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包加融資
『壹』 工程建設投融資模式有哪幾種
找承包商、股招來、政自府融資平台。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大體可以分為兩大類:(1)承擔公益性項目投資、融資、建設、運營業務的融資平台公司;(2)承擔非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的融資平台公司。
承包商是指有一定生產能力、技術裝備、流動資金,具有承包工程建設任務的營業資格,在建築市場中能夠按照業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態的建築產品,並獲得工程價款的建築業企業。按照他們進行生產的主要形式的不同,分為勘察、設計單位,建築安裝企業,混凝土預制構件、非標准件製作等生產廠家,商品混凝土供應站,建築機械租賃單位,以及專門提供勞務的企業等;按照他們的承包方式不同分為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在我國工程建設中承包商又稱為乙方。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貳』 工程承包的總包模式,平行模式和聯合體承包模式分別是什麼意思啊
(1)對業主而言,與總分包模式相同,合同結構簡單,組織協調工作量小,而且有利於工程造價和建設工期的控制。
(2)對聯合體而言,可以集中各成員單位在資金、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克服單一公司力不能及的困難,不僅增強了競爭能力,同時也增強了抗風險能力。
採用聯合體承包模式與施工總承包模式共同特點是施工合同總價可以較早確定,業主可承擔較少風險。
『叄』 工程建設投融資模式有哪幾種
工程建設投融資模式:
1、產品支付:借款方式在項目投產後直接用項目產品來還本付息,而不以項目產品的銷售收入來償還債務的一種融資租賃形式。在貸款得到償還以前,貸款方擁有項目的部分或全部產品,借款人在清償債務時把貸款方的貸款看作這些產品銷售收入折現後的凈值。
2、融資租賃:是一種特殊的債務融資方式,即項目建設中如需要資金購買某設備,可以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由該金融機構購入此設備,租借給項目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分期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設備的租金。
3、BOT融資: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
4、TOT融資:TOT是移交—經營—移交,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將己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來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5、PPP融資模式: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幾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入公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鑒的作用,也是我國公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發展方向。
(3)總包加融資擴展閱讀:
PPP模式的內涵:
1、PPP是一種新型的項目融資模式。PPP融資是以項目為主體的融資活動,是項目融資的一種實現形式,主要根據項目的預期收益、資產以及ZF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項目投資人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
2、PP融資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營資本參與到項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風險。這也正是現行項目融資模式所鼓勵的。ZF的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進行全程合作,雙方共同對項目運行的整個周期負責。
3、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民營資本「有利可圖」。私營部門的投資目標是尋求既能夠還貸又有投資回報的項目,無利可圖的基礎設施項目是吸引不到民營資本的投入的。
4、PPP模式在減輕ZF初期建設投資負擔和風險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門和民營企業共同參與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更好地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服務。
『肆』 融資代建模式和PPP模式有什麼區別嗎我看著覺得是一回事吧都是政府缺錢,總承包單位負責融資來修建
1、定義不同
融資代建(DBFO模式),是政府缺少啟動或者建設資金,由施工單位或者社會資本金提供資本金來進行項目的實施,政府在規定的時間歸還本金的前提下支付資金利息。
PPP模式,具體是指政府、私人企業基於某個項目而形成的相互間合作關系的一種特許經營項目融資模式。
2、服務范圍不同
PPP模式適用於投資額大、建設周期長、資金回報慢的項目,包括鐵路、公路、橋梁、隧道等交通部門,電力煤氣等能源部門以及電信網路等通訊事業等。DBFO(融資代建模式)這個術語是英國高速公路局提出來的。用來描述依據私人主動融資模式制定的基於特許經營的公路計劃。
3、運行模式不同
融資代建典型的模式是已確定一個公共工程項目且通過規范的程序選擇了項目發起人,政府與項目公司(由項目發起人和項目參與方組建)簽訂委託特許協議,由項目公司選擇合適的工程(管理)公司代替業主(項目公司)進行包括融資、建設、經營在內的工作。
