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簽委託書一分還是兩份
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是兩個都簽嗎
委託代理人所持的委託書上是否明確委託許可權和委託內容,要是全權委託的話,委託代理人簽字就生效。
Ⅱ 委託人跟律師簽了委託書和收費協議,是否自己也就一份呢
委託人跟律師簽訂委託書時一般都是簽訂兩份,訴訟時一份交給法院,一份律師留存。委託人跟律師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即收費協議)時,必須簽訂兩份,由委託方在兩份合同上簽字按指印,律師在兩份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律師所公章,然後交委託人一份,律師所留存一份。待委託事項處理完畢之後,律師所會將委託書、委託代理合同以及案件卷宗一起存檔備案。
Ⅲ 簽訂協議,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需要每份協議都附一份嗎,還是提供一份就可以了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一式幾份法律上並沒有明確地規定,也有隻簽訂一份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授權委託書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授權委託書中應詳細說明委託的事項,並將委託內容詳細寫明,對於委託期限也應進行說明
Ⅳ 律師授權委託書一式幾份委託方要留存一份嗎律師說不給委託方,是律師和法院各一份
這個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你可以要求留一份自己備查。另外,如果你不想委託這個律師了,你可以向法院出具變更授權委託書,並與之前的律師辦理解除委託手續即可。
Ⅳ 委託書一般要寫幾份呢
出口合同相當於國外給你下的訂單,主要用作出口報關和銀行收款用。
商業發票:表明出口數量、單價 金額,付款方式等。出口報關和銀行收款用,需要將發票提供給客戶,相當於給客戶開的發票。出口方自己製作的
箱單:出口報關需要,需要將箱單提供給客戶,聲明裝運的情況,數量,毛重,凈重等,出口方自己製作
出口報關單:出口報關完成後,由海關簽發(一般有兩聯重要,出口退稅聯和收匯核銷聯),經貨代退回給出口方,一般用來做收款、核銷、退稅
報檢委託書:有格式,可以跟貨代索取,列印後蓋章寄給貨代,用來報檢之用,是委託貨代報檢的憑證
核銷單:出口需要去外匯管理局領取外匯核銷單,出口時要跟合同發票箱單提單報關報檢委託書一起寄給貨代,報關要用,報關完成後,海關會蓋章跟關單一起退回,收匯、核銷需要
其實不同的出口收匯方式,有很多的不一樣,具體情況還可以再咨詢我。希望能幫到你。
Ⅵ 兩口子作為原告委託一個律師 簽授權委託書 是分開簽 還是可以共同簽一份
要看是什麼案件,是同一案件,還是其他事兒。一般如果是同一案件,可以簽署一份。
Ⅶ 一份授權委託書委託人可不可以是兩個人
可以抄,只要是自由意思表示,襲內容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就是合法有效的委託合同。
民事授權委託書,是指民事訴訟活動當事人單方面出具的,明確代理律師在代理委託人參加民事訴訟過程中的代理許可權的法律文書.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民事案件當事人委託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民事訴訟,必須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否則,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代理權不能成立.
Ⅷ 合同的簽訂必須是一式兩份嗎
書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必須條件。合同訂立可以採用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除非是法律規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的,否則口頭達成一致的合同同樣成立。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達方式,作為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的載體,對合同的效力產生一定的影響。合同的形式可以分為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而未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不能當然認定其為無效。根據立法精神,對合同書面形式的要求主要是基於證據上的考慮,以便更容易地解決這類合同糾紛。也就是說,這里的「應當」不同於「必須」,即使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而未採用,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也成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合同的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Ⅸ 給律師的授權委託書應該簽幾份
授權委託書,可以空白簽字。但是一定要寫明幾分,讓律師寫明每份的用途。
Ⅹ 委託人跟律師簽了委託書和收費協議是一式幾份的
委託人跟律師簽訂委託書時一般都是簽訂兩份,訴訟時一份交給法院,一份律師留存。收費協議也是一式兩份,自己一份律師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