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書鑒定
1. 司法鑒定一定要司法機關出委託書嗎
目前的司法鑒定的委託也就是鑒定的啟動程序,有三種情形:一是訴訟活動回中需要進行司答法鑒定的,由辦案機關委託進行鑒定。二是尚未進入訴訟活動的案件,當事人為舉證需要進行司法鑒定的,可以委託編入《國家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名冊》中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涉及調解、仲裁、行政復議、公證、保險服務等需要鑒定的,也可以委託編入《國家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名冊》中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實踐當中,你需要先和鑒定機構聯系好,再委託,畢竟這是雙向的,有一方不同意都沒辦法進行的。
2. 鑒定委託書、鑒定協議書、鑒定文書有何區別
鑒定委託書是公安機關等司法機關根據案件偵查需要,委託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所填寫製作的法律文書,鑒定協議或委託機關或協作機關與鑒定機構通過協議形成對鑒定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鑒定文書是鑒定機關對受託鑒定的事項經過鑒定、分析並作出結論而製作的鑒定報告或鑒定書。
3. 司法鑒定的委託書
可以自己先獨立做司法鑒定,直接聯系又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自己委託他們做鑒定。但是如果進入法定程序這個鑒定肯定是要委託公安重做的。現在做只是讓你有個數,報案的時候有個依據。
4. 委託法院出鑒定委託書的話,一般多長時間能出做鑒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二十六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內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容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鑒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一般作完鑒定一個月出結果
5. 向法院申請民事行為能力鑒定.委託書怎樣寫
依所述,本方之抄前的「無民事行襲為能力鑒定申請書」相當於起訴書,現在的鑒定申請,是專門向有資質的鑒定機構申請進行鑒定的委託書。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1、第一百八十七條 申請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由其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向該公民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申請書應當寫明該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事實和根據。
2、第一百八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必要時應當對被請求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進行鑒定。申請人已提供鑒定意見的,應當對鑒定意見進行審查。
3、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鑒定
6. 沒有委託書司法局給做鑒定嗎
凡是作鑒定,法院都會在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委託有鑒定能力和資質的機關進行,由法院提交授權委託書,當事人簽署。
7. 委託機構鑒定怎麼寫委託書
治安案件應找公安機關,交通事故應找交警事故處理部門。在訴訟過程中,應應版向法院申請權。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並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託。
第十二條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託,應當要求委託人出具鑒定委託書,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明,並提供委託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託人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託書。
本通則所指鑒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鑒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鑒定資料是指存在於各種載體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記錄。
鑒定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託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託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
委託鑒定事項屬於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託書中註明。
第十三條委託人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並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委託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8. 如何鑒定委託書
需要公證處公證過的委託書,才有效
9. 關於鑒定委託書的問題
傷情鑒定由派出所出具鑒定結論。派出所這樣做沒有違法。如果你對鑒定結論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鑒定
10. 傷殘鑒定委託書要怎麼辦理
做傷殘鑒定需要准備手持如下: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託書。
工傷人員的勞動能力鑒定,可以由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向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寫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二)工傷認定決定;
(三)醫療保險契約定點醫療機構診治工傷的有關資料。
(1)受傷者身份證;
(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門診病歷本;
(4)醫院住院病歷,包括住院病歷首頁,入院記錄,體格檢查表,專科檢查表,輔助檢查表,手術記錄單,出院記錄,X光、CT、MR、B超、心電圖等報告單,X光、CT、MR等所有片子等(以上病歷需到住院醫院醫務科或檔案室、病案室復印並蓋公章);
(5)鑒定機構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