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投資申請
❶ 發改委立過項的,再增加投資額怎麼寫報告
可以寫個申請調整項目投資規模的請示文件。。。報告中可以先寫xx項目已經版貴委立項批復,把批文號權、內容寫清楚。。。再寫你們調整的原因。。最後寫請示將項目投資額調整到多少。
其實這個報告是小事,關鍵是要發改委同意調整。。。
❷ 公司注冊資金變更的申請報告怎麼寫
我來正確回答:這個比較簡單,一般要求簡單明了就可以,不能寫得過長,減資才需要申請報告,我寫一個示範吧:
XX公司關於要求變更(減少)注冊資金的報告
XX工商局(外資企業要向外經局報告):
1、 我公司基本情況:XX年成立,注冊資金XX--------股東情況-------經營范圍-----
2、現因什麼原因(常見原因附後)公司無法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為此公司決定減小生產經營規模,X年X月X日經股東大會決議,決定減少注冊資金,從原注冊資金多少萬,按現股東持股比例(或其他比例)減少為多少萬,減資後的股東持股如下:--------
3、注冊資金減少後,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依法向社會公告,承諾履行債權債務責任
特此申請報告,請予批准為盼!
常見的原因有:
1、因國家宏觀政策調整(或產業結構調整),本企業發展受到較大影響,投資方資金周轉發生困難;
2、因國家土地政策調整,本企業原計劃購入的土地難以實現;
3、因當前的經濟政策趨緊,股東注冊資金難以到位
❸ 公司注冊資金變更申請怎麼寫
我來正確回答:這個比較簡單,一般要求簡單明了就可以,不能寫得過長,減資才需要申請報告,我寫一個示範吧: XX公司關於要求變更(減少)注冊資金的報告 XX工商局(外資企業要向外經局報告): 1、我公司基本情況:XX年成立,注冊資金XX--------股東情況-------經營范圍----- 2、現因什麼原因(常見原因附後)公司無法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為此公司決定減小生產經營規模,X年X月X日經股東大會決議,決定減少注冊資金,從原注冊資金多少萬,按現股東持股比例(或其他比例)減少為多少萬,減資後的股東持股如下:-------- 3、注冊資金減少後,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依法向社會公告,承諾履行債權債務責任 特此申請報告,請予批准為盼!常見的原因有: 1、因國家宏觀政策調整(或產業結構調整),本企業發展受到較大影響,投資方資金周轉發生困難; 2、因國家土地政策調整,本企業原計劃購入的土地難以實現; 3、因當前的經濟政策趨緊,股東注冊資金難以到位
❹ 投資申請書該怎麼寫
投資不直接找投資公司簽約合同就可以啊,你一定要注意合同上面的蓋章小心被騙
❺ 普通投資者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應當以什麼向經營機構
對於普通投資者想成為專業投資者,首先得向證券類協會報名考證,通過後備案相關事項才有執業性的專業者。
一級投資人:持有標的股票時,可進行備兌開倉(賣認購期權);
二級投資人:在一級投資人的交易許可權基礎上進行權利倉增減的許可權,即可進行買入開倉與賣出平倉;
三級投資人:在二級投資人的交易許可權基礎上增加可持有義務頭寸的許可權,允許進行賣出開倉和買入平倉。
第一條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二)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陸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陸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
(三)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六)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通過期權經營機構組織的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以下簡稱「綜合評估」)。
第二條 普通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一00萬元;
(二)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一00萬元;
(三)相關業務人員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相關業務人員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六)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 除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監管機構另有規定外,下列專業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不對其進行綜合評估:
(一)商業銀行、期權經營機構、保險機構、信託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專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二)證券投資基金、社保基金、養老基金、企業年金、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銀行及保險理財產品,以及由第一項所列專業機構擔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託投資資產;
(三)監管機構及本所規定的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
第二節 綜合評估基本要求 第四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制定期權投資者綜合評估的實施辦法,選擇適當的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及時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關工作制度,報本所備案。
第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對投資者是否符合本指引規定的參與期權交易的條件進行核查。
第六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對個人投資者的基本情況、投資經歷、金融類資產狀況、期權基礎知識、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投資者應當如實提供有關綜合評估的證明材料,並保證證明材料的真實、准確、完整。
第七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通過評估問卷等方式,對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專項評估。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向客戶明確告知評估結果,提示其審慎參與期權交易,並對提示情況進行記錄、留存。
第八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要求客戶進行現場開戶,試點期間不得採取見證開戶、中國上開戶及其他開戶方式。
第九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將客戶提供的證明文件及相關材料的原件或者復印件、投資者的知識測試成績單和綜合評估表、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材料以及風險揭示書等資料,作為開戶資料予以保存。
第三節 期權投資者知識測試 第十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按照本指引要求開展期權投資者知識測試(以下簡稱「知識測試」),測試成績用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級別的核定和期權基礎知識的得分評估。
第十一條 投資者本人參加並通過相應等級的知識測試的,可以按照本指引第三章的規定以及期權經紀合同的約定,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相應等級的交易許可權。 普通機構投資者指定的相關業務人員,應當參加本所認可的相關知識測試。
