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再融資
1. 前次增發募集資金未用完的情況下啟動再融資是否有限制
產生效益跟資金用沒用完沒多大關系。產生效益不產生效益跟企業看項目的眼光有關系!我是這么認為的,可能不對,大家多交流
2. IPO及再融資咨詢業務具體工作有哪些
ipo上市需要聯名保薦機構,內核負責人則由保薦機構委任。
具體工作包括股本規模、股東量化及持股比例及質量、股份公司主營業務等.
3. 再融資從申請到實施有時間限制嗎
一是上抄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二是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但對於發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的,不受此期限限制。三是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除金融類企業外,原則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4. 上市公司再融資證監會受理後多少天給回復
二個月,反饋流程工作一個月,然後初審
5. 企業申請再融資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你所說的再融資是不是已經取得了銀行貸款,還想繼續需要銀行的支持?如果是這樣,你只是仍舊按照上次的手續繼續就可以了,只要你的報表中資產負債率可以容納的下新增貸款就會得到銀行的支持,再融資比初次融資更能讓銀行接受
6. 再融資申請中止審查後多久可以申請恢復審査程序
中止審理是人民法院在審判過程中,因出現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情形,而決定中止審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試行)》第182條的規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中止審理: 1. 自訴人、被告人患精
7. 300499申請再融資是利好還是利空
申請再融資是中性的偏多一些,最重要的是要看融資是為了什麼,如果要有非常利好的項目,那就可以堅決看多。同時再融資,定向增發的股東到底是什麼人也很重要。
8. 上市公司再融資申請巳過發審會需公告嗎
當然需要。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再融資情況屬於重大事項,其每一步進展,都需要進行公告,使投資者知曉。
9. 企業申請再融資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企業再融資,指的是上市公司再融資,需要符合的條件:
一、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
(一)上市公司必須與控股股東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保證上市公司的人員獨立、資產完整和財務獨立。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規定,並已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進行了修訂。
(三)配股募集資金的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
(四)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募集資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發行間隔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以上。
(五)公司上市超過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最近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滿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按上市後所經歷的完整會計年度平均計算;屬於農業、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高科技等國家重點支持行業的公司,凈資產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於9%;上述指標計算期間內任何一年的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於6%。
(六)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
(七)本次配股募集資金後,公司預測的凈資產收益率應達到或超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
(八)配售的股票限於普通股,配售的對象為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九)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其股份總數的30%,公司將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用於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技改項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二、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配股申請不予核准:
(一)不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近3年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三)擅自改變《招股說明書》或《配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而未作糾正,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認可。
(四)股東大會的通知、召開方式、表決方式和決議內容不符合《公司法》及有關規定。
(五)申報材料存在虛假陳述。
(六)公司擬訂的配股價格低於該公司配股前每股凈資產。
(七)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八)公司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佔用,或有重大關聯交易,明顯損害公司利益。
申請配股的上市公司因存在上述(二)、(三)、(五)項規定的情形而未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核準的,不得在一年內再次提出配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