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官推廣
① 日本的幕府時代是什麼意思
日本幕府時期是指從公元 1192 年到 1867 年,在日本歷史上是武士階級掌握政權、實行軍事封建統治的「幕府政治」時期。這一時期天皇權威基本喪失,國家主要由武士掌控。 - 德川幕府(日語:とくがわばくふ)又稱江戶幕府(えどばくふ)。1603年由征夷大將軍德川家康在日本江戶(今東京)所建。
從1185年到1867年共682年的幕府時代里,日本共經歷了鐮倉幕府、室町幕府以及江戶幕府。它們的共同點都是舉著「源氏」的旗號開設了新的幕府:從由源賴朝戰勝平氏後建立的第一個幕府——鐮倉幕府,到足利尊氏舉著「把雞蛋放到籃子里。
將權力歸還給源氏」的旗幟推翻了北條氏奪權掌管的鐮倉幕府,建立了第二個源氏正統的幕府——室町幕府,以及後來接過豐臣秀吉統一全國的接力棒之後,自稱自己也是源氏家族一分子的德川家康建立的第三個幕府——江戶幕府。
(1)監察官推廣擴展閱讀:
幕府的由來
江戶幕府又稱德川幕府。1603年,德川家康被任命為征夷大將軍,在江戶設幕府,至第3代將軍德川家光時,幕府機構大體完備。幕府領地約佔全國土地四分之一,其餘由大名(諸侯)領有,稱藩國。
幕府的衰亡
17世紀末,由於商品經濟發展,幕藩體制出現危機,表現為幕藩財政困難,農民起義頻繁。為應付危機,幕府在18世紀中葉至19世紀40年代先後實行享保改革、寬政改革、天保改革,但均未奏效。1854年日本開國後,民族危機又加劇了封建制危機。
薩摩、長州等西南強藩,在改革派下級武士推動下,逐漸採取與幕府不同的政策,殖民興業,抵抗外敵。在幕末農民起義和薩長等西南強藩為中心的倒幕運動壓力下,第15代將軍德川慶喜於1867年末被迫宣布「奉還大政」。
1867年12月9日倒幕派發動「王政復古」政變,宣布廢除幕府制度。新成立的明治天皇政府經1868~1869年的戊辰戰爭,徹底打倒幕府勢力。至此,日本的封建幕府政治結束。
② 誰能說一下檢察官這一行業的社會環境(政治、經濟、法律、職業環境)是怎樣的啊謝謝!。。急。。。
ath一.×××大學畢業後的十年規劃
(2005年-2015年,20歲至30歲)
美好願望:事業有成,家庭幸福
方 向:企業高級管理人員
總體目標:完成碩士、博士的學習,進入××著名外資企業,成為高層管理者。
已進行情況:讀完碩士,進入一家外資企業,想繼續攻讀博士學位。
二.社會環境規劃和職業分析(十年規劃)
1、社會一般環境:
中國政治穩定,經濟持續發展。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環境中的重要角色。經濟發展有強勁的勢頭,加入WTO後,會有大批的外國企業進入中國市場,中國的企業也將走出國門。
2、管理職業特殊社會環境:
由於中國的管理科學發展較晚,管理知識大部分源於國外,中國的企業管理還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中國急需管理人才,尤其是經過系統培訓的高級管理人才。因此企業管理職業市場廣闊。
要在中國發展企業,必須要適合中國的國情,這就要求管理的科學性與藝術性和環境動態適應相結合。因此,受中國市場吸引進入的大批外資企業都面臨 著本土化改造的任務。這就為准備去外企做管理工作的人員提供了很多機會。
三.行業環境分析和企業分析
1、行業分析:
本人所在××公司為跨國性會計事務所。屬管理咨詢類企業。由於中國加入WTO,商務運作逐漸全球化,國內企業經營也逐步與國際慣例接軌,因此這類企業在近年來引進中國後得到迅猛的發展。
2、企業分析:
××公司是全球四大會計事務所,屬股份制企業,企業領導層風格穩健,公司以「誠信、穩健、服務、創新」為核心價值觀,十年來穩步在全球推廣業務,目前在全球10餘個國家、地區設有分支機構。
公司2000年進入中國,同年在上海設立分支機構。經營中穩健拓展業務的同時重點推行公司運作理念,力求與發展中的共同進步。本人十分認同公司的企業文化和發展戰略,但公司事務性工作太過繁忙,無暇進行個人自我培訓,而且提升空間有限。但總體而言,作為第一份工作可以接觸到行業頂尖企業的經營模式是十分幸運的,本人可能在本企業實現部分職業生涯目標。
四.個人分析與角色建議
1.個人分析:
(1)自身現狀:
