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破產房
A. 投資人以房產的形式投資給公司,如果公司破產,投資人的房產怎麼分配
投資人以自己的出資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如果投資人以房產的形式投資給公司應該辦理過戶手續。公司破產後如果沒有辦理過戶的,認為出資不足,投資人應就原承諾出資補足出資
B. 開發商申請破產房子怎麼辦
如果購房者已經支付了全部房款的,開發商破產,購房者可以主張優先受償權;如果僅支付了首付的,可要求解除合同,返還首付款以及利息。並且因開發商破產無法辦理房產證時,業主可以要求退房。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7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C. 關於企業破產後,房子的問題,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資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因此,個人獨資企業破產只就投資人及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而房子的名字是別人的,不屬於投資人個人財產,不對獨資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所以,這個房子會被抵押掉。
D. 公司破產房產有何政策
1、由於公司拖欠債務,可以通過以房產折抵債務方式,將房產折價抵償給債權人(該種情況下,房產過戶的手續費、稅費與普通房產交易一樣;從法律規定上看,相應的稅費不可能逃避得掉)
2、如果以破產方式清償公司債務,可能會承擔高額的訴訟費用(法院、破產管理人、會計師事務所、拍賣公司等收取的訴訟費用及傭金,總計可能達到債權總額的15%以上),因此,你公司這種情況走破產方式非常不經濟。
3、如果僅是拖欠其妻子款項,建議以清算方式、注銷公司。公司清算,只要能與債權人達成還款的協議,了結拖欠職工工資、稅費等,即可依法申請工商局注銷,如清償債務後還有剩餘財產,股東還可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該種方式手續簡便,費用相對於破產而言,十分低廉。
4、公司被吊銷後,不能從事經營活動,但公司的訴訟主體資格仍然存在,公司法人身份仍未消亡。從公司法規定來看,吊銷後即應組織清算,公司清算組有權以公司資產清償債務。即房產仍能通過抵債等形式過戶給其妻子。手續和普通的房產過戶手續相似,但需要抵債合同(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股東會決議(公司重大資產處置事項需要通過股東會決議)等。
E. 如何購買破產房產
房地產企業一旦破產,房屋是否建成就決定了該企業事實上是否可能履約。以下將分這兩種情況進行討論。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經建成的情況下,破產企業即有對購房人履約的可能,也就是業主有可能能夠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若企業破產宣告時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管理人決定不再繼續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會造成破產企業對購房人債務履行事實不能的情況。根據房屋的買受方式不同,可以區分為兩種情況:按揭貸款買房和對賣方分期付款買房,這兩種買房的方式會對房地產企業破產時,房屋的權利歸屬產生不同影響。
1、按揭貸款所購房屋的權利歸屬。
企業破產時房屋的權利歸屬。現房按揭中,開發商破產對房屋的權利歸屬沒有任何影響。購房人僅需繼續向銀行清償債務,並以房屋為擔保即可。
在期房按揭中,購房時房屋尚未建成,購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當房屋建成後,若房款已經付清(購房人支付了首付,貸款銀行以購房人的名義付清了餘款),購房人即可委託開發商向當地房地產登記處申領《房地產證》並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後房地產企業的破產對房屋的權利歸屬亦不生影響,購房人僅需繼續向銀行清償債務,並以房屋為擔保即可。
2、對賣方分期付款買房時房屋的權利歸屬。
與按揭買房不同,在分期付款購房的情形下,在轉移所有權之前,根據破產申請受理時,購房人是否足額支付價款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討論:
第一,購房人已經付清全部價款的,所購房屋被排除在破產財產之外,購房人可以要求破產管理人轉移房屋所有權,並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房屋登記。
第二,購房人尚未付清全部價款的,房地產企業尚未轉移所有權,雙方均未履行完畢合同,破產管理人即有權決定是解除合同還是接受價款並轉移房屋所有權。
F. 在公司宣布破產前,夫妻一方投資將房產過戶給子女算轉移財產嗎
應該是算的。
G. 之前投資的房地產公司倒閉了,現在別的房地產公司接手了,可以去要錢嗎
說到投資,明顯你也是之前房產公司的股東之一,既然已經資不抵債倒閉了,那麼你當初投資的錢應該是一分都沒有了的。但現在有別的公司接手,接手時肯定有合同的。包括之前財產與債務如何分割處理等等。我看你只是小股東,根本不清楚合同內容,所以你的資金估計是拿不回來了,但是去問一下也是沒關系的。萬一可以拿一點回來呢。
H. 如果房地產破產了會有什麼後果
一說起買房就離不開開發商,眾所周知,近兩年因為調控的升級,樓市進入蕭條期,今年更是因為疫情原因,樓市直接進入寒冬期,可以說,今年樓市發展很不理想,大量房企因為資金斷裂,或其他原因紛紛宣布破產倒閉,從去年到至今,共有512家房地產宣布破產,數量為之眾多。
從房地產業興起以來,購房者與開發商就是水火不容的關系,房企不僅抬高房價,在房屋質量方面更是弄虛作假,有些氣憤的消費者更是生氣說道:某某開發商怎麼還沒有倒閉。如果大量開發商破產倒閉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後果一、爛尾樓不斷增多
開發商在房子產生的這一個環節佔有重要的位置,可以說沒有開發商就沒有房子,可見開發商在房子產生這一塊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但在房子建好到出售這一環節也是有諸多風險,開發商出價從國家手裡拿到土地後就加緊動工,如果在修建的過程中,開發商資金鏈斷裂,並且無資金流流入,那麼開發商會為了將損失降到最低,會宣布停止建造樓盤,會宣布倒閉,無論是哪一種形式都會有爛尾樓出現。
例如印度,印度與我國的情況很相似,17年5月印度開始房地產調控之後,2019年年初,大量的開發商破產倒閉,導致印度爛尾樓遍布。
例如20世紀80年代的海南,那時的海南剛建省,大量的有志青年紛紛來瓊發展,但也是因為後面的黑色風暴,導致經濟受損,大量開發商紛紛遠走海南,留下大量的爛尾樓,時間長了,爛尾樓成危樓,民眾的安全受到極大的危害。
後果二、人心惶惶,社會動盪不安
房地產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房地產業與我國的各個行業都有著錯綜復雜的關系,簡單來說,房地產業與各行業是一個整體,一榮俱榮,一毀俱毀。
想想看,如果大量的房企倒閉,其它行業也會跟著受影響,輕則資金損失,重則社會經濟不穩,所以,大量房企破產倒閉不是一件好事,如果出現要小心了。
所以,不要期待房價會降成白菜價一樣期待大量房企倒閉,
I. 開發商破產後房屋如何處理
拒絕原價回購! 第二百八十六條 【工作價款支付】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法釋16號 2002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2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 2002年6月20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滬高法〔2001〕14號《關於合同法第286條理解與適用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認定建築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 二、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後,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 三、建築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四、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五、本批復第一條至第三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條自公布之日起六個月後施行。
J. 最高院怎麼界定房地產破產二套房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