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停車舉報熱線
⑴ 車輛亂停亂放投訴舉報電話是多少
如果遇到車輛亂停亂放可以撥打110舉報此情況。工作人員會根據車主登記的聯系方式,聯系車主來移動車子,並對交通違章行為進行教育和處罰。
車輛亂停亂放,容易引發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為此,交警部門在全省推出妨礙交通車輛電話提示服務,鼓勵市民投訴舉報路面亂停亂放的車輛,特別是妨礙通行的車輛。
交警部門受理後,將立即通過信息平台查詢車主的相關信息,對車主實施電話提醒,督促車主盡快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保障路面安全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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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的受理范圍:
1、正在進行的或可能發生的各類刑事案件。如:殺人、搶劫、綁架、強奸、傷害、盜竊、販毒、偷竊等;
2、正在進行的或可能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或緊急治安事件。如:擾亂商店、市場、車站、體育文化娛樂場所公共秩序、賭博、賣淫嫖娼、吸毒、結伙斗毆等;
3、火災、交通事故;
4、自然災害和各種意外事故;
5、舉報各種犯罪行為及犯罪嫌疑人;
6、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現場才能處置的事件;
7、人民群眾的各種求助;
8、發生微小責任事故時;
9、突遇危難無力解決時;
10、要舉報違法犯罪線索時;
11、遇到人身攻擊時可以求助。
⑵ 如何投訴違規停車
咨詢了相關部門,如果您在路上發現有違規停放的汽車,可以用手機拍照取證(車尾部全景照片、車頭全景照片、車身全景照片!三上或者三張以上能夠證明違章停車的照片!) 可以將照片發送至許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的公眾平台上!舉報時間與違法行為發生時間相隔不得超過72小時。
⑶ 汽車亂停亂放要打什麼電話舉報
汽車亂停亂放可以撥打交警電話122進行舉報查處。不聽勸阻亂停亂放車輛,市民可撥打110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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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違章停車處罰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機動車停放規定的,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一般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沒有罰款的處罰。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駕駛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會對你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現場違章停車處罰
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罰款貼罰單之外,如果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⑷ 一般違章停車打什麼電話舉報
咨詢了相關部門,如果您在路上發現有違規停放的汽車,可以用手機拍照取證(專車尾部全景照屬片、車頭全景照片、車身全景照片!三上或者三張以上能夠證明違章停車的照片!) 可以將照片發送至許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的公眾平台上!舉報時間與違法行為發生時間相隔不得超過72小時。
對於舉報嚴重違法行為的已經核實還會給予舉報人現金獎勵!
1.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每輛獎勵100元)
2.故意污損、遮擋號牌機動車號牌或不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每輛200元)
3.已達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每輛獎勵200元)
4.酒後駕駛機動車、客運車輛超員。(每輛獎勵200元)
5.交通事故逃逸,為破獲逃逸案件提供有價值線索的,每起獎勵500--1000元;舉報造成1人及上(含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為破獲逃逸案件提供有價值線索的,每起獎勵5000--10000元
6.舉報小型客車、中型客車、大型客車等車輛(不含公共汽車)超過核定載客人數20%以上的,每起獎勵300元;被舉報的違法行為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每起對舉報人追獎3000元。
⑸ 網上怎麼舉報違章停車
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向交警舉報、物業投訴、所屬企事業單位投訴。一、在市政管轄的公共場所違章停車,撥打110或122向交警舉報。工作人員會根據車主登記的聯系方式,聯系車主來移動車子,並對交通違章行為進行教育和處罰;二、在小區、商場等公共場所違章停車,找物業、管理方投訴。請其糾正違規停放行為;三、公司企業和機關單位所屬的停車區域的亂停亂放可以撥打企業和單位的後勤保衛處舉報,請工作負責人幫忙糾正違規停放行為。
⑹ 違章停車舉報電話是多少
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向交警舉報、物業投訴、所屬企事業單位投訴。
一、在市政管轄的公共場所違章停車,撥打110或122向交警舉報。工作人員會根據車主登記的聯系方式,聯系車主來移動車子,並對交通違章行為進行教育和處罰;
二、在小區、商場等公共場所違章停車,找物業、管理方投訴。請其糾正違規停放行為;
三、公司企業和機關單位所屬的停車區域的亂停亂放可以撥打企業和單位的後勤保衛處舉報,請工作負責人幫忙糾正違規停放行為。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