英語水平出眾,能流利溝通;法律專業扎實,精通經貿知識;具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能力;思維敏捷,表達流暢;在大學期間長期擔任學生幹部,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有很強的學習願望和能力。
(2)測評結果(略)
2.角色建議:
父親:「要不斷學習,能力要強」;「工作要努力,有發展,要在大城市,方便我們退休後搬來一起居住生活。」
母親:工作要上進 ,婚姻不要誤。
老師:「聰明、有上進心、單純、乖巧」,缺乏社會經驗」
同學:「有較強的工作能力」,「適合做白領」。
……
五.職業目標分解與組合
職業目標:著名外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
1.2005-2008年:
成果目標;通過實踐學習,總結出適合當代中國國情的企業管理理論
學歷目標: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碩士學位;取得律師從業資格、通過GRE和英語高級口譯考試
職務目標:外企企業商務助理
能力目標:具備在經濟領域從事具體法律工作的理論基礎,通過實習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接觸了解涉外商務活動;英語應用能力具備權威資格認證;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發表5篇以上論文。
經濟目標:在校期間兼職,年收入1萬元;商務助理年薪5萬
2.2005年-2010年:
學歷目標: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
職務目標:外資企業部門經理
能力目標:熟練處理本職務工作,工作業績在同級同事中居於突出地位;熟悉外資企業運作機制及企業文化,能與公司上層進行無阻礙地溝通。
經濟目標:年薪10萬
3.2005年-2010年:
學歷目標:攻讀並取得博士學位
職務目標:著名外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大學的外聘講師
能力目標:科研能力突出,在國外權威刊物發表論文; 形成自己的管理理念,有很高的演講水平,具備組織、領導一個團隊的能力;與公司決策層有直接流暢的溝通;具備應付突發事件的心理素質和能力;有廣泛的社交范圍,在業界有一定的知名度。
經濟目標:年薪25萬
六.成功標准
我的成功標準是個人事務、職業生涯、家庭生活的協調發展。
只要自己盡心盡力,能力也得到了發揮,每個階段都有了切實的自我提高,即使目標沒有實現(特別是收入目標)我也不會覺得失敗,給自己太多的壓力本身就是一件失敗的事情。
為了家庭犧牲職業目標的實現,我認為是可以理解的。在28歲之前一定要有自己的家庭。
七.職業生涯規劃實施方案
差距:1、跨國企業先進的管理理念和豐富的管理經驗;2、作為高級職業經理人所必備的技能、創新能力;3、快速適應能力欠缺;4、身體適應能力有差距。5、社交圈太窄。
八、縮小差距的方法:
1.教育培訓方法
(1)充分利用碩士研究生畢業前在校學習的時間,為自己補充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包括參與社會團體活動、廣泛閱讀相關書籍、選修、旁聽相關課程、報考技能資格證書等。時間:2008年7月以前。
(2)充分利用公司給員工提供的培訓機會,爭取更多的培訓機會。時間:長期
(3)攻讀管理學博士學位。時間:五年以內
2.討論交流方法
(1)在校期間多和老師、同學討論交流,畢業後選擇和其中某些人經常進行交流。
(2)在工作中積極與直接上司溝通、加深了解;利用校友眾多的優勢,參加校友聯誼活動,經常和他們接觸、交流。
3.實踐鍛煉方法
(1)鍛煉自己的注意力,在嘈雜的環境里也能思考問題,正常工作。在大而嘈雜的辦公室里有意識地進行自我訓練。
(2)養成良好的鍛煉、飲食、生活習慣。每天保證睡眠6-8小時,每周鍛煉三次以上。
(3)充分利用自身的工作條件擴大社交圈、重視同學交際圈、重視和每個人的交往,不論身份貴賤和親疏程度。
××本人對於職業生涯規劃的看法:
