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門店租賃合同
『壹』 門面房租賃合同
門面出租或稱商鋪出租,是暫時將門面使用權經過合法途徑交與個人、團體或單位使用,從中收取租金的行為方式,門面(商鋪)出租不涉及到門面(商鋪)產權的轉移或歸屬問題。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
合同樣本:
出租方(下稱甲方) : 承租方(下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屋出租給乙方一事, 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___ 該門面建築面積共 ___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房屋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 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三個月支付一次,具體為: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次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半年 以上的。
(2)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 20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 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7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台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 能繼續履行的。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