而PPP模式的典型結構為:政府部門或地方政府通過政府采購形式與中標單位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簽定特許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標的建築公司、服務經營公司或對項目進行投資的第三方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負責籌資、建設及經營。
『伍』 律師對房地產商付總包供應商走ABS融資有何建議
ABS是英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的縮寫,意為資產支持證券化,是一種較為常見的項目融資模式。該融資模式是以項目所屬的資產為支撐,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ABS模式可以將缺乏流動性但能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量的資產歸集起來,通過一定的安排和增信機制,使之成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通過提高信用等級的手段,ABS使原本信用等級較低的項目可以進入高級別的證券市場,利用債券市場信用等級高、安全性和流動性強等特點,達到大幅度降低籌集資金的目的。因此,ABS資產證券化也是國際資本市場上流行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已在許多國家的大型項目中採用。1998年4月,我國第一個以獲得國際融資為目的的ABS證券化融資方案率先在重慶市推行。這是中國第一個以城市為基礎的ABS證券化融資方案。
與傳統股債區別
從企業發展的整個周期來看,前期屬於快速擴張期,然後提升企業經營效率。因此使用傳統的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擴大資產負債表右側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ABS模式可謂「另闢蹊徑」,開辟融資的「第三條路徑」,通過盤活資產負債表左側資產。依靠已有資產或者預期未來取得的資產的現金流獲得融資,並調節資產結構。相對於股票融資,ABS模式的優勢在於不會稀釋股權,且成本較低。相對於債權融資,資產證券化的優勢在於不佔用貸款和發債額度,募集資金用途不受限制,產品發行受市場行情波動影響較小。企業ABS融資成本高於同等級信用債,但是對於資產評級高於主體評級的部分企業來說,可以實現低成本融資。在實現出表之後,可以在不增加負債的情況下獲得融資,降低資產負債率。長期來看可以起到提升企業信用資質的效果。
與BOT區別
無論是BOT模式還是ABS模式,均能有效引入民間資本和外資,減輕財政負擔,提高項目運作效率。對於政府而言,仍然都能對項目本身擁有一定的控制權和所有權。但作為項目融資的兩種手段,兩者還是存在諸多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項目所有權
對於BOT模式而言,在特許經營期內,項目公司通過與政府簽訂的特許經營協議,而在協議期內擁有對項目運營權,而對於是否取得項目的所有權,則根據不同項目存在不同的模式,例如BOOT模式下,項目公司取得項目的所有權,而一般特許期限屆滿後,
項目的所有權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機構所有,但如BOO模式,期限屆滿後,所有權歸項目公司所有。
對於ABS模式而言,項目公司作為原始權益人將其所擁有的項目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特殊目的公司(SPV), SPV因此擁有了項目資產的全部所有權,而原始權益人則擁有對項目的運營、決策權。當債券到期還本付息並支付各項服務費後,,項目的所有權重回歸項目公司所有。
2.投資風險
BOT模式的投資者主要由權益投資人和債務投資人組成,基本限制在供應商、機構投資者、商業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等。其投資者從數量上看比較有限,因此,每個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相對而言較大。
ABS模式的投資者是國內外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購買者,並且,這類債券還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轉讓,這就使得風險被有效分擔,使單個投資者的風險被分散、轉移,從降低投資風險。此外,ABS模式中,對於打包的項目資產均會進行內部或外部的信用增級,例如進行超額擔保等,使之在資本市場上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也使投資風險大大降低。
3.適用項目
BOT模式主要應用於國家或地區的基礎設施領域內,能夠通過收費獲得穩定收入的設施或服務項目。但實踐中,BOT的適用范圍是有限的,我國法規規定港口、碼頭等設施不允許外商獨資,
鐵路、公路、電力等設施須由中方控股。因此對於直接關繫到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或者存在較大風險的項目,如核電站等,雖然它能產生穩定的收入,但BOT模式並不一定適用。
反觀ABS模式,由於設立了SPV並擁有項目資產的所有權,從而達到資產隔離的目的,但同時SPV並不直接參與項目的經營與決策,因此ABS的適用范圍筆BOT更為廣泛,其適用於電信、電力、供水、排污、環保等領域內,適宜、或不適宜使用BOT模式的基本建設、維護、更新改造以及擴建項目。
4.融資成本
BOT模式操作復雜,牽涉的范圍廣,環節多,操作難度較大,因此造成其融資成本相應增高。
而ABS模式的運作則相對簡單,只涉及到原始權益人即項目公司、特殊目的公司、投資者以及證券承銷商等幾個主體,因此操作簡單,又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包括酬金、差價等中間費用,融資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融資過程
