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申報授權委託書
① 授權委託書要怎麼辦理
持行駛證或登記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交強險原件,以及註明車輛號牌,車主姓名,委託驗車的省份車管所名稱等信息的申請書。到車輛注冊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提交上述材料後,車管所為你出具異地年檢委託證明書,憑委託書就可以在外地驗車了。
所有人是單位的,還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加蓋公章的授權代理證明。追問:
我的車是深圳的,車輛在本省梅州年審,也是這樣辦理嗎?回答:
我是北京的,因為我們這里本市內可任選檢測場驗車,不用開委託書。只有到外省市驗車才要這個東西。你說的是不是跨地級市了,這個我也不是很清楚了。
② 企業破產債權申報注意事項
一、申報的時間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0條、《(試行)》第9條的規定,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
司法實踐中,信用社作為債權人,債權額一般佔有相當大的比例,因此法院一般都要向信用社發出申報債權的書面通知即「通知書」,根據上述規定,信用社申報債權的期限為收到通知後30日內。
同時應當注意的是,有些案件中,當法院無意或者有意而未通知信用社時,信用社在得知借款人或擔保人破產的消息後,必須及時查閱刊登在本市、本省報紙上的債權申報公告或者親自到法院詢問,然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即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申報。
二、申報需要提供的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1條規定,信用社申報債權需要向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社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3、授權委託書;
4、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
5、借款借據、借款合同、判決書、裁定書;
6、債權申報書。
其中債權申報書應當寫明借款的經過、判決執行情況、目前拖欠本息費用情況等事項。
三、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
企業破產中,還有另外重點需要引起注意:
(一)對於經法院執行裁定已經抵償給信用社的財產,信用社要及時向法院及清算組說明情況,要求取回屬於信用社的財產,不再列入;對於此種情況,信用社需要行使的是,而不需要另行申報債權。
(二)對於設定抵(質)押的貸款,企業破產的,信用社仍需申報債權,要求行使優先受償權,而不能認為抵(質)押貸款沒有風險而不申報,不申報的仍然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債權。
③ 債權債務申報登記公告登報需要什麼材料
債權申報需要填寫債權申報表,把債權相關的信息都填寫清楚;提供證明債權申報人主體資格的材料,其中機構債權人、個人債權人所提交的材料不用;還需要證明債權發生事實及其數額的材料;債權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接下來就由華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債權申報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一、《債權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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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債權申報表》(後附)的要求填寫申報的債權金額、有無擔保、有無訴訟、裁定或裁決以及債權形成基本情況等事項。
在「債權形成基本情況」一欄中可以詳細說明:債權人、債務人、保證人、連帶權利人、連帶義務人等的具體情況及債權的發生、變更、擔保及保證、轉移、履行、抵銷、清償或部分清償、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的時間和發生數額(包括債權原始數額、余額、各種利息、罰息、違約金、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構成事項)等全部情況。
機構債權,須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個人債權,須由債權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名。
二、證明債權申報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1、機構債權人須提交的材料
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和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原件(核對後歸還)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如發生單位名稱變更或法定代表人變更的,必須提交變更的法律文件和證明文件。
2、個人債權人須提交的材料
債權人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後歸還)及復印件。
3、委託代理申報還須提交的材料
機構債權人委託代理申報的,還須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後歸還)及復印件;個人債權人委託他人申報的,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後歸還)及復印件。
三、證明債權發生事實及其數額的材料
1、各類合同書等債權原始材料及票據、轉賬單、對賬單等原始履行憑證原件(核對後歸還)和復印件。
2、債權如有擔保的,還須提交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保證合同等相關合同及相關的登記證件(包括但不限於他項權利證)等擔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對後歸還)和復印件。
3、債權的發生及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債權轉移、債務承擔、合同轉讓、債權債務重組、抵銷、清償)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對後歸還)和復印件。
4、債權如涉及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則須提交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有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已經判決正在執行或正在進行中的案件的起訴書、仲裁申請書、訴訟保全申請書、保全裁定書、生效判決書、調解書、裁決書、執行申請書、法院執行裁定書、法院執行案件通知書等)原件(核對後歸還)及復印件。
5、債權人主張債權的相關證明資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6、能夠證明債權發生、變更、存續、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及其金額等情況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對後歸還)及復印件。
7、債權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為大家總結的債權申報需要的材料,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
④ 債權申報材料
