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報告委託書
1. 軟體檢測報告和軟體質量檢測委託書是一種東西嗎
不是一樣的含義!軟體檢測報告是對軟體長製作商報送樣品的實際檢測而得出的技術參數。
軟體質量檢測委託書是對該出廠合格產品的實際檢測數據是否與產品說明書相符,滿不滿足使用要求!
2. 檢測委託書蓋什麼章公章還是檢測專用章
檢測委託書送檢單位蓋公章,檢測單位蓋檢測專用章。
事實上,各個地方內各個單位都不一容樣。建議第一次蓋公司章,以後只要熟了蓋項目章也沒問題。
一般委託書要是沒有涉及到財務部門,只要蓋公章就行。如果涉及需要財務部門參與大量的流程作業,可以加該財務專用章。
3. 請問一下,代理一樣產品!對方只給授權書!還有必要要質檢報告嗎
如果你相信你的上家,還需要嗎?你自己代理的產品,首先你自己要足夠信任自己產品,不然怎麼做代理呢……
4. 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檢驗委託書是幹啥
根據《國務院關於改革建築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r\n定》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與國家標准局聯合頒發的《建築工程質量監督\r\n條例(試行)》有關要求,為盡快開展工程質量的政府監督,現將市、縣\r\n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的工作范圍、監督程序和編制、經費等具體規定如下\r\n: \r\n\r\n一、市、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以下簡稱監督站)是在當地政府領\r\n導下履行工程質量監督的專職機構;質量監督人員按施工面積三至四萬平\r\n方米配備一人,但每個監督站的專職監督人員不得少於三人。 \r\n\r\n二、監督站的直接監督范圍和監督項目,由各監督站自行規定,報主\r\n管部門備案。對不直接監督的工程,可委託其它單位代監。 \r\n\r\n三、監督站的監督內容和程序如下: \r\n\r\n1.工程開工前,審核承擔受監工程的勘察設計與施工單位是否具有\r\n勘察設計證書和營業執照;是否符合核定的營業范圍。凡未經監督站核查\r\n或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發給開工執照。 \r\n\r\n2.工程施工中,監督站可隨時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檢,重點是地基基\r\n礎和主體結構以及建築和設備功能。發現有嚴重質量問題時,監督站有權\r\n令其停止施工。 \r\n\r\n3.工程竣工後,首先由施工單位會同籌建單位和設計單位對竣工工\r\n程質量進行驗評,並將驗評結果及有關技術資料送交監督站進行核驗。未\r\n經監督站核驗或核驗為不合格的工程,不準交付使用。 \r\n\r\n4.對建築構件廠,要審核其是否具有營業執照,是否符合核定的營\r\n業范圍。各構件廠要根據監督站的要求,如實報送產品質量情況,對構件\r\n質量低劣的,監督站有權制止產品出廠或令其停產整頓,整頓後仍不合格\r\n者,提請有關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r\n\r\n5.監督站與企業質量檢查機構的關系是:施工(生產)過程中,經\r\n常性的質量檢查工作,由企業負責;竣工工程和產品質量的認定工作由監\r\n督站負責。監督站除對接受委託的工程進行直接監督外,重點應放在監督\r\n施工和構件生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繫上,如企業配備的質量檢查人員是否\r\n符合要求;檢驗測試手段是否符合規定;質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因此,\r\n質量監督站建立後,企業內部檢查機構不應削弱,並接受監督站的業務指\r\n導。 \r\n\r\n四、籌建、設計、施工和構件生產單位要為監督站創造必要的工作條\r\n件。