1、職業規劃肯定要有,但是我覺得職業規劃不可能現在就定下來,周圍的環境隨時在變,而且自己隨著不斷的成熟和接觸不同的東西,也會變。我以前想當官,後來想當外企白領,現在想創業,所以我覺得這個很難就定下來,更何況是在校大學生,沒有任何社會閱歷,談這個就似乎有點紙上談兵。
2、但是,雖然可能沒有成型的職業規劃,但是我覺得每個階段的前進方向和短期目標要有,比如這段時間我要練好英語聽力到什麼水平,我要朝著什麼方向努力,沒有努力的方向和短期的目標,那容易虛度光陰。
3、如果我是學生,我可能想聽一些別人成功的案例,和為什麼別人能取得成功,雖然每個人走的路不同,但是我想有些成功的共同點是相同的,那我作為一個學生,就可以從中學到一輩子受益的美德和優點。qnc22
③ 西屬美洲殖民地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殖民地人民政治上的覺醒
——18世紀西屬美洲殖民地的改革運動1700年,西班牙國王查理二世病危,在遺囑中,他把王位傳給了法國國王路易十四的孫子菲力浦公爵,由此引起了西班牙王位繼承戰。戰後,波旁家族入主西班牙王室,取代了統治西班牙200多年的來自奧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西班牙政局的這一重大變化成為西班牙及其美洲殖民地發生一系列變革的主要原因。
18世紀歐洲社會經歷著劇烈的變動,資產階級革命作為一股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猛烈地沖擊著腐朽、沒落的封建制度。深受啟蒙思想影響的波旁王朝為了挽救西班牙的衰落,與歐洲列強抗衡,實行開明君主制並著手對西班牙及美洲殖民地的政策進行一系列重大的調整。史稱「波旁改革」。
西屬美洲殖民地改革的主要內容有:
1.管理體制的改革
管理體制改革的內容之一是行政區的重新規劃和殖民機構的重新調整。哈布斯堡王朝時的美洲殖民地分為新西班牙總督區和秘魯總督區。前者包括墨西哥及中美洲的一部分,後者囊括了除新西班牙總督區外所有中南美洲的西班牙殖民地。這種劃分是十分粗糙的。轄區過大不利於統一管理,也不利於抵禦日益增長的來自外部的威脅。1716年王室批准在新西班牙設立獨立於總督之外的都督府,轄地包括墨西哥北部諸省和加利福尼亞、新墨西哥、得克薩斯。首府先設在索諾拉,後改在奇瓦瓦。主要目的在於加強邊疆防衛,對付不斷增長的英、法、俄勢力的侵入。1717年新格拉納達都督府改為新格拉納達總督區,轄區包括今天的哥倫比亞、厄瓜多、委內瑞拉,首府設在聖塔菲。1739年8月,這一決定正式生效。1776年南部拉普拉塔總督區成立,轄地包括今天的玻利維亞、烏拉圭、巴拉圭、阿根廷等地。1778年又設立了智利都督區。新轄區的設立對保衛殖民地領土的完整、抵禦外來侵略者及加強殖民地內部的管理起了積極的作用。
在管理體制上,波旁王朝後的最大變化是根據法國的經驗在殖民地引進了監察官制度。哈布斯堡王朝時的官僚體制主要是總督制,但是由於買賣官職,地方土生白人的勢力日益強大,官僚機構不是王權的象徵而成了土生白人控制的工具。同時,為了收回買官的花費,官吏們利用職權橫征暴斂、敲詐勒索,引起人民的強烈不滿。1764年監察官制首先試行於古巴,1782年開始在大陸推廣。首先在拉普拉塔區設立監察區8個,1784年秘魯都督府也仿照拉普拉塔區的做法進行了類似的改組,組成8個監察區。1787年新西班牙取消了200個郡,代之以12個監察區。1790年除部分邊境省份仍由軍事首腦管理外,大部分地區都實行了轄區制。根據1786年王室頒布的監察官細則,監察官的職能相當於省級行政長官,其許可權包括維護社會治安、決定公共工程的興建及管理經濟、財政和防務。原來由檢審庭負責的稅收也歸監察官管理。監察官之下取消原來的郡守之職,改由監察官直接派遣代理機構處理市鎮事務。監察區制的建立削弱了總督和市議會的權力,各監察區內監察官成了至高無上的權威,地方事務包括最重要的征稅權在內也都由監察官的代理人負責。由於監察官都是由王室直接任命,繞過了總督,所以,王室對殖民地的控制大大加強了。
2.削弱教會勢力