第十二條 個人投資者應當逐級參加知識測試,未通過前一等級考試的,不得參加後一等級的考試。
第十三條 知識測試應當在期權經營機構營業場所內進行。測試完畢後,期權經營機構應當為投資者列印成績單並蓋章。 投資者本人和普通機構投資者指定的相關業務人員,應當在成績單上簽字。 期權經營機構客戶開發人員不得兼任知識測試組織人員。
第十四條 知識測試成績長期有效,並可用於在其他期權經營機構申請開戶。 第三章 投資者分級管理
第十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本指引的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的許可權進行分級管理。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在期權經紀合同中載明個人投資者分級管理的具體標准、程序和要求,並就分級管理事宜向個人投資者進行充分說明。
第十六條 個人投資者申請的交易許可權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交易許可權。
第十七條 具有一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一)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量的備兌開倉;
(二)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量的認沽期權買入開倉;
(三)對所持有的合約進行平倉或者行權。
第十八條 具有二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一)一級交易許可權對應的交易;
(二)買入開倉。
第十九條 具有三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普通機構投資者、專業機構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一)二級交易許可權對應的交易;
(二)保證金賣出開倉。
第二十條 個人投資者申請各級別交易許可權,應當在相應的知識測試中達到規定的合格分數,並具備相應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第二十一條 個人投資者的知識測試成績、期權模擬交易經歷以及金融類資產狀況發生變化,滿足較高交易許可權對應的資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調高其交易許可權。 出現前款規定情形的,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本指引的規定,對申請進行審核;申請符合本指引規定以及期權經紀合同約定的,可以對其交易許可權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 個人投資者可以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調低其交易許可權,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其要求調至相應級別。
第二十三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通過中國、電子郵件、中國絡、營業部現場交流等方式,動態跟蹤投資者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時提供的基本信息,持續了解投資者的基本情況、財務狀況以及期權交易參與情況等信息。 投資者提供的基本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期權經營機構。期權經營機構發現客戶提供的聯絡方式等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了解並更新。
第二十四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對客戶情況的動態跟蹤和持續了解,至少每兩年對所有已開戶的客戶的交易情況、誠信記錄、風險承受能力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判斷其是否符合適當性管理以及交易許可權分級管理的相關要求。評估結果應當予以記錄留存。
第二十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發現客戶的實際情況已經不符合其交易許可權對應的資格要求的,或者出現期權經紀合同中約定的調低交易許可權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調低客戶交易許可權。
第二十六條 期權經營機構調整客戶交易許可權的,應當就調整後可能增加的投資風險或者可能喪失的交易許可權對客戶進行提示,並對相關告知和提示材料予以記錄留存。 期權經營機構自行調低客戶交易許可權的,還應當至少提前三個交易日通過紙面或者電子形式告知客戶並予以記錄留存。
第二十七條 期權經營機構調整客戶交易許可權級別的,客戶應當按照調整後的交易許可權進行期權交易。
第二十八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客戶交易許可權的分級結果,採取適當方式對客戶的期權交易委託指令進行前端控制,對不符合交易許可權的交易委託予以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參考投資者適當性評估結果,對享有不同交易許可權的客戶制定相應的服務方案和管理流程,在期權投資咨詢、資產管理、投資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引導客戶理性投資。
第三十條 期權經營機構為客戶核定或者調整交易許可權分級結果後,應當按照本所要求的時間和格式,將客戶的名單及分級結果提交本所。
第四章 投資者教育
第三十一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建立期權投資者教育工作制度,設置期權投資者教育專崗,加強對客戶期權知識的培訓和指導,並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和特點,對期權投資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內容作出具體安排。
第三十二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在公司中國站及營業部現場,開設期權投資者教育專欄,並持續利用櫃台交易系統、電子郵件、簡訊等有效方式,全面介紹期權知識,宣傳期權法律、法規、規章與業務規則,充分揭示期權交易風險。
第三十三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在公司中國站建立與本所投資者教育中國站期權投教專區的鏈接,並根據需要或本所要求,及時向客戶發布本所提供的有關期權投資者教育的相關資料。
第三十四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將本所發布的與期權相關的市場通知、風險提示、停復牌公告等重要信息,通過公司中國站、櫃台交易系統等有效方式及時向客戶發布。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根據本指引的規定對相關記錄進行留存的,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❻ 向發改委遞交關於追加企業新建項目投資的申請報告
***************公司文件**字(***號)****公司關於追加企業新建項目投資的申請報告****發改委: 我公司為加快****項目建設步伐,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項目追加投資****萬元,具體情況如下:1.投資規模:原計劃投資****元,現追加投資****元,共計投資*****元。2.追加投資用途:........................。3.產品方案和生產規模變化情況:4.生產工藝和設備變化情況:(規模擴大前後的變化對比)5.資源利用和能源耗用情況:(規模擴大前後的變化對比)6.生態環境影響分析:(規模擴大前後的變化對比)7.項目實施計劃:(規模擴大前後的變化對比)8.經濟和社會效益分析:(規模擴大前後的變化對比) 以上申請,妥否,請批示。 ********************(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呈送:******* ***** (上級主管單位名稱 發改委)抄送:******* ***** (本單位有關科室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