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招標代理服務費
1. 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標准按計價格1980號文件規定的80%收取怎麼算
採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
依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採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收費標准按本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幅度不超過20%。
具體收費額由招標代理機構和招標委託人在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最高限額,工程類項目為450萬元,貨物類項目為350萬元,服務類項目為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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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或者其授權、委託的單位,按照國務院關於招標投標管理職能分工規定履行監督職能,要求招標投標當事人履行審批、備案及其他手續的,一律不得收費。
2、招標代理服務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嚴格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為招標人強制指定招標代理機構或強制具有自行招標資格的單位接受代理並收取費用。
2. 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標准按計價格1980號文件規定的80%收取怎麼算
1980號文規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具體標准如下:
一、出售招標文件:
工程類,每份最高不得超過1200元;
貨物類,每份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
服務類,每份最高不得超過600元。
招標代理機構應招標人的委託需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預審,並單獨出具相關資格預審文件的,可另行收取資格預審文件成本費,每份最高不得超過100元(不單獨出具資格預審文件的不得收費)。
二、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具體標准如下:
1.中標金額(萬元) 服務類型 ( 貨物招標 服務招標 工程招標)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費率計算的收費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單獨提供編制招標文件(有標底的含標底)服務的可按規定標準的30%計收。
2、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
例如: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100萬元×1.0%=1萬元,
(500-100)萬元×0.7%=2.8萬元,
(1000-500)萬元×.55%=2.75萬元,
(5000-1000)萬元×0.35%=14萬元,
(6000-5000)萬元 ×0.2%=2萬元
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
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標准按計價格1980號文件規定的80%收取,就是在算出正常的招標代理費用之後,打八折。那上述6000萬的工程項目來打比方,就是在22.55萬元的招標代理費基礎上給予優惠80%。即最終收費=(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80%=18.04萬元。
其中招標代理費和招標文件費是分開的,所以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標准按計價格1980號文件規定的80%收取,也僅僅是計算過的招標代理服務費8折,這個概念要明確。
還有就是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計算不管是貨物服務還是工程招標,都是按照差額累加計算的,項目所屬的服務類型和服務類型相對應的取費標準是一對一的。上表中的取費標准和舉例中的工程項目計算方法在服務招標和貨物招標中也是一樣要用到的,
3. 請問招標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發改價格[2011]534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部分建設項目
收費標准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重要批示和全國糾風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優化企業發展環境,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決定適當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准,規范收費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轉讓手續費,減免保障性住房租賃手續費。經批准設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記機構在辦理房屋交易手續時,限價商品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轉讓手續費應在原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121號)規定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減半收取,即執行與經濟適用住房相同的收費標准;因繼承、遺贈、婚姻關系共有發生的住房轉讓免收住房轉讓手續費;依法進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賃行為免收租賃手續費;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續費。
二、規范並降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費。各地應加強施工圖設計審查收費管理,經認定設立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承接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業務收取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費,以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為基準計費的,其收費標准應不高於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的6.5%;以工程概(預)算投資額比率計費的,其收費標准應不高於工程概(預)算投資額的2‰;按照建築面積計費的,其收費標准應不高於2元/平方米。具體收費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不高於上述上限的范圍內確定。各地現行收費標准低於收費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標准。
三、降低部分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咨詢收費標准。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對估算投資額100億元以下的農業、林業、漁業、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房地產、倉儲(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除外)、煙草、郵電、廣播電視、電子配件組裝、社會事業與服務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收費,應在原國家計委、國家環保總局《關於規范環境影響咨詢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 [2002)125號)規定的收費標准基礎上下調20%收取;上述行業以外的化工、冶金、有色等其他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收費維持現行標准不變。環境影響評價收費標准中不包括獲取相關經濟、社會、水文、氣象、環境現狀等基礎數據的費用。
四、降低中標金額在5億元以上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准,並設置收費上限。貨物、服務、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差額費率:中標金額在5—10億元的為0.035%;10—50億元的為0.008%;50—100億元為0.006%;100億元以上為0.004%。貨物、服務、工程一次招標(完成一次招標投標全流程)代理服務費最高限額分別為350萬元、300萬元和450萬元,並按各標段中標金額比例計算各標段招標代理服務費。