教會是西屬美洲殖民地統治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殖民地享有種種特權。教會不僅通過傳教活動控制著人們的思想,而且通過徵收什一稅、放高利貸等手段積累了大量的財富。教會對社會財富過多的壟斷和教權企圖凌駕於王權之上的離心傾向,越來越引起王室的不滿。波旁王朝利用改革之機著手制定限制教會的措施並在卡洛斯三世執政時,於1767年6月24日將西屬美洲各地的耶穌會教士全部驅逐出境,總數達2,500多人。被逐的教士有的被流放到大西洋的荒島,有的亡命歐洲,他們的財產被充公。這一行動極大地削弱了教會的勢力。
3.財稅改革
財稅改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改革舊的稅收體制,使財權與政權分離;二是廣開財源、增加新稅。以前殖民地的稅收是總督和檢審庭通過各級殖民官吏完成的。這種體製造成層層盤剝、任意截流,弊端極多。1776年卡洛斯三世頒布諭令,重建殖民地統計署。重建後的統計署成員由宗主國委派,全部是年輕的專職人員。統計署直屬宗主國財政部領導。這些措施使財政管理專業化,並從殖民地官吏的手中分離出來,有效地保障了宗主國的收入,但卻遭到總督們的反對,在卡洛斯三世派往殖民地的得力大臣加爾維斯死後,舊體制很快又恢復了。波旁王朝對殖民地的稅收大大增加了。如商業稅以前只有大商人交,後來中小商人都要交納。特別是1769年實行煙草專營使王室大獲其利,僅新西班牙的煙稅每年就給宗主國帶來300萬比索的收入。
4.礦業改革
礦業是殖民地最重要的經濟部門。但是由於礦井年久失修、技術落後等原因,從17世紀中葉起礦業生產日益萎縮。為此,波旁王朝把振興礦業視為開發殖民地的首要內容。礦業改革的內容之一是降低采礦的重要物資水銀的價格。殖民地水銀的售價由1590年的每100公斤187比索降為1750年的82比索,1767年的62比索和1778年的41比索。1768年礦業稅由原來產量的1/5降為1/10。1783年頒布了新礦業法。新法使礦主得到了包括免稅進口所需機械和原料在內的各種特權。為了維護礦主利益、解決礦業糾紛,成立了直屬宗主國礦業署的礦業委員會和礦業法庭。此外,為促進礦業的發展還開辦了礦業銀行,成立了礦業學院,聘請了許多歐洲礦業專家前來執教或當顧問。
採取上述措施後,美洲殖民地的礦產量迅速回升。白銀的主要產地之一新西班牙,1741年至1760年平均年產白銀600萬公斤,1761年至1780年為733萬公斤,1781年至1800年達到1,125萬公斤。整個美洲的金銀出口量18世紀末為18世紀初的3倍多。
5.貿易改革
西班牙對殖民地的貿易壟斷制早就引起殖民地人民的不滿,由於商品缺乏而造成的走私貿易又使宗主國喪失了大量關稅收入,因此,貿易制度的改革勢在必行。1765年10月16日卡洛斯三世頒布諭令,同意古巴、波多黎各、聖多明各等地商人關於他們間相互貿易、降低關稅及與宗主國自由貿易的請求。1770年又將這一特許擴大到尤卡坦和坎貝切。1774年取消對新西班牙、新格拉納達、秘魯與宗主國貿易的限制,來往貿易的貨船也不限於只用宗主國的船隻。1778年10月12日西班牙與西印度貿易自由條例及稅率頒布,西班牙與殖民地貿易的港口增加到13個,殖民地開放的港口增加到24個,關稅率下降,免稅商品數量增加,各地的貿易署紛紛成立。1789年2月28日實行了兩個世紀的商船隊製取消,到1796年西屬美洲殖民地的任何港口都可以和宗主國的進行港口貿易及運回歐洲商品,基本上實現了自由貿易。貿易禁令的解除使殖民地與宗主國的貿易額劇增,由1753年的1.79億法郎達到1800年的6.385億法郎,半個世紀內擴大了近4倍。
總之,波旁改革是西屬美洲殖民地社會生產中的重大事件,它使整個殖民地的面貌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改革後,宗主國對殖民地控制的加強和殖民地經濟生活的活躍給宗主國帶來了更多的財富,而對殖民地剝削的加深及隨改革而進入的新思想新觀念則促進了殖民地人民政治上的覺醒,以致沒過多久就引發了一場全面的反抗並最終擺脫了西班牙的殖民枷鎖。
④ 如何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
