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不予立案復議授權委託書
『壹』 立案執行委託書
申請執行的程序
(一)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它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1、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裁決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4、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
5、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四)人民法院認定執行仲裁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六)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1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6個月。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貳』 人民法院給的授權委託書怎麼填 要正確的格式。 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 與我 一案,依照法律規定
委託人姓名:
受委託人姓名:_____ 性別:_____ 工作單位:_____ 住址:_____ 電話:_____
現委託_____在我與 _____一案中,作為我參加訴訟的委託代理人。
委託許可權如下:
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等事項。
委託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註:1、本委託書供公民當事人委託參加訴訟的委託代理人用,委託人應按有關
法律規定,寫明委託許可權;
2、本件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後提交人民法院。
『叄』 法院不給立案怎麼辦
只要到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而且有明確的訴訟目的,具體的訴訟請求,法院會立案的。
『肆』 對一件事情進行說明的法律文書叫什麼名字
民事訴訟文書
·借款糾紛起訴狀
·連帶責任保證書
(法人擔保)
·連帶責任保證書(自然人擔保)
·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
刑事訴訟文書
·刑事授權委託書範本
[
·刑事案件授權委託書格式
·刑事自訴案件授權委託書
·不予立案復議申請書格式範本
『伍』 代簽授權委託書可能構成偽造證據罪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 表見代理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5)刑事不予立案復議授權委託書擴展閱讀:
合同的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 合同免責條款的無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 可撤銷合同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 撤銷權的消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陸』 關於行政處罰立案的要求。
要求:
一、發現違法行為。
「發現違法行為」其發現的來源可以是:檢查中發現、群眾舉報、控告、上級交辦、下級報辦、其
它部門移交及違法嫌疑人主動交代等;這里的「違法行為」不是指已經過法定程序確認的違法行為,
只要求簡單的符合違法行為構成要件即可,包括有明確的涉嫌違法嫌疑人、有客觀的違法事實及初
步的證據資料等。
二、執法機關認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應當給予行政處罰」,應理解為首先違法行為屬於本行政機關的管轄范圍,包括地域管轄范圍、
職權管轄范圍、級別管轄范圍;其次,對該違法行為,如果一旦查證屬實,應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及制
裁後果(即有違則,有相應的法則)。
總結起來,立案的具體可操作的條件有:
1)有明確的違法嫌疑人;
2)有確定的違法事實(包括初步證據和可能違反的法律條款);
3)屬於本行政機關的管轄范圍。
以上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6)刑事不予立案復議授權委託書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程序
第一節一般程序
第七條執法機關依據職權,或者依據當事人的申訴、控告等途徑發現違法行為。
執法機關對於發現的違法行為,認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立案,但適用簡易程序的除外。
立案應當填寫立案審批表,附上相關材料,報主管領導批准。
第八條立案後,執法人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必要時可依法進行檢查。
執法人員調查案件,不得少於二人,並應當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第九條執法人員對案件進行調查,應當收集以下證據:
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
只有查證屬實的證據,才能作為處罰的依據。
第十條執法人員詢問當事人及證明人,應當個別進行。詢問應當製作筆錄,筆錄經被詢問人核對無誤後,由被詢問人逐頁在筆錄上簽名或蓋章。如有差錯、遺漏,應當允許補正。
『柒』 自訴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可否委託辯護人
可委託辯護人。
1、律師可以接受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託,擔任其訴訟代理人。接受委託前,應審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自訴案件范圍和立案條件。委託手續參照本規范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2、代理律師應幫助自訴人分析案情,確定被告人和管轄法院,調查、了解有關事實和證據,代寫刑事起訴狀。起訴狀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自訴人、被告人的姓名、年齡、民族、籍貫、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等自然情況;
(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包括犯罪時間、地點、手段、危害後果等;
(三)被告人行為所觸犯的罪名;
(四)具體的訴訟請求;
(五)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和具狀時間;
(六)證人的姓名、住址;
(七)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等。
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應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供起訴狀的副本。
3、自訴人同時要求民事賠償的,代理律師可協助其製作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寫明被告人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具體的賠償請求及計算依據。附帶民事訴訟代理應辦理相應委託手續。
4、律師代理提起自訴時,應攜帶下列材料和文件:
(一)自訴人身份證件;
(二)刑事起訴狀;
(三)證據材料及目錄;
(四)授權委託書;
(五)律師事務所介紹信;
(六)律師執業證。
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民事部分單獨起訴的,應單獨提交附帶民事起訴狀。
5、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後,要求自訴人補充證據或撤回自訴的,律師應協助自訴人作好補充證據工作或與自訴人協商是否撤回自訴。
6、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做出不予立案的,律師可以代理自訴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7、人民法院決定開庭的,代理律師應作好開庭前准備工作。對於自己無法取得的證據,可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調查取證。
8、代理律師應向自訴人告知有關自訴案件開庭的法律規定,避免因自訴人拒不到庭或擅自中途退庭導致法院按自動撤訴處理的法律後果。自訴人因故不能委託代理律師出庭的,代理律師應按時出庭履行職責。
9、自訴案件開庭審理時,代理律師應協助自訴人充分行使控訴職能,運用證據證明自訴人的指控成立。
10、自訴案件依法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代理律師可以代理自訴人要求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自訴案件依法不應適用簡易程序的,代理律師可以代理自訴人對於法院適用簡易程序的決定提出異議。
11、自訴案件法庭辯論結束後,代理律師可以根據委託人授權參加法庭調解。
12、代理律師應協助自訴人在法院宣告判決前決定是否與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13、律師可以接受自訴案件被告人的委託擔任其辯護人
14、律師擔任自訴案件被告人的辯護人,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自訴案件被告人有權提起反訴;
(二)自訴人經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三)自訴案件可以調解;
(四)自訴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