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程序的委託授權書
㈠ 公證的特別程序有哪些內容
公證程序是指法律規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公證事務時必須遵守的操作規程。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的規定,公證的一般程序由申請與受理、審查、出具公證書(出證)三個基本環節構成。 此外,還包括辦理公證的原則、公證的管轄、公證期限、公證收費、終止公證、拒絕公證、公證的特別程序、公證檔案、公證的復議和申訴等內容。1、申請與受理 (1)申請。申請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證機關提出辦理公證的請求的行為。公民、法人向公證機關提出的公證申請標志著公證活動的開始。《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十五條規定:「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第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二)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三)需公證的文書; (四)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五)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2)受理。受理是指公證處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證申請,並同意給予辦理的行為。受理標志著公證處公證行為的開始。《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十七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一)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二)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公證處受理後,要在公證登記簿上登記;公證事項的承辦人應製作受理通知單發給當事人,收取公證費,並開始建立公證卷宗。 公證處還可以應當事人的請求,幫助當事人起草、修改、擬定法律文書。 2、審查 公證審查是指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後,在製作公證書之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的事項及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從法律和事實兩個方面所進行的調查、核實工作。公證審查是公證活動中最重要的階段,是確保公證質量的關鍵環節。 3、出具公證書 出具公證書,簡稱「出證」,是指公證處根據審查的結果,對符合公證條件的公證事項,按照法定程序審批、製作、出具、送達公證書的活動。
㈡ 特別授權委託書
是的,特別代理將代理的許可權明確到了具體的事項,而全權代理則不需說明具體的事項,視為代理該案子的中涉及的所有權利。
㈢ (特別)授權委託書 應注意什麼急!!!
基本上沒有什麼風險。只是授權律師的代理許可權。
深圳這邊的法院規定,律師並不能代收執行標的物或者款項。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㈣ 授權委託書都有何種委託許可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委託代理許可權分為一般委託代理和特別回委託代理。一般委託代理是代理人答只能代理被代理人為訴訟行為,而無權處分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特別委託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訴訟行為外,可以根據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處分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如代為當事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上訴。
(4)特別程序的委託授權書擴展閱讀
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㈤ 怎麼辦理授權委託書
1,授權委抄托書是指委襲託人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如果是公司或單位委託給個人的話,需要有委託人(公司或單位)蓋公司公章;
如果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委託,需要去當地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