1、債權申報書(1)寫明債權發生的時間、原因、金額、有無財產擔保、是否申請抵銷、是否為連帶債權等。債權人為擔保人的,寫明擔保成立的時間、擔保的方式、被擔保的主債權情況、被擔保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擔保的范圍、擔保期間、財產擔保的擔保物情況、代替債務人清償的情況等;債權人為連帶債務人的,寫明連帶債務發生的時間、原因、金額、代替債務人清償的情況等。(2)對破產企業擁有多筆債權的,逐筆申報。2、債權證據材料(1)債權產生或存在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判決書等,債權人不能僅提供明細賬,應將記賬用原始憑證全部復印或出具書面說明;(2)債權受償情況的證據材料,如進賬單、抵償協議等;(3)債權沒有超過訴訟時效或申請執行期限的證據材料。3、計算利息,應附詳細的計息清單(利息計算至破產企業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日)。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5、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營業性債權人提供)。6、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有效的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的提供)。7、其他應提供的材料。
⑤ 公司要進行破產處理,那麼破產申請的委託書應該怎麼寫
附一份破產申請委託書範本供參考:
委託人:
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xx 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系電話:
現因申請破產還債一案,委託xxx律師為我單位的委託代理人,負責申報破產債權,出席債權人會議,審查有關破產清算方案,參與破產程序全過程,並行使表決權,全力維護我公司的債權。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委託人:
二0xx年月日
破產程序如下:
一、破產案件的管轄
(一)地域管轄
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級別管轄
對於該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沒有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可資借鑒:
1、基層人民法院一般管轄縣、縣級市或者區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
2、中級人民法院一般管轄地區、地級市(含本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
3、納入國家計劃調整的企業破產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二、提出破產申請
(一)破產申請主體
1、債權人
2、債務人
3、對債務人負有清算責任的人
(二)債權人提出申請時需提交的文件
1、破產申請書
2、債權人主體資格證明及債權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授權委託書
4、債權存在以及債務人不能按時清償債務的證據
(三)債務人提出申請時需提交的文件
1、破產申請書
2、債務人主體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企業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4、企業財產狀況說明,即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
5、債權清冊,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
6、債務清冊,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發生時間
7、有關財務會計報告
三、受理破產申請
(一)破產申請的受理
1、債權人作為申請人提出申請的,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法院提出,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債務人或對債務人企業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提出申請的,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級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2、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債權人提出申請的,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二)不予受理或駁回申請的情形及其法律救濟
1、不予受理的情形(新破產法沒有規定,根據《規定》整理)
A、債務人有隱匿、轉移財產等行為,為了逃避債務而申請破產的;
B、債權人借破產申請毀損債務人商業信譽,意圖損害公平競爭的。
2、駁回申請的情形(新破產法沒有規定,根據《規定》整理)
法院受理債務人的破產申請後,發現債務人巨額財產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釋財產去向的,應當裁定駁回破產申請。
3、法律救濟
申請人可以在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四、指定管理人
(一)管理人的產生時間
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時,應同時指定管理人
(二)管理人的職責
1、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
2、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製作財產狀況報告;
3、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
4、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
5、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6、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
7、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
8、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三)管理人的監督機制
1、管理人受法院監督;
2、管理人受債權人會議和債權人委員會監督。
五、債務人財產
(一)債務人財產的范圍
破產申請受理時屬於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後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
(二)哪些財產不屬於債務人財產的范圍
對此問題,新破產法沒有規定,《規定》可資借鑒:
1、債務人基於倉儲、保管、加工承攬、委託交易、代銷、借用、寄存、租賃等法律關系佔有、使用的他人財產;
2、抵押物、留置物、出質物;
3、擔保物滅失後產生的保險金、補償金、賠償金等代位物;
4、依照法律規定存在優先權的財產;
5、特定物買賣中,尚未轉移佔有但相對人已完全支付對價的特定物;
6、尚未辦理產權證或者產權證過戶手續但已向買方交付的財產;
7、債務人在所有權保留買賣中尚未取得所有權的財產;
8、所有權專屬於國家且不得轉讓的財產;
9、債務人工會所有的財產。
(三)破產程序前行為的撤銷
1、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的;
2、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
3、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債務人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
4、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債務人對未到期債務提前清償的;
5、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債務人放棄債權的;
6、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債務人在具備破產原因的情況下,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行為。
(四)破產程序前及破產程序中行為的無效
⑥ 關於債權申請和授權委託書
不寫也可以吧
嗯
寫的話
讓人帶書一下
然後找倆個人保證一下
其實可以這樣
讓老人家和你寫的債權轉移協議
然後你就是債權人了
到時候寫完通知債務人一下就生效了
。這樣以後更方便
⑦ 債權人會議需要參加債權人會議授權委託書嗎
應該的。
⑧ 債權申報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債權的時效、債權的金額,對方的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