ABS融資方式的運作過程分為六個主要階段,分比為:組建項目融資專門公司;尋求資信評估機構授予融資專門公司盡可能高的信用等級;項目主辦人(籌資者)轉讓項目未來收益權;項目融資專門公司發行債券籌集項目建設資金;項目融資專門公司組織項目建設、項目經營並用項目收益償還債務本息;特許期滿,項目融資專門公司按合同規定無償轉讓項目資產,項目主辦人獲得項目所有權。項目融資專門公司,可稱為信託投資公司或信用擔保公司,它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這也是ABS融資籌款的前提條件。在第二階段,資訊評估機構(最好在國際上具有權威)經過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依據對項目資產未來收益的預測,授予項目專門公司AA級或AAA級信用等級。接下來,通過簽訂合同,項目主辦人便可在特許期內將項目籌資、建設、經營、債務償還等全權轉讓給項目融資專門公司。由於項目融資公司信用等級較高,其債券一旦發行,便能夠吸引投資者購買。當然,這種籌資成本也會明顯低於其他籌資方式。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融資需求量也越來越大了。但是,傳統的招商引資和已有的融資渠道,都無法滿足需求,開拓新的融資渠道日益成為重要且緊迫的問題。這種情況下,ABS融資模式將給我國的資本市場注入活力,成為我國項目融資的一種現實選擇。實際上,國家也在政策層面對ABS的發展予以支持,比如《票據法》、《信託法》、《保險法》、《證券法》等法律的出台,都有助於ABS融資模式在國內擴散。
案例
碧桂園購房尾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2016年6月29日,碧桂園公告宣布,其兩家全資附屬公司於當日決定向國內合格投資者發行本金額總數為62億元的購房尾款應收賬款的資產支持證券。其中,增城市碧桂園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共發行48億元,主體評級為AA+,發行人為銀華財富資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此單ABS中2年期優先A級、優先B級及優先C級的發行利率分別為4.5%、5.65%和5.8%。福建省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共發行14.11億元,發行人為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其1年期優先A級份額、2年期優先A級份額及2年期優先B級份額的發行利率分別為4.5%、5.0%及
6.0%。
對比發行起始日至上市日這段時間內,2年期中債中票到期收益率維持在3.00%-3.45%之間,遠低於ABS產品優先順序債券的5%左右的發行利率。雖然對於高等級主體而言,利用ABS融資成本較高,但通過大量的存量資產抵押的方式能夠募集到大量資金,在資金密集型的房地產行業中,資產證券化進一步拓寬了房企的融資渠道,尤其對於規模性房企而言不失為一種具有資金成本優勢的融資工具。
『陸』 施工總承包管理方 融資
這個問題只要您是工程的參與者,是正規工程,就可以對工程進行融資,融資的時候賦有一定的責任,風險,義務,要與各投資商,業主共同承擔風險,一般有總承包合同經過相關的法律程序進行申請,是可以進行項目貸款的。網上資料不多,具體的也不太了解,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柒』 成功融資要經過哪幾個階段
項目的運作階段。一般在實踐中,項目的運作可以分成以下七個階段:
第一階段:編制第一個建議書。
1) 項目業主政府之所以採用國際項目融資方式,是為了在其基礎設施的建設上不花費公共開支,而私營合同商則看到了項目機會,它們為此會在項目上進行如下積極的投資研究。
2) 投資前研究。為了確定項目的可行性,私營合同商必須對該項目的工程設計、經濟及融資可行性進行深入而廣泛的研究,擬定項目的范圍並研究適當的技術來滿足其需要。由於國際項目融資是在沒有傳統的政府償還擔保的情況下進行的,項目建設所需資金將不得不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融資解決,因此私營合同商對項目的投資前研究必須做到盡可能的確切。
3) 初步規劃和談判。私營合同商做這項工作的目的是為了確認和建立贏得國際項目融資的潛力,同時應建立建設項目的准則、債務的資金來源、項目股本以及與有關的政府當局初步接觸的方案。
4) 研究項目的初步期限和條件。私營合同商在其第一個建議中應對項目初步期限和條件進行擬定,主要包括如下內容:①項目特許期限;②收費率;③政府在外匯匯率、征稅等方面的資助和保證等。
第二階段:簽訂項目諒解備忘錄。私營合同商編制的第一個技術建議書提交給項目主管當局後,如果其技術參數和內容能滿足當局要求,那麼該合同商在履行完當局規定的一些標准後,將會與項目主管當局進行新一輪的談判並研究對第一個建議書的適當修改,在此基礎上,雙方將簽訂項目諒解備忘錄。
第三階段:簽訂特許權協議或意向書。當有關項目的特許運營期限和條件等經雙方談判確定後,項目部門將會與合同商簽訂特許權協議或意向書。在這個階段項目主管當局的許多政府機構將會參與其中。
第四階段:項目安排和組織。在獲得了項目主管當局的特許權後,私營合同商將為此項目專門建立一個項目公司。在這個階段中,凡是直接或間接涉及該項目的參與者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必須以合同或協議的方式得到最後的確認與固定對於一項國際項目融資,例如bot,私營合同商通常要在項目所在地,按照該國的法律設立一家專門的項目公司,業主授予該公司在特許期限內進行項目設計、施工、融資管理、運營和維護其產業方面的特許權,然後要求該項目公司在特許期限屆滿後,將合同設施在其良好狀態的情況下免費移交給業主。這樣一旦該私營合同商被授予特許權後,它就必須首先設立項目公司並開始融集資金,以便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及與其他單位簽訂其他有關協議。特許項目公司可以選擇自己來運營和維護其產業,也可以委託或包給其他單位運營。在國際項目融資中,項目的私營合同商通常起到如下方面的作用:咨詢單位: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設計;項目的承辦者:與項目主管政府進行特許權談判,並為項目進行推銷股份等融資工作;③施工承包商:對項目設施進行施工,通常是按總承包交鑰匙方式進行的;④股本持有者:在項目公司中,當該公司有利潤時,其股本持有者可收取利潤分紅。
第五階段:實施施工。在這個階段中,私營合同商將進行實際的項目施工和執行實施,並進行進一步的項目融資工作。項目施工所通常採用的最普通方法是交鑰匙固定價格承包方式。承包商的總包價格不得隨通貨膨脹而浮動,而且承包商必須對不可預見的場地情況承擔風險。國際項目融資的建設合同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工期提前可獲得獎金;而延誤則要被罰款。由於項目融資比傳統項目的施工組織更復雜,因此,為了保證施工工作的合理進行和正確執行,承包商常僱傭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