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代原告出庭的授權書
『壹』 委託書什麼含義,法院開庭原告可以是委託人嗎
可以,不過具體的許可權要看授權委託書的內容。如果是特別授權,包括接收、變更訴訟請求、參與調解等,基本上就可以相當於原告了。
但是,如果你朋友不是律師的話,去到法院抵起訴狀時,必須是你朋友和朋友的老公一起去,受理後,朋友自己去就可以了。
『貳』 民法中,如果原告不方便到庭,授權朋友為特別代理關系,那麼原告還需要不需要親自到庭證明
你說的比較准確,如不是離婚官司,你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特別代理人與一般代理人的區別是可以對案件的事實部分作出認可、讓步或撤銷。你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這個法院不需要給你裁定。
『叄』 來一個簡單的委託他人代替出庭的委託書。簡單點
授 權 委 托 書
委託人姓名:
受委託人姓名:
聯系電話:
現委託 * * * 在我與 * * *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委託代理人。委託許可權如下:(註:根據案件的類型和階段選用)
1、代為參加(訴訟、仲裁、執行、復議、聽證等)活動;
2、代為承認、變更或放棄(訴訟、仲裁、執行、復議、聽政等)請求(該項許可權用於代理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再審申訴人、仲裁申請人、執行申請人、復議申請人、聽政申請人等);
3、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進行和解。
委託人(簽字蓋章):
2010年 月 日
『肆』 民事訴訟中,被告親人代為出庭要寫委託書嗎
要寫委託書。
1、被告親人,只能是近親屬,而不是所有的親人。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1)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2)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3)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2、民事訴訟中近親屬的范圍: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中第12條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3、授權委託書(全權代理)委託人:XXX,身份證號碼:XXXX;住址:XXXX;聯系電話:XXXX;受託人:XXX,身份證號碼:XXXX;住址:XXXX;聯系電話:XXXX;受託人XXX系本人之親屬(具體說明是什麼關系),現委託XXX在本人與XXX因XXXX糾紛一案中,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
代理許可權為:代為陳述事實,參加辯論,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與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拓展資料:
訴訟法
編輯
民事訴訟法是國家的基本部門法之一,民事訴訟法學與仲裁法學則是我國法學體系中重要學科。其內容豐富,涉及面廣,實用性強,在社會生活發揮著重要作用。
民事訴訟與仲裁製度所涉及的知識點多,技術性規范多,強制性規范多,內容不易把握。歷年律師資格考試試題中,考點多集中於:當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管轄(地域管轄、協議管轄、專屬管轄等),證據(舉證責任倒置等),一審程序(起訴條件、撤訴、缺席判決、延期審理、訴訟中止與終結、反訴與訴的合並、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與特點、可以上訴的裁定等),二審與再審程序(上訴條件、方式、審查范圍、在身體其條件與審判程序),執行(執行依據與執行和解),仲裁原則、仲裁的適用范圍、仲裁協議、仲裁程序、仲裁裁決的撤銷與不予執行等。
(資料來源網路-民事訴訟)
『伍』 根據案例民事訴訟狀,原告授權委託書及相關起訴材料請求各位大大幫忙解決
民事起訴狀
原告:丁輝忠 男 漢族 現住成都市錦江區東升街18號2單元1號。身份證號碼:510102195408140017。
委託代理人:{張0X} 成都高新區紫荊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特別授權代理人。
被告:王1X (身份信息略)
訴訟請求:
1、 解除原、被告之間就高新區玉林西路149號、151號相鄰的兩間營業房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2、 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於2005年7月10日簽訂了兩份房屋租賃協議,約定原告將其所有的位於高新區玉林西路149號、151號相鄰的兩間營業房出租給被告,同時約定被告不得轉租,如轉租需經原告同意。但被告在承租期間將兩間營業房劃為三間營業房,將中間一間於2005年9月12日以2500元出租給第三人,為此原告多次要求被告不要將房屋出租給予第三人,被告不予理會。原告無奈,訴至貴院。
懇請貴院詳查明斷,判如所請。
此致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丁輝忠
2006年1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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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
茲委託成都高新區紫荊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張0X為原告丁輝忠訴被告{王1X}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丁輝忠的委託代理人,並希於開庭審理前通知代理人,以便出庭。
代理許可權: 特別授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1. 代為起訴;
2. 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3. 代為調查、取證;代為和解、接受調解;
4. 代為出庭、簽署和接受相關法律文書;
5. 其他為處理案件所需之實體和程序上的權利。
此致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委託人[簽章]:
受託人:成都高新區紫荊法律服務所(印)
地址:
郵編:
電話:
200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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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區紫荊法律服務所 函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的原告丁輝忠訴被告{王1X}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現原告丁輝忠已委託本所法律工作者張0X為其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特此函告。
