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房地產
1. 外商在中國能否做房地產開發
一、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是指外商在我省境內投資從事成片土地開發和舊城區改造、基礎設施和房屋建設,依法轉讓經開發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所開發的房產等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
二、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允許採取獨資、合資、合作經營等形式,經批准成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
獨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按照有關規定和與建設項目的投資規劃相適應的原則,其注冊資本最低不得少於100萬美元。
合資、合作房地產開發經營,原則上外同須與我省具有三級以上城市綜合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房地產綜合開發企業組成合資、合作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
外商獨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經批准可與我省境內的已擁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單位(企業)合作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中外雙方按合同規定所分配的房地產允許進入房地產市場交易。
三、外商投資開發的房地產可以依法進行轉讓、出賣、出租、抵押、繼承和贈與,房地產價格可以隨行就市。
四、申辦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程序如下:
申辦外商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包括獨資、合資、合作)必須向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外經貿主管部門申請(獨資企業由外商申請,合資、合作企業由中外雙方共同申請),報省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審批;向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資質審查,報省建設主管部門審批;按批准許可權向計劃部門申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計劃部門會同建設部門審批;以上經批准後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工商登記。
計劃、建設、外經部門在接到有關申報材料後應盡快批復,最長期限不能超過15天。
五、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其開發經營項目用地由國土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用地手續。原則上一律採取出讓方式,有償有期限地使用土地,個別特殊情況,也可通過行政劃撥方式使用土地。通過行政劃撥使用土地的,在轉讓時必須補辦出讓手續。
六、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依照我國稅法和《湖南省鼓勵外商投資條例》規定,可申請享受減稅、免稅優惠待遇。根據開發經營項目不同的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實行優惠辦法,可減免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費,對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還可減免部分城市配套費等,上述具體辦法由地州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七、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中有關金融、外匯、保險、財務、戶口以及進出口等其他問題,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各有關部門應一律提供良好服務。
八、成片開發土地的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當地人民政府擬定方案,按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由當地政府公布,並按第五條規定辦理用地手續。
九、在我省境內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關規劃、設計、資質審查、房地產交易、房產權證等有關事宜,由省建委歸口實行行業管理。
十、香港、澳門、台灣和海外僑胞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投資興辦的獨資、合資、合作房地產綜合開發企業,比照本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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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
2. 外資企業是不是絕對不可以做房地產開發項目
不是的 現在房地產的發展很快只要你能招標到土地就可以開發,我們這邊就有很多外資的
3. 外資如何投資中國房地產 他們的目的
一、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是指外商在我省境內投資從事成片土地開發和舊城區改造、基礎設施和房屋建設,依法轉讓經開發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所開發的房產等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
二、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允許採取獨資、合資、合作經營等形式,經批准成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
獨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按照有關規定和與建設項目的投資規劃相適應的原則,其注冊資本最低不得少於100萬美元。
合資、合作房地產開發經營,原則上外同須與我省具有三級以上城市綜合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房地產綜合開發企業組成合資、合作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
外商獨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經批准可與我省境內的已擁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單位(企業)合作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中外雙方按合同規定所分配的房地產允許進入房地產市場交易。
三、外商投資開發的房地產可以依法進行轉讓、出賣、出租、抵押、繼承和贈與,房地產價格可以隨行就市。
四、申辦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程序如下:
申辦外商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包括獨資、合資、合作)必須向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外經貿主管部門申請(獨資企業由外商申請,合資、合作企業由中外雙方共同申請),報省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審批;向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資質審查,報省建設主管部門審批;按批准許可權向計劃部門申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計劃部門會同建設部門審批;以上經批准後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工商登記。
計劃、建設、外經部門在接到有關申報材料後應盡快批復,最長期限不能超過15天。
五、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其開發經營項目用地由國土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用地手續。原則上一律採取出讓方式,有償有期限地使用土地,個別特殊情況,也可通過行政劃撥方式使用土地。通過行政劃撥使用土地的,在轉讓時必須補辦出讓手續。
六、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依照我國稅法和《湖南省鼓勵外商投資條例》規定,可申請享受減稅、免稅優惠待遇。根據開發經營項目不同的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實行優惠辦法,可減免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費,對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還可減免部分城市配套費等,上述具體辦法由地州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七、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中有關金融、外匯、保險、財務、戶口以及進出口等其他問題,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各有關部門應一律提供良好服務。
八、成片開發土地的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當地人民政府擬定方案,按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由當地政府公布,並按第五條規定辦理用地手續。
九、在我省境內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關規劃、設計、資質審查、房地產交易、房產權證等有關事宜,由省建委歸口實行行業管理。
十、香港、澳門、台灣和海外僑胞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投資興辦的獨資、合資、合作房地產綜合開發企業,比照本規定執行。
夠了嗎?