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是最高檢察院1999年推行的六項改革舉措之一,該制度的實質是對公訴權的重新配置,目的是在審查起訴部門建立一種責任明確、高效廉潔、符合訴訟規律的工作機制。推行主訴檢察官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放權」,即打破傳統辦案機制層層負責,層層把關卻責任無人負責,錯案責任無人承擔的現象,賦予主訴檢察官一定的獨立辦案權,強化檢察機關的-司法性而弱化行政性的一項改革。最終通過這種精英遴選和培養機制培養出具有較高素質的檢察官,推動檢察機關的隊伍建設工作。實踐證明,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啟動和推進,有效地推動了檢察制度改革的總體進程,其實施有利於落實檢察院內部競爭機制,有利於發揮檢察官的主觀能動性,強化了工作責任心,辦案質量有了明顯提高。實踐也證明實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是刑事訴訟制度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實踐工作的迫切需要。但由於主訴檢察官制度在我國尚處於初步建立和探索階段,有大量的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需要研究和探討,實踐中也反映出一些問題,導致主訴檢察官制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使得該項改革措施難以進一步向縱深發展。
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一、扭曲了實行主訴檢察官制度的目的。
檢察機關推行主訴檢察官制度的改革,是希望通過此項改革,選任優秀的檢察官,實行責權利相統一的辦案機制,以此達到強化檢察機關司法屬性,弱化行政屬性的目的。然而,在改革的實踐中,有的人將實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當成了提拔幹部行政級別的「踏板」,通過任命主訴檢察官來解決幹部的副科級行政職級,導致符合條件的幹警當不上主訴檢察官,不符合條件的被任命後無法勝任,導致主訴檢察官制度名存實亡。
二、主訴檢察官產生條件和程序不夠規范。
選任主訴檢察官應當把握好主訴檢察官的應具備的條件、選任的程序。有的將主訴檢察官的條件放寬,無論是否具備本科學歷,是否具有公訴人工作經歷,都予以任命;有的高素質的檢察官資源缺乏,能夠真正勝任的人數有限;有的基層院科室編制僅為兩、三人,科長與主訴檢察官的選任產生矛盾;有的院不是在全院范圍內公開竟聘,而是以指定的形式產生主訴檢察官,導致主訴檢察官素質參差不齊。
三、主訴檢察官辦案模式不夠規范。
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在全國推行後,在具體辦案模式上,最高檢察院沒有統一、具體的操作模式,使得各地在實際運行時形式各樣,有的成立了主訴檢察官辦公室,由主控檢察官和事務檢察官組成,形成了審、控分離的模式;有的是採取「雙規制」,由主訴檢察官與非主訴檢察官組成辦案組,兩人都獨立辦案和獨立出庭公訴,非主訴檢察官的案件質量由主訴檢察官具體負責;有的是由一名主訴檢察官和一名助手組成的搭檔式的模式。分析幾種模式在實踐中運用,發現審控分離模式導致出庭公訴的主控檢察官和負責審查起訴的事務檢察官缺乏必要的協調,公訴職能發揮難以取得預期效果;「雙軌制」的模式會造成非主訴檢察官責任心弱化,工作積極性減弱,依賴主訴檢察官心理突出,而主訴檢察官對非主訴檢察官所辦案件承擔責任又顯得力不從心,案件的結果不能真正、完全地反映主訴檢察官的意見。
四、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核心問題——責權利的統一沒有落實。
首先,追求責權利的統一是實行改革的初衷,但結果卻暴露出了權責難以對應,風險和利益難以一致的問題。推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關鍵在於「放權」,賦予主訴檢察官多大的權力,才能保障其充分地行使職權,是實踐中難以把握的問題。各地的做法大致都明確規定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改變偵查機關認定的事實和定性案件,改變強制措施的案件,追加漏罪、漏犯的案件等等列為主訴檢察官無權決定的事項,那麼事實上其能自主決定的事項已經所剩無幾了。其次,享有一定獨立職權的主訴檢察官在辦理案件中,應當承擔什麼責任,應承擔多大的責任,目前尚無明確規定,各地實踐中對這一問題研究地也不到位,導致出現實體、程序方面的違法問題,仍然沒有由主訴檢察官承擔相應責任的現狀存在。