中標金額在5億元以下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仍按原國家計委《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2002]1980號,以下簡稱《辦法》)附件規定執行。按《辦法》附件規定計算的收費額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單、工程標底或工程招標控制價的編制費用。
五、適當擴大工程勘察設計和工程監理收費的市場調節價范圍。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總投資估算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建設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1000萬元及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准仍按原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發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計價格[2002]10號)規定執行。
工程監理收費,對依法必須實行監理的計費額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准按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關於印發〈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670號)規定執行;其他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收費和其他階段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六、各地應進一步加大對建設項目及各類涉房收費項目的清理規范力度。要嚴禁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職責過程中,擅自或變相收取相關審查費、服務費,對自願或依法必須進行的技術服務,應由項目開發經營單位自主選擇服務機構,相關機構不得利用行政權力強制或變相強制項目開發經營單位接受指定服務並強制收取費用。
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執行。現行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4. 招標代理服務費收費標准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准
中標金額(萬元) 貨物招標 服務招標 工程招標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註:1.按本表費率計算的收費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單獨提供編制招標文件(有標底的含標底)服務的,可按規定標準的30%計收。
2.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例如: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
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100萬元×1.0%=1萬元
(500-100)萬元×0.7%=2.8萬元
(1000-500)×0.55%=2.75萬元
(5000-1000)×0.35%=14萬元
(6000-5000)×0.2%=2萬元
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
5. 招標代理服務費多少錢
1980號文規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具體標准如下:一、出售招標文件:工程類,每份最高不得超過1200元;貨物類,每份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服務類,每份最高不得超過600元。招標代理機構應招標人的委託需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預審,並單獨出具相關資格預審文件的,可另行收取資格預審文件成本費,每份最高不得超過100元(不單獨出具資格預審文件的不得收費)例如: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100萬元×1.0%=1萬元,(500-100)萬元×0.7%=2.8萬元,(1000-500)萬元×.55%=2.75萬元,(5000-1000)萬元×0.35%=14萬元,(6000-5000)萬元×0.2%=2萬元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標准按計價格1980號文件規定的80%收取,就是在算出正常的招標代理費用之後,打八折。那上述6000萬的工程項目來打比方,就是在22.55萬元的招標代理費基礎上給予優惠80%。即最終收費=(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80%=18.04萬元。其中招標代理費和招標文件費是分開的,所以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標准按計價格1980號文件規定的80%收取,也僅僅是計算過的招標代理服務費8折,這個概念要明確。還有就是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計算不管是貨物服務還是工程招標,都是按照差額累加計算的,項目所屬的服務類型和服務類型相對應的取費標準是一對一的。上表中的取費標准和舉例中的工程項目計算方法在服務招標和貨物招標中也是一樣要用到的,
6. 2020年招標代理服務費按什麼標准收取
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和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規定,中標人須交納招標代理費(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的規定計算),依此標准,可進行上下20%的浮動。
費率
1.按本表費率計算的收費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單獨提供編制招標文件(有標底的含標底)服務的,可按規定標準的30%計收。
2.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例如: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100萬元×1.0%=1萬元(500-100)萬元×0.7%=2.8萬元(1000-500)×0.55%=2.75萬元(5000-1000)×0.35%=14萬元(6000-5000)×0.2%=2萬元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
7.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怎麼收費的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計費原則是:差額定率累進法。(上下浮動不超過20%)
主要的依據是三個文件:
1、《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本辦法要全文學習(該文件最後是計算方法,有詳細的例子);
2、《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本通知內容主要是將1980號文中的「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進行了調整,調整為「招標代理服務費應由招標人支付,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和投標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准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534號)涉及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條款為「四、降低中標金額在5億元以上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准,並設置收費上限。貨物、服務、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差額費率:中標金額在5—10億元的為0.035%;10—50億元的為0.008%;50—100億元為0.006%;100億元以上為0.004%。貨物、服務、工程一次招標(完成一次招標投標全流程)代理服務費最高限額分別為350萬元、300萬元和450萬元,並按各標段中標金額比例計算各標段招標代理服務費。
中標金額在5億元以下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仍按原國家計委《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2002]1980號,以下簡稱《辦法》)附件規定執行。按《辦法》附件規定計算的收費額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單、工程標底或工程招標控制價的編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