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破案
『壹』 詐騙式借貸如何報案,要什麼證據
公民在遭遇詐騙,要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據與有利於破案的信息,立即向公安機關的刑警隊或經警隊報案。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貳』 2015年隆尊的最新的破案情況2013年通州隆尊融資二十萬被騙,我想知道最新破案情況
已經破案!趕緊去領錢吧!通州市公安局
『叄』 我想問下,如果網路融資被詐騙,這個錢可能追回來嗎
如果真如你說,屬於重大案件,會受到重視,破案後追回贓款,退還受害人。
『肆』 非法融資詐騙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先報案,如果可以破案的話就可以追回,或者追回部分資金,不過也有可能一分錢都無法追回,一旦遭遇網路詐騙破案的幾率比較小,所以目前國家大力打擊電信網路詐騙
『伍』 又有借條無事實的借貸能否請求公安機關破案
如果是借條,屬於借貸關系,不能向公安局報案。如果是涉嫌詐騙就可以向公安局報案。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陸』 報警立案一個多月也沒消息,騙人的借貸
要我說你就別抱任何希望了,立案不代表破案。你就忘了這事該幹嘛幹嘛去吧。
『柒』 涉嫌融資詐騙被拘留後積極協助公安機關破案並把錢退回這樣算什麼性質
您好,您的來問題黃喬穩律自師回答如下:
可以爭取寬大處理
刑事案件律師越早介入對當事人越有利,律師可以做的工作很多,專業和責任心是最大的保障。律師在偵查階段介入的權利有:1、提供法律幫助、法律咨詢;2、代理申訴、控告;3、申請變更、解除強制措施;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5、提出辯護意見;6、會見、通信;7、申請取保候審;8、申請人民檢察院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到審查起訴階段能查詢、復印卷宗;申請調查取證等。到法院審判階段出庭辯護等等。
『捌』 為什麼融資融券騙局律師事務所能維權而破案很難
為什麼融資融券騙局律師事務所能維權,因為只有法律程序的。
『玖』 民間借貸跑路可以報案嗎
民間借貸案件是普通的民事糾紛,不是刑事案件,即使報警,警方也不會受理
簡介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原則。狹義的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依照約定進行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借貸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廣義的民間借貸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公民與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貨幣或有價證券的借貸。現實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狹義上的民間借貸。
全國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規《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已經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單筆借款金額300萬以上」、「借款金額1000萬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應當向管理部門報備。這些具體的規則的制定實際上是宣告了民間借貸的合法化。
『拾』 民間借貸涉嫌詐騙如何報案
撥打110報警,或者到轄區派出所報警,並提供借條等證據材料。
如果主觀上並無非法佔有的目的,即使客觀上使用了欺騙方法,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客觀原因,致使所借款物一時無力償還,應屬於民事借貸糾紛,詐騙罪不成立。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10)融資破案擴展閱讀:
案例:以「民間借貸」為幌子借錢不還認定詐騙罪
2014年2月,上訴人羅某結識了時任縣信息化扶貧服務中心職工被害人李某。2014年4月至2014年11月,羅某虛構自己在重慶做工程需要資金的事實,以高額利息為幌子,多次向李某口頭提出借款。李某先後將其管理的扶貧互助資金人民幣2319100元私自挪用給羅某。
至案發前,羅某歸還李某276000元,其餘2043100元借款全部用於償還債務和賭博。2015年7月24日,縣公安局民警在開縣高速公路出口處將羅某抓獲。另查明,案發後,上告人羅某向公安機關提供他人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
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羅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羅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認為其與李某之間是借貸關系,不構成犯罪。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上訴人以做工程差錢為名,找被害人借錢後將錢全部用於歸還欠賬和賭博,導致無法償還債務,其行為是否屬於詐騙犯罪。
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羅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羅某向公安機關提供他人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系立功,予以從輕處罰。依法判處羅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500000元。羅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認為其與李某之間是借貸關系,不構成犯罪。
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上訴人羅某在其已欠下巨額外債,又無穩定收入來源的情況下,隱瞞其無力償債的財務狀況,虛構在重慶做工程差錢的事實,並以高利息為誘餌,使被害人李某誤認為羅某有可靠的投資項目,具有償還能力,而挪用公款2319100元交由羅某使用。
羅某在騙得資金後,除極少部分歸還被害人外,將其餘資金全部用於償債、賭博和日常開銷,未對所借資金進行妥善的保存或合理投資,導致無法歸還。羅某與李某之間雖然名義上是借貸關系,但實質上羅某是在無償還能力情況下,多次以借為名,騙取他人巨額財物,應以詐騙罪定罪處罰。故上訴人的辯解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採納。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