五、配套的監督制約和考核機制的建立相對滯後。
在充分放權、還權於主訴檢察官的同時,必須建立相應的監督制約和考核機制,以保證其正確行使權力。
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製作為在司法實踐中創立的一項改革創新性的辦案制度,它的存在需要經過實踐的檢驗與不斷的完善。針對目前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推行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方面進行完善和落實:
一、領導要提高認識,明確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推行對檢察改革的重大意義,真正地予以落實與完善。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展的六項公訴改革中,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是其中重要的一項,其推行的重大意義表現在:工作效率提高了,以往辦案中請示、匯報、討論的煩瑣程序沒有了,超審限辦案的頑疾解決了;辦案人員責任心明顯增強,以往是審而不定,定而不審,責任集體擔的狀態,現在責任明確、具體,迫使辦案人員必須認真負責;案件質量提高了,選任優秀的檢察官承辦案件,賦予其一定的職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責任,良好的政治素質加過硬的業務素質,結果一定是辦出「鐵案」;檢察官的風採得以展現,出庭公訴是檢察機關對外的「窗口」,優秀的檢察官通過這個窗口將自身的良好形象展現在人民群眾面前。
二、在選拔條件和程序上把好關。注意數量的限制,寧缺毋濫、高標準的原則選拔優秀的檢察官擔任主訴檢察官是必須堅持的原則,應成熟一個,任命一個。作為主訴檢察官除應當具備檢察官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有一定的公訴經驗,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職業道德情操。在選拔程序上應當推廣在全院范圍內通過竟爭上崗的方式產生。
三、最高人民檢察院應根據各地檢察機關的實際情況,規范出主訴檢察官的辦案模式。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推行後沒有取得預期目標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辦案模式不能適應刑事訴訟和庭審方式的改革。因此,通過對幾年來實踐的總結,探索出成型的辦案模式予以推廣,會對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實行產生積極的作用。結合本院實際,筆者認為,目前應實行」搭檔」制辦案模式,即:每個辦案小組由一名主訴檢察官和一名助手組成,助手可以是檢察員、助檢員或者是書記員,助手不獨立承辦案件,本辦案小組的案件由主訴檢察官依法作出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由主訴檢察官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明確界定主訴檢察官的職權,真正「還權」於主訴檢察官。有些檢察機關明著放權,暗地收權,主訴檢察官在行政、業務上仍受科長領導,案件件件請示、匯報、討論,使主訴檢察官的制度形同虛設,但是否所有的公訴許可權一律下放,主訴檢察官的權力應如何界定,其與部門負責人、檢察長、副檢察長的職權如何界定,一直是理論界探討,實踐中苦惱的難題。筆者認為,應將主訴檢察官的職權分為決定權和建議權,享有的決定權有起訴權、退補權、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權、延期審理權、口頭糾正違法權;建議權有:追究漏犯、漏罪的建議權、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權、撤回起訴和提請抗訴的建議權、重大復雜疑難案件的處理建議權。