4. 外資房地產開發限制
外商投資設立房地產企業,投資總額超過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金不得低於投資總額的50%。投資總額低於1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金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三)設立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由商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批准設立和辦理注冊登記手續,頒發一年期《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企業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憑上述證照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辦《國有土地使用證》,根據《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商務主管部門換發正式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再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換發與《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經營期限一致的《營業執照》,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外商投資設立房地產企業,投資總額超過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金不得低於投資總額的50%。投資總額低於1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金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三)設立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由商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批准設立和辦理注冊登記手續,頒發一年期《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企業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憑上述證照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辦《國有土地使用證》,根據《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商務主管部門換發正式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再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換發與《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經營期限一致的《營業執照》,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5. 中國允許外商投資房地產嗎
1、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允許採取獨資、合資、合作經營等形式,經批准成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
2、獨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按照有關規定和與建設項目的投資規劃相適應的原則,其注冊資本最低不得少於100萬美元。
3、合資、合作房地產開發經營,原則上外同須與我省具有三級以上城市綜合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房地產綜合開發企業組成合資、合作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
4、外商獨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經批准可與我省境內的已擁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單位(企業)合作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中外雙方按合同規定所分配的房地產允許進入房地產市場交易。
(5)外商投資房地產擴展閱讀:
非金屬礦物製品業:
1. 節能、環保、利廢、輕質高強、高性能、多功能建築材料開發生產
2. 以塑代鋼、以塑代木、節能高效的化學建材品生產
3. 年產1000萬平方米及以上彈性體、塑性體改性瀝青好防水卷材,寬幅(2米以上)三元乙丙橡膠防水卷材及配套材料,寬幅(2米以上)聚氯乙烯防水卷材,熱塑性聚烯烴(TPO)防水卷材生產
4. 新技術功能玻璃開發生產:屏蔽電磁波玻璃、微電子用玻璃基板、透紅外線無鉛玻璃、電子級大規格石英玻璃製品、光學性能優異多功能風擋玻璃、信息技術用極端材料及製品(包括波導級高精密光纖預制棒石英玻璃套管和陶瓷基板)、高純(≥99.998%)超純(≥99.999%)水晶原料提純加工。
5. 薄膜電池導電玻璃、太陽能集光鏡玻璃。
6. 玻璃纖維製品及特種玻璃纖維生產:低介電玻璃纖維、石英玻璃纖維、高硅氧玻璃纖維、高強高彈玻璃纖維、陶瓷纖維等及其製品。
6. 有什麼外資的 房地產 企業
北京外資地產企業主要是來自港澳台的企業居多,其次是來自於以新加坡為首的東南亞以及澳大利亞等亞太國家次之,還有小部分來自於歐美國家。至2003年,北京合資合作及外資獨資地產公司有新加坡嘉德置地、吉寶置業、美國漢斯地產、第一都市集團、加拿大LVC國際投資集團及泰國正大集團等10餘家。2005年後,北京允許外商成立獨資房地產企業。
7. 外商投資企業城市房地產稅取消了,改為繳納房產稅是嗎
是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09年1月12日下發了《關於對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徵收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號)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自2009年1月1日起,對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的房產徵收房產稅,在征稅范圍、計稅依據、稅率、稅收優惠、徵收管理等方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8. 外商投資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條件是什麼
外商投資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除應當符合以上規定外,還應當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以上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予以登記;對不符合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說明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對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登記進行審查時,應當聽取同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的意見。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文件到登記機關所在地的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企業章程;
(三)驗資證明;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五)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和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