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咨詢熱線
1. 我不知道國稅局電話
12366納稅服務熱線是國家稅務總局於2008年7月1日專為全國稅務系統核配的,為納稅人提供納稅服務的熱線號碼。
一、12366熱線受理范圍
(一)國稅系統稅收政策、征管程序等涉稅業務的咨詢。
(二)國稅管轄范圍的納稅人基本信息等涉稅查詢。
(三)國稅管轄范圍的一般稅收違法舉報(包括發票違法舉報、稅務登記違法舉報等)。
(四)納稅人對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滿意而進行的投訴。
(五)納稅人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服務質效不滿意而進行的投訴。
(六)納稅人認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侵害其合法權益而進行的投訴。
(七)對國稅機關在規范行政執法、提高服務質效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見與建議。
(八)按規定應受理的其它事項。
二、12366熱線受理要求
(一)發票違法舉報:需提供能夠證明購銷行為已真實發生的有效憑證或證據。
(二)稅務登記違法舉報等其他一般稅收違法舉報:需提供被舉報人名稱、地址、稅收違法行為線索等資料。
(三)納稅服務投訴:需按規定提供被投訴單位名稱或者被投訴個人的姓名(或工號、崗位等)及其所屬工作單位,投訴請求、主要事實和理由等資料。
(四)意見建議:需按規定提供所反映問題的具體內容或事情經過及具體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三、以上內容如有變動,以最新規定為准。
2. 中國稅務局查詢電話是多少
010—63417114
國家稅務總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2)稅局咨詢熱線擴展閱讀:
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國家稅務總局要會同省級黨委和政府加強稅務系統黨的領導,做好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優化各層級稅務組織體系和征管職責,按照「瘦身」與「健身」相結合原則,完善結構布局和力量配置,構建優化高效統一的稅收征管體系。
3. 國稅局公共熱線電話是多少
12366。
12366納稅服務是國家稅務總局建設的集納稅咨詢、稅法宣傳、辦稅服務、投訴受理、需求管理、納稅人滿意度調查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品牌化納稅服務平台。
秉承「用心傾聽、真誠服務」的工作宗旨,著力搭建「能聽、能問、能看、能查、能約、能辦」的「六能」型綜合辦稅服務平台,為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公眾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覆蓋的納稅服務,架起社會公眾與稅務機關溝通的新橋梁。
受理要求
(一)發票違法舉報:需提供能夠證明購銷行為已真實發生的有效憑證或證據。
(二)稅務登記違法舉報等其他一般稅收違法舉報:需提供被舉報人名稱、地址、稅收違法行為線索等資料。
(三)納稅服務投訴:需按規定提供被投訴單位名稱或者被投訴個人的姓名(或工號、崗位等)及其所屬工作單位,投訴請求、主要事實和理由等資料。
(四)意見建議:需按規定提供所反映問題的具體內容或事情經過及具體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3)稅局咨詢熱線擴展閱讀:
12366熱線受理范圍
(一)國稅系統稅收政策、征管程序等涉稅業務的咨詢。
(二)國稅管轄范圍的納稅人基本信息等涉稅查詢。
(三)國稅管轄范圍的一般稅收違法舉報(包括發票違法舉報、稅務登記違法舉報等)。
(四)納稅人對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滿意而進行的投訴。
(五)納稅人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服務質效不滿意而進行的投訴。
(六)納稅人認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侵害其合法權益而進行的投訴。
(七)對國稅機關在規范行政執法、提高服務質效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見與建議。
(八)按規定應受理的其它事項。
4. 國稅局的熱線電話是多少
1、國稅熱線:12366
2、稅務總局12366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 1月12日掛牌成立,成為繼稅務總局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之後的又一國家級納稅服務中心 ,至此,稅務部門12366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已完成兩大國家級中心的布局。
3、稅務總局納稅人咨詢需求大數據分析報告顯示,2015年,納稅人通過電話、網站等渠道向全國12366熱線發起咨詢需求共3928.89萬次,其中電話咨詢3925.26萬次。
4、2016年11月7日,重慶國稅12366電子稅務局 全面運行,納稅人足不出戶,即可通過互聯網平台,向電子稅務局發起業務申請,辦理繳稅、取票等事項。這是重慶市國稅局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依託「互聯網+稅務」打造的網上納稅綜合便民服務平台。