凡監督站直接監督的工程,籌建單位必須在申請開工執照前向監督站\r\n提交質量監督委託書,並同時提交全套施工圖紙;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書;\r\n施工合同副本;籌建單位供料的工程,還需要提交進場的原材料檢驗報告\r\n單(復印抄件)。監督站在接受委託後,於一周內確定監督該項工程的監\r\n督員,並通知籌建和設計與施工單位。竣工單位工程質量等級的核驗,由\r\n施工單位於前十天通知監督站。 \r\n\r\n五、籌建單位和構件廠應向市、縣監督站交納監督費,其費率標準是\r\n: \r\n\r\n1.年施工建築面積在一百萬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監督費按委託工程\r\n建築安裝工作量的千分之二點五收取。 \r\n\r\n2.年施工建築面積在三十萬平方米以上,一百萬平方米以下的市、\r\n縣,監督費按委託工程建築安裝工作量的千分之三收取。 \r\n\r\n3.年施工建築面積在三十萬平方米以下的市、縣,監督費按委託工\r\n程建築安裝工作量的千分之三點五收取。 \r\n\r\n4.經濟特區及沿海開放城市開發區的監督費在不低於上述收費標准\r\n前提下,由當地政府自行規定。 \r\n\r\n5.構件質量監督費,按對外銷售額的千分之一點五收取。 \r\n\r\n6.監督費由籌建單位和生產廠列入工程概算和產品成本。 \r\n\r\n六、市和市屬縣(區)監督站的監督費,可由市監督站統一收取,也\r\n可按市、縣(區)監督范圍的分工分別收取監督費。監督費只能用於和質\r\n量監督工作有關的開支,不能挪作他用。 \r\n\r\n七、建築原材料、半成品的測試報告,必須由省、市建築工程質量檢\r\n測中心或本地區監督站認定的測試部門(試驗室)提供,方為有效。 \r\n\r\n八、建築工程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後二十\r\n四小時內向監督站報告,施工、設計單位應會同籌建單位盡快提出事故調\r\n查報告和處理方案,經監督站同意後方許施工。一般工程質量事故,由施\r\n工或設計單位提出處理方案,在取得籌建單位同意後,由施工單位負責處\r\n理,並報送監督站備案。 \r\n\r\n九、經監督站核驗質量為不合格的單位工程,施工單位除必須進行返\r\n修和加固補強直至保證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外,並向籌建單位按當地規定\r\n交付罰款。 \r\n\r\n十、各級質量監督人員必須秉公辦事,不準循私偏袒;不準弄虛作假\r\n;不準索賄受賄。對利用職權違法亂紀者必須嚴肅處理。質量監督員和企\r\n業質量檢查人員工作成績突出的,監督站應給予獎勵。
5. 質檢報告授權書該怎麼寫
入駐淘寶試用,這里有一點要明確,就是淘寶的店鋪用的是生產工廠的名義,還是你自己公司的名義,如果是你自己公司的名義。那就沒必要,花錢做一個,如果是以工廠的名義,直接寫一個授權就可以了。
6. 辦理年檢車輛委託書(跨省)需要哪些手續
手續如下:
1、注冊地車輛管理所出具的機動車委託檢驗通知書。
2、機動車定期檢驗表。
3、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4、車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加蓋行政公章的復印件。
5、車屬單位、車主委託他人辦理的要開具委託書,被委託人應出具居民身份證。
6、車架號碼的拓印件、車輛相片、路費單。
7、檢測報告、年審地待檢車輛的交強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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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年檢的注意事項:
1、年檢時會檢測車尾氣檢測是否合格,也就是氧感測器和三元催化器。而它們最佳工作溫度是400到800攝氏度,所以建議車主們在進行尾氣上線檢測時,在外檢區提前發動車輛進行預熱。會增加通過率!
