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改名媽媽沒在需要委託書嗎
① 去派出所要給孩子改姓改名,我先生不在當地,可以寫授權委託書來全權委託我來辦理嗎需要帶些什麼證件
帶著孩子,身份證都帶著,還有戶口本,就可以了,不用您先生出面的,
② 孩子改姓需要什麼手續
1、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由監護人雙方協商決定。
2、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徵求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3、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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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1、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審核批准後,辦理變更;
2、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幹部履歷表或招工表並由單位核實簽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
3、父母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4、父母離異後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且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徵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須是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③ 改名字父母一方不在除了寫委託書還需要什麼
一
④ 小孩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需要父母雙方到嗎
一、變更姓名的有關規定:
未滿18周歲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撫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核實情況後予以變更;對18周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還需要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開具的證明。
「正當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離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變更收養關系的;6、其他需要變更姓名的情形。
二、變更姓名的現實情況:
公民變更姓名是受法律保護的,但在實際操作中是很難改變的,改名字帶來的弊端和麻煩太多了,所以公安審批很嚴格,而且現在戶口信息微機聯網,改名字需要縣區級公安機關以上部門批准。如果你沒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難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辦了身份證,別的證件也需要變更,很麻煩。
三、變更姓名的具體程序:
本人提申請,經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同意,有單位的單位出證明同意,在校學生還需要學校同意的書面材料,把材料准備齊到戶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變更戶籍的表格,經過審查後未發現你有劣跡前科,然後找派出所所長批准,再到縣級公安機關找戶政科科長批准,再到主管局長批准,最後回派出所改名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如果是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有特殊情況的,憑有關證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其他正在羈押的人員,不予更改姓名。
⑤ 法律規定孩子改姓,又其中一方委託書可以嗎
委託書必須經過公證才行。未成年孩子改姓名必須獲得父母雙方同意,一些地方派出所為了避免風險,會要求父母雙方都要出面簽字確認,個別地方承認委託書效力,但是必須經過公證的委託書他們才認可,隨便寫的不行。總之以派出所答復為准。
⑥ 改名族母親不能到場可以寫委託書嗎
母親可以寫委託書,你改名的具體手續,需要到派出所戶籍室,由戶籍民警告訴你具體做法!
⑦ 孩子改名字需要爸媽都在場嗎
不需要,未成年需要 以下來自網路知道: 必須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更改.挺麻煩的.你想更改身份證的名字,首先要更改戶口簿上的名字。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但姓名是一個人的重要標志,是人與人相互區別相互識別的主要手段,如果每個人的名字都經常變動將會造成戶籍管理乃至整個社會的混亂。所以國家對人的名字有著較為嚴格的管理,既不許公民隨便取名也不許任意改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如果是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有特殊情況的,憑有關證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其他正在羈押的人員,不予更改姓名 首先告訴你,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去改(也就是派出所),只需交新戶口簿的工本費14元,沒有其他費用,如果你超過16周歲,如果需要公證,工整費是200,手續是比較麻煩,不過要是順利一天就辦完的,就怕辦事人員不在崗不守攤兒,下面我來教你更改名字的具體步驟: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 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別,?,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現年N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N人,給學習.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准.申請人 XXX 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單位的證明 (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公證的,不過不是很嚴格,你可以先不公證,可以節省公證費200元的呀)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 (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14 (不用擔心的,因為新戶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欄的,你以前使用過的名字上面有記載的,你更名期間的一切資料戶籍部門是要存檔保管的,放心好了,不會給以後帶來任何麻煩的)
⑧ 給孩子改姓氏一定要他父親同意,在場嗎讓他父親寫個委託書行嗎
改名可能,改性?他爸會抽死你的
⑨ 孩子改姓委託書的寫法
實踐中,公安機關要求未成年人更改姓名時父母雙方都必須在場,一方委託另一方的,公安機關未必會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