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勝熱線新聞
『壹』 怎麼向中央電視台的今日說法提供新聞線索
申請查辦官場黑團伙瀆職犯罪的系列案件(刑事訴狀)
原告:蔣明旺男漢 52歲 81年大學畢業 江西鄱陽縣雙港鎮政府公務員
第一被告:吳義勇男雙港派出所長;(是本案的主犯)
第二被告:官場犯罪黑集團及其聯合成員:
黃仁愛男雙港鎮黨委書記(現任鄱陽縣副縣長);(是本案的主謀)
陳韓星男雙港鎮政法委副書記;(是本案的最初操縱和帶動人)
程南坤男雙港派出所副所長
曹昉鋒男雙港派出所幹警;
徐道美鄱陽縣公安局長(現任上饒市公安局副局長);(現在省里、副廳級是本案的後台、保護傘;)
牽涉人:王興欽男雙港鎮長、黨委書記;
林志輝男雙港派出所幹警;
蔣朝暉男雙港鎮蔣家村支部書記(2008年因貪污被判3年);
以及法院立案庭長趙金寶、張庭長(女)、團林法庭占庭長(男)等人公開違法不立案、不裁定;行政庭的劉希鳳公開違法判案;黃仁愛還帶動縣土管局姓董的副書記和縣法制辦姓朱的主任違法參與阻礙我家西邊通道的開通;幫組東鄰熊明義、熊長青違法侵佔我合法的宅基地;黃仁愛違法製造了2005年2月24日熊明義、熊長青帶動其全家族人無故持凶器炸毀我家的圍牆、闖入我家將我打傷為輕傷乙級的刑事案件;等官場犯罪黑集團聯合(蔣家村民):蔣法祥、蔣臘梅、蔣銀盛、熊明義、熊長青、蔣先雪、劉漢文、蔣善斌、陳興發、蔣勝華、等人:
訴訟請求事項:
1、依法追究官場犯罪黑集團及其聯合成員瀆職和故意製造冤案的刑事及其它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2、全部費用有被告承擔。
訴訟請求是由:
從2002年以來至今,由陳韓星帶動形成的:以吳義勇為主的官場犯罪黑集團及其聯合成員,故意操縱製造了一系列對我實施打擊陷害:公開侵封我家與宅基地同時規劃的合法通道、侵犯我家合法通行權、人身、財產、土地權等;造成我及我的父母的:身心、身體、名譽、財產、經濟、時間等極大損失、並造成我母親死亡的刑事案件。
詳見:事實與理由陳述書及證據:
依據《刑法》第13、14、26、30、31條:被告屬:官場犯罪黑集團及其聯合成員犯罪。
依據《刑法》第234、238、243、399條及《關於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被告已構成嚴重的瀆職犯罪、和故意傷害刑事犯罪。
請紀檢檢察機關依據《刑事訴訟法》18條、141條、《刑事訴訟法》第二篇第一章等、提起公訟。
詳見電子證據材料! 蔣明旺 13979340092
20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