成都高新區紫荊法律服務所 (蓋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200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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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丁輝忠訴被告{王1X}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
證據目錄
證據一:
證據名稱:房屋產權證2份(房屋所有權證號:蓉房權證成房監證字第1107517號、蓉房權證成房監證字第1107515號)。
證明對象:原告有出租爭議房屋的所有權
證據二:
證據名稱:2005年7月10日《房屋租賃協議》復印件1份
證明對象:出租方為丁光輝,承租方為{王1X},租賃標的為玉林西路149號營業房;
證據三:
證據名稱:2005年7月10日《房屋租賃協議》復印件1份
證明對象:出租方為丁光輝,承租方為{王1X},租賃標的為玉林西路151號營業房;
證據四:
證據名稱:2005年12月19日《詢問筆錄》復印件1份
證明對象:證明被告未經原告許可轉租。
證據五:
證據名稱:2005年9月20日《收條》復印件1 份
證明對象:證明原告收取被告的租金X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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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遞交訴狀2份,證據目錄及證據各兩份、委託書1份,函1份、原被告身份信息各1份。
本案第三人為法院依法追加,故在原告的訴狀中應沒有體現的,
『陸』 別人把我告了,法院傳票到了叫我去開庭,我想委託他人代我去,不知委託書該怎樣寫
委託授權書(範本)
委託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
受託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
現委託某某某在委託人與某某何種糾紛一案中,作為委託人的訴訟代理人。委託許可權如下:
1、 代為參加一審訴訟、調解、和解;
2、 代為收集證據、代為舉證;
3、 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
4、 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委託人:
2011年4月 日
『柒』 一般代理能否代替原告出庭
根據我國民訴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中國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中國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中國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委託中國人,是指基於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中國人的委託,行使訴訟中國權,代為訴訟行為的人。 委託中國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中國權的發生是基於當事人、法定中國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不是由法律規定。 第二,中國的事項及許可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中國人自己決定,委託中國只能在被中國人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 第三,當事人、法定中國人、法定中國人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受訴人民法院遞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聲明委託他人找為訴訟的訴訟文書,是委託中國人取得委託中國資格,為被中國人進行訴訟的證明文書
『捌』 求原告委託他人到法院立案委託書範本
民事訴訟授權委託書範文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與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許可權為:
代為提起訴訟;代為答辯;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調查收集證據;代為出庭參加訴訟;代為調解;代為和解;代收法律文書。
委託人(簽字):_____ 受委託人(簽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委託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民事案件當事人委託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民事訴訟,必須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否則,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代理權不能成立.
其內容結構為:
(一)標題:以「訴訟委託書」或「民事訴訟授權委託書」為標題
(二)首部:寫明委託方和被委託方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三)正文:
1、寫明委託出自委託人的自願
2、委託事項及授予代理人的許可權范圍
(四)委託方和被委託方簽字蓋章,並註明具文時間
(8)法院代原告出庭的授權書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授權委託書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他人代為訴訟的證明文書,也是委託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代理許可權的合法依據。
民事授權委託書,是指民事訴訟活動當事人單方面出具的,明確代理律師在代理委託人參加民事訴訟過程中的代理許可權的法律文書.
訴訟委託書
委託人:王××,男,漢族,1957年3月17日出生,××省××市人,××市××公司職工,住××市××路××號
委託事項:在我與張××遺產糾紛一案中,委託受託人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委託許可權:起訴、出庭、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參加調解,進行和解。
委託期限:至本案審理終結時止。
代理人:張××,××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代理事項:在我與張××遺產糾紛一案中,委託代理人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代理許可權:起訴、出庭、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參加調解,進行和解。
代理期限:至本案審理終結時止。
委託人:王××
二○○一年六月八日
參考資料:網路-民事授權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