五、建立行之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放權和監督是完善主訴檢察官制度最為重要的,在保障司法公正前提下保證主訴檢察官獨立行使職權,是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製成敗的關鍵,因此,應當建立、健全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監督制約機制,保證檢察權的正確行使。結合現有的實踐經驗,對主訴檢察官的監督有以下形式:(一)法律文書的備案審查制,即:訴前由科長、主管檢察長對起訴意見書、起訴書、綜合報告予以審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訴前糾正;訴後將判決、裁定書、對判決的審查意見書報主管檢察長審查,以便審查主訴檢察官辦案質量。(二)設立督導室專門負責監督工作,督導室以檢察委員會成員為主,對主訴檢察官的辦案質量、辦案紀律、政治表現、業務素質進行綜合監督。可採取臨時個案抽查和定期全面檢查為主的制度,具體方式可採用書面監督檢查和跟蹤庭審相結合的方式。(三)採取案件質量評估制,確定一定的質量標准後,先由主訴檢察官根據具體標准對自己承辦的案件進行評估,確定案件質量標准,再由檢察委員會設立的專門機構予以審定,從而確定主訴檢察官所辦案件的質量。
六、考核制度與獎懲機制相結合。實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同時建立配套的考核制度,可採取年終考核辦法,對主訴檢察官本年度所辦案件數量、質量、出庭情況、業務能力、辦案紀律等全面考核,並將考核的結果與獎懲機制掛鉤,作為獎懲、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存在違法違紀問題的主訴檢察官應當取消其主訴檢察官職權,對工作中有較輕失誤的,應予以減免津貼的處理,從而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優勝劣汰的激勵競爭機制。
⑤ 十年副處級三級高級法官套改後對應幾級法官,2017年退休時按照應當按照幾級法官標准拿退休金
目前員額法官退休政策尚不夠明朗。
例如,市中院一個庭長行政職級是正科級,而法官等級可能是四級高級法官(相當於副處級)或三級高級法官(相當於正處級),但是在退休之後,法官是要退出員額的,原法官等級待遇也不再享有,只能按照行政職級享受退休待遇。當然,員額法官等級越高,繳納的養老金就會越高,退休金會比等級較低的員額法官高。
檢察官、法官實行員額制。退休意味著退出員額,那你的檢察績效,法官績效都將停發,但是你辦理過的所有案件,需要你終生負責。
在你退休後,如果沒有副業,那你以後就是你交的養老金、養老保險發給你。具體各地不同。總之收入會減少。
法官待遇的相關要求規定:
1、以滿足審判工作需要為出發點,考慮法院現有政法專項編制、審判工作量等因素,科學核定法官員額。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員額最多不超過本單位政法專項編制的60%,各區人民法院法官員額最多不超過本單位政法專項編制的65%。
2、市中級人民法院設一級高級法官1名;擔任副院長的二級高級法官、三級高級法官職數按照規定的副院長職數確定;擔任副院長的三級高級法官、其他三級高級法官和四級高級法官職數總和不超過法官總數的35%;一級以下法官實行任職條件管理,不設職數限制。
⑥ 城隍神會是誰,為啥在中國每座城市都有城隍廟呢
在希臘神話中,女神雅典娜給雅典帶來和平和富裕,成為了城市的守護神。在中國也有類似的神祗,百姓為資紀念,每年定期舉辦祭祀,成為地方民俗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這位大神就是遍及每個城市的城隍神,供奉他的廟宇稱為城隍廟。城隍何許人?