5、統計顯示,截至11月7日18時,通過重慶國稅12366電子稅務局,實名注冊納稅人11205戶,綁定固定業戶4906戶;辦理發票業務5268戶次,其中,代開普通發票3332戶次,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461戶次;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99戶次,領用普通發票150戶次。
6、12366熱線受理范圍
(一)國稅系統稅收政策、征管程序等涉稅業務的咨詢。
(二)國稅管轄范圍的納稅人基本信息等涉稅查詢。
(三)國稅管轄范圍的一般稅收違法舉報(包括發票違法舉報、稅務登記違法舉報等)。
(四)納稅人對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滿意而進行的投訴。
(五)納稅人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服務質效不滿意而進行的投訴。
(六)納稅人認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侵害其合法權益而進行的投訴。
(七)對國稅機關在規范行政執法、提高服務質效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見與建議。
(八)按規定應受理的其它事項。
7、12366熱線受理要求
(一)發票違法舉報:需提供能夠證明購銷行為已真實發生的有效憑證或證據。
(二)稅務登記違法舉報等其他一般稅收違法舉報:需提供被舉報人名稱、地址、稅收違法行為線索等資料。
(三)納稅服務投訴:需按規定提供被投訴單位名稱或者被投訴個人的姓名(或工號、崗位等)及其所屬工作單位,投訴請求、主要事實和理由等資料。
(四)意見建議:需按規定提供所反映問題的具體內容或事情經過及具體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5. 深圳稅務局咨詢電話
請帶齊以下資料和文件到深圳稅務局辦理:
1、稅務登記副證(復印件一份)
2、發票領購本
3、公章
4、申請表。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地址:福田路28號
8333 6333鐧懼害鍦板浘
本數據來源於網路地圖,最終結果以網路地圖最新數據為准。
6. 打國家稅務局舉報電話12366,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舉報
只要符合違法違規涉稅、稅收違法行為和事宜,均可舉報。
舉報中心受理檢舉事項的范圍是:涉嫌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稅收違法行為。涉稅舉報服務,主要是為納稅人舉報稅收違法行為等提供服務。
以市民發現稅務人員違規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或者違規收取各類鑒證報告行為為例,具體可舉報行為如下:
(1)直接開辦或者投資入股涉稅中介,在涉稅中介掛名、兼職(任職)或者出借(出租)注冊稅務師等資格證書,以任何理由強行安置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稅中介機構就業;
(2)強制、指定或者變相強制、變相指定納稅人接受涉稅中介服務;
(3)以任何名目在涉稅中介報銷費用、領取補貼(補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經濟利益;
(4)利用稅收征管權、檢查權、執法權、政策解釋權和行政監管權,與中介機構合謀作出有關資格認定、稅收解釋或決定,使納稅人不繳稅、少繳稅或減免退抵稅,非法獲取利益;
(5)其他違反規定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的行為。
(6)稅局咨詢熱線擴展閱讀:
12366是全國稅務系統統一的特服電話號碼,旨在為納稅人提供涉稅咨詢、辦稅指引、投訴舉報、涉稅查詢和稅法宣傳等服務。12366納稅服務熱線可以提供24小時自動語音服務和工作日7小時人工坐席服務。
自動語音服務通過語音提示和按鍵選擇實現語音查詢、語音留言等服務;人工坐席服務由稅務人員在線接聽並解答納稅人的來電咨詢。可以使用固定電話或手機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選擇「2」進入地稅業務,若撥打異地12366熱線,在前面加撥當地區號即可。
12366為您提供免費的咨詢服務,但是電信等通訊部門會按正常電話資費標准收取通話費用,撥打本地12366熱線以市內通話費為通信資費標准。
7. 中國稅務局查詢電話是多少
全國通用客服電話為12366,一般國稅按1,地稅按2,可具體咨詢你所屬地的客服人員
8. 深圳市稅務局的咨詢電話是多少
深圳市稅務局的咨詢電話:0755-83878982。深圳市稅務局的納稅咨詢、納稅服務投訴電話0755-12366。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
深圳市各分區政府信息公開咨詢電話:
1、深圳市羅湖區稅務局-0755-21523606
2、深圳市福田區稅務局-0755-88317600
3、深圳市南山區稅務局-0755-26545364
4、深圳市蛇口稅務局--0755-26672373
5、深圳市鹽田區稅務局-0755-25289922
6、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0755-27785362
7、深圳市龍崗區稅務局 -0755-84868614
8、深圳市龍華區稅務局-0755-27629489
9、深圳市坪山區稅務局-0755-28325221
(8)稅局咨詢熱線擴展閱讀
深圳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訂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