總部全體股東授權,委託其代表全專體股東利屬益,執行公司日常管理、運營專斷特權,自此聲明
集團董事會
(你自己翻譯成英文)
4. 加蓋印章的授權委託董事長的授權委託 哪個有效
張某擔任總公司副總經理同時兼任下屬某酒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平時她把主要精力放在總公司,對酒業公司的業務很少過問,讓其他董事「自主經營」。近日,酒業公司因股權糾紛被一股東起訴到法院,其向法院出具加蓋公司印章的公函,授權委託酒業公司財務部負責人擔任訴訟代理人。張某聞訊後認為不妥,遂以酒業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向法院出具授權委託書,沒有加蓋公司印章,正式委託律師劉某擔任本案的訴訟代理人。如此兩份授權委託哪個有效,誰是適格訴訟代理人? 【釋法】 本案應以某酒業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的意思表示為准,律師劉某有權代表酒業公司進行訴訟。 企業或經營性組織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是一種代錶行為,無須任何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而公章是企業法人經工商機關登記備案確認的對世性符號憑證,是企業專用物品,公章的運用只能依附於法人的行為,即法定代表人的行為,法人公章一般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工作人員保管,但負責保管公司公章、證件、資料的專職保管人只是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取得合法持有和保管權,並根據公司的授權使用,這些人不是公司印章、證件、資料的所有者。其他人員以法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應屬代理行為,必須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某酒業公司的「實際掌控人」未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利用其掌握公章的便利條件,以酒業公司名義簽發授權委託 書,屬於無權代理行為。我國《民法通則》第六十六條規定,無權代理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才發生效力。本案中,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在得知公司委託本公司財務部負責人擔任訴訟代理人後,沒有作出對此委託行為追認的明確表示,故本案中僅僅加蓋公司印章的授權委託行為不發生法律效力。 至於張某以董事長身份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沒有加蓋公司的印章問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的當事人是自然人的,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生效。當事人是法人的,只要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者加蓋法人公章,合同均可發生效力。根據這一立法精神,對於依法成立的法人來說,只要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人簽章,合同同樣生效,除非當事人對合同生效的條件有特殊約定或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因此,律師劉某是本案適格的訴訟代理人。 (丁華峰)作者:丁華峰
5. 企業貸款時,銀行要求提供的董事會同意申請信用授權書怎麼寫
1、說明公司想要在這家銀行貸款;
2、說明想要貸多少,並且董事會還是股東會已經通專過;
3、現在授權屬誰去辦理;
4、蓋董事會公章、法人私章,
5、公司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關於同意申請貸款授信的一個決議,一同上報才有效力,否則僅憑這個授權書說明不了什麼,沒有決議可能還要所有董事共同簽名授權。
6. 總公司委派的董事在簽署董事會決議需要總公司授權嗎
不需要除非有專門的規定,委派董事已經事先授權,除非特別有規定無需每次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