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步驟
① 股權投資流程
股權投資其實核心問題是股權轉讓,根據我國公司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股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規定。
3、在轉讓股權過程中,凡涉及國有資產的,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如對國有資產拍賣、轉讓、企業兼並、出售等,都應進行資產評估。股權轉讓的價格一般不能低於該股權所含凈資產的價值。
4、對於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根據現行《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中方股東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審批同意以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5、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並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6、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② 股權投資的基本流程是什麼
股權投資流程:向第三人轉讓股權的,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③ 怎麼做股權投資審核流程
股權投資審核流程為達到法定基金規模和股東人數的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准備5個以上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股權投資是為參與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五條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④ 股權投資公司注冊條件和流程是怎樣的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⑤ 關於長期股權投資的問題,請給出答案並解釋每一步步驟
首先判斷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採用何種方法核算,因具有重大影響,採用權益法核算,權益法要反映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動,同時在投資時點還需考慮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是否是差額,若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大於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體現為商譽,個別報表不做處理。若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小於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體現為被投資方的讓步,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進行調整。
這道題裡面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相等,不存在調整問題,只需要按權益法反映出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動即可。(這道題目裡面沒有說投資時點上被投資單位資產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是否有差額,也不包含內部交易,對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無需進行調整)
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變動為100-20+30=110,投資方享有110*30%=33,加上初始投資成本200萬,年末投資余額=33+200=233
具體分錄
①初始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200
貸:銀行存款 200
②確認實現利潤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30
貸:投資收益 30
③確認資本公積變動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9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9
④確認分配股利
借:應收股利 6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