“城隍”一詞始見於《周易·泰》:“城復於隍,勿用師。”
《說文解字》釋“隍”曰:“煌,城池也。有水日池,無水日隍。”
有關城隍信仰的起源,說法不一。《明史·禮志》指出:“城隍之祀,莫詳其始。”
《北齊書》最早有了城隍廟的明確記載。天保六年(公元555年),慕容儼駐守郢城(今湖北武漢市武昌),“城中先有神祠一所,俗號城隍神,公私每有祈禱。”
上圖_ 清秦蕙田的《五禮通考》262卷,是一部研究中國古代禮學的集大成之作
《五禮通考》強調:“功施於民則祀之,能御災捍患則祀之。”
這一說法是為城隍神量身定做的。在世情民意的推進下,他由護佑一方的土地神轉變為身兼多職的社會神。隨著社會秩序和城隍神的相互關聯,城隍廟的遍地開花也就不足為奇了。
⑦ 主任檢察官和副部長哪個好
你所說的副部長是什麼部門的副部長?檢察院政治部?還是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
說什麼檢察官有油水的都是傻逼,自己心裡陰暗就亂放屁。
主任檢察官是近期檢察改革的內容之一,是新的辦案制度,目前在試點,還未全國推廣。
主任檢察官直接全權負責所辦案件,責任是終身制,比以前更重,壓力更大,所以雖然待遇和晉升空間更大,但也並不容易。
至於你說的副部長,得看在什麼地區,什麼部門,再做比較。
⑧ 檢察官收取案源介紹費是什麼行為
你若是想在律師這行繼續混飯吃,就別問這種愚蠢的問題。
⑨ 考公務員進檢察院或法院哪個好進
法院和檢察院在我國的司法體系中都有重要的位置,都是不錯的選擇,能考上都好。按照部門情況和社會地位等來考慮,可以優先考慮法院。公務員的待遇和福利跟該部門的執法權力和范圍的大小有直接的關系,因此,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考慮的是權利大和范圍大的部門優先考慮。
法院和檢察院都屬於我國的司法部門。不過最近幾年我國的司法改革也在緊鑼密鼓的進行著。 十九大召開後,全國自上而下進行了監察委體制改革,原來屬於檢察院的反貪局、反瀆局劃入了監察委,屬於行政權力的范圍。檢察院的職權相對減少了,也就是相關的工作也相應減少了。那麼自然的,檢察院相應的地位也就相應的降低了,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9)監察官推廣擴展閱讀:
1、檢察人員分類管理。2017年3月,國家檢察總局制定了建立和完善檢察官職務順序的指導方針,指示各地區檢察機關對職務進行分類和規范管理。今年5月,中國與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了法院書記員聘任制改革方案,並試行了省級法院書記員聘任制度。
2、人事制度改革。檢察官辦公室協助政治部和其他部門堅持「按案件分配配額」和「按職能分配配額」的原則,嚴格遵守檢察官薪金的標准和條件。共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第一批職位中選出228名檢察官。
3、推廣檢控人員處理案件的問責制。我們制定了「關於完善檢察權清單的指導意見」等配套文件,並與內蒙古鄂爾多斯理論研究所聯合舉辦了檢察官司法處理和績效考核機制研討會。強調檢察人員在司法處理案件中的主體地位要與檢察人員在檢察院工作中的統一領導相統一,明確檢察官的權力,加強監督制約。
完善案件處理和認定機制,以隨機分配為主要方法,以指定案件分配為輔助方法。建立領導幹部主導處理重大、復雜、困難、新型案件的制度。建立檢察官聯席會議制度,提供專業參考咨詢意見。建立檢察官紀律制度,完善司法責任制,使檢察官在其職責范圍內,終身負責辦案質量。第四,促進檢察官專業保障體系的建立。
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部門合作,推動建立和實施符合檢察官職務順序的專業保障制度,建立與案件數量和質量直接相關的績效評估方法。頒布實施「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和處理具體案件的記錄、舉報和問責條例」,建立檢察官職務受侵害的保障和免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