2、年檢驗車之前,車主要提前清洗車身,事先對車輛車身、發動機艙、底盤的進行清洗能給檢測人員提供方便,也有利於通過年檢。
3、車管所會對車輛的燈光進行檢查。如果被檢查出車輛的燈光過暗或者過強則會被視為不合格,不得通過年檢。建議在年檢前恢復原車大燈的狀態,以通過檢測。
4、車輛的制動性能是車輛安全性的一個最重要的指標之一,在年檢時是一項必須要檢查的項目。所以,剎車油以及剎車皮是需要重點關注的兩個地方。
(參考資料:網路:車輛年檢)
7. 消防器材產品質量檢測委託書怎麼填寫
建設單位在申報建設工程竣工消防驗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填寫完整並蓋章《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均蓋章註明意見);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2份;
4、《山東省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安裝質量檢驗報告》原件1份;
5、《山東省建築電氣防火設施安裝質量檢驗報告》原件1份;
6、《工程建設領域選用消防產品質量委託檢驗意見書》及消防產品委託檢驗報告原件各1份;
7、《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告知單》及各類防火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報告原件各1份;
8、《施工單位統計表》(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及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訂的工程合同復印件);
9、《工程使用性質登記表》;
10、自動消防設施技術檔案3份;
11、竣工圖紙或建築工程圖紙(建施、水施、設施、電施、裝修)1套;
12、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的場所《防雷設施檢測報告》復印件1份;
13、申辦人員的《授權委託書》,加蓋申報單位印章並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
14、復驗時重新向受理窗口申報。
辦事程序
建設單位到具有管轄權的支隊或大隊365消防服務窗口進行申報。對申報材料齊全的,出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受理憑證》;對申報材料不齊全的,出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不予受理憑證》,並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材料及事項。
辦結時限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受理憑證》規定的期限內到申報消防窗口領取。
收費標准 :不收費
法律責任
(一)依照《消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依照《消防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或者停止使用,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1、建設單位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降低消防技術標准設計、施工的;
2、建築設計單位不按照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進行消防設計的;
3、建築施工企業不按照消防設計文件和消防技術標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4、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三)依照《消防法》第七十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執行停止使用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強制執行。
8. 辦理汽車年審委託書需要些什麼證件
需要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車主身份證,強險保單,車船稅,車輛管理卡,登記本被委託人應出具居民身份證。
具體材料如下:
1、注冊地車輛管理所出具的機動車委託檢驗通知書;
2、機動車定期檢驗表;
3、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4、車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加蓋行政公章的復印件;
5、車屬單位、車主委託他人辦理的要開具委託書,被委託人應出具居民身份證;
6、車架號碼的拓印件、車輛相片、路費單;
7、檢測報告、年審地待檢車輛的交強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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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年審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一、內容:
1、檢查發動機、底盤、車身及其附屬設備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勻美觀,各主要總成是否更換,與初檢記錄是否相符;
2、檢驗車輛的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機動車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要求;
3、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行駛證、號牌、車輛檔案所有登記是否與現在車況相符,有無變化,是否辦理了審批和異動、變更手續;
4、號牌、行駛證及車上噴印的號牌放大字樣有無損壞、塗改字跡不清等情況,是否需要更換;
5、大型汽車是否按照規定在車門兩邊用漢字仿宋體噴寫單位名稱或車輛所在地街道、鄉、鎮名稱和駕駛室限坐人數;貨車後欄板(包括掛車後欄板)外側是否按規定噴寫放大2~3倍的車號,個體或聯營戶的汽車,門的兩側是否噴寫有"個體"字樣;字跡要求清晰,不得噴寫單位代號或其它圖案(特殊情況需經車管所批准)
二、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車輛,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後,方予檢驗:
1、車輛狀況與行駛證、檔案記載不符者;
2、號牌、行駛證破損不全、字跡不清或自行仿製號牌者;
3、車輛改裝、改型、技術改造未辦理審批和變更手續者;
4、未按照規定噴寫單位名稱和號牌放大字樣者;
5、不按照規定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者;
6、未按照規定繳納養路費和保險者。
條件
三、手續:
1、車輛單位或車主需填寫"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並按照當地車管所規定的日期,送指定地點進行年檢。車輛檢驗合格後,車輛管理機關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上加蓋(**年**車管所檢驗合格)印章;
2、長期在外地執行任務不能按期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提出申請,報經原籍車管所委託駐地車管所代為檢驗。檢驗後,將檢驗結果通知原籍車管所;
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參加年檢的車輛,應事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延期。
手續
四、其它規定:
1、年檢的不合格車輛,應限期修復,逾期仍不合格的,車管所應收繳其行車牌證,不準再繼續行駛;
2、無故不參加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行駛,也不準轉籍;
3、符合報廢條件或使用超過規定年限的車輛,不予檢驗,並收回牌證,注銷檔案,予以報廢。
驗車手續(私戶):
1、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保險單
3、委託書
驗車手續(公戶):
1、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保險單
3、單位法人代碼證書原件或復印件
4、單位申請書(加蓋公章)
5、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