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融資
① 融資租賃和p2p網貸平台有什麼區別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出資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是將融資、融物以及資產管理集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融資租賃將租賃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在合同期間內租賃物所有權歸出租人,承租人擁有使用權。
與p2p的區別是:
1、p2p借貸契約是貸款人將貨幣所有權轉移給借款人,借款人則歸還相同數額的貨幣並附加利息;在融資租賃交易中,出租人並未將貨幣所有權交給承租人,而是交給了供應商(他們之間構成買賣關系),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構成也復雜於借貸契約還本付息的簡單結構。
2、按照p2p借貸契約,借款人用借入資金購買的設備具有所有權,與貸款人無關;在融資租賃交易中,不能無視物件使用關系的存在,且該物件使用關系屬於債權關系性質,出租人始終具有設備的所有權,並且可以對抗第三人(包括其他債權人)。
3、期末租賃物件選擇權的存在與借貸契約說相矛盾,在融資租賃交易中,租期結束後承租人有三種選擇權,退還租賃物、續租或購買,而在借貸契約中,本息還完後即表明契約自行終止,抵押品只能無條件退還借款人。
4、p2p借貸契約說將導致融資租賃適用利率管製法規,實際上,租金的構成與利息計算方法完全不同,而要復雜得多。
如同巨財網,是以車、房做抵/質押的P2P理財平台,在借款人還清標的款項及利息後,房、車的所有權還是歸借款人所有,與投資人無關。
② p2p網貸融資方式有哪些
一、信息處理和風險評估通過網路化方式進行。
二、資金供求的期限和數量匹配,不需內要通過銀行或券商等中容介,供求方直接交易。
三、超級集中支付系統和個體移動支付的統一。
四、產品簡單化。
五、金融市場運行完全互聯網化,交易成本極少。
六、更為重要的是,市場參與者更為大眾化,互聯網金融市場交易所引致出的巨大效益更加普惠於普通民眾。
③ P2P網貸融資方式有哪些
網貸融資方式一般有:1、抵押方式;2、質押方式;3、信用擔保
④ 中國P2P網路借貸發展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中國P2P網路借貸發展自2007年—2014年大約經歷了4個階段
第一階段2007年—2012年:以信用借款為主的初始發展期
2007年國內首家P2P網路借貸平台在上海成立,讓很多敢於嘗試互聯網投資的投資者認識了P2P網路借貸模式,其後一部分具有創業冒險精神的投資人隨之嘗試開辦了P2P網路借貸平台。
這一階段,全國的P2P網路借貸平台大約發展到20家左右,活躍的平台只有不到10家,截止2011年底月成交金額大約5個億,有效投資人1萬人左右。
網路借貸平台初始發展期,絕大部分創業人員都是互聯網創業人員,沒有民間借貸經驗和相關金融操控經驗,因此他們借鑒拍拍貸模式以信用借款為主,只要借款人在平台上提供個人資料,平台進行審核後就給予一定授信額度,借款人基於授信額度在平台發布借款標。但由於我國的公民信用體系並不健全,平台與平台之間缺乏聯系和溝通,隨之出現了一名借款人在多家網路借款平台同時進行信用借貸的問題,最為著名的是天津一個網名叫坦克的借款人,在多家平台借款總額高達達到500多萬,這筆借款最終因逾期成為各個平台的壞賬。
基於以上問題的重復疊加出現,各個網路借貸平台於2011年底開始收縮借款人授信額度,很多平台借款人因此不能及時還款,造成了借款人集中違約。以信用借款為主的網路借貸平台於2011年11月—2012年2月遭遇了第一波違約風險,此時網路借貸平台最高逾期額達到2500萬,諸多網路借貸平台逾期額超過1000多萬,截至目前這些老平台仍有超過千萬的壞賬無法收回。
第二階段2012年—2013年:以地域借款為主的快速擴張期
這一階段,P2P網路借貸平台開始發生變化,一些具有民間線下放貸經驗同時又關注網路的創業者開始嘗試開設P2P網路借貸平台。同時,一些軟體開發公司開始開發相對成熟的網路平台模板,每套模板售價在3到8萬左右,彌補了這些具有民間線下放貸經驗的創業者開辦網路借貸平台技術上的欠缺。基於以上條件,此時開辦一個平台成本大約在20萬左右,國內網路借貸平台從20家左右迅速增加到240家左右,截止2012年底月成交金額達到30億元,有效投資人在2。5到4萬人之間。
由於這一階段開辦平台的創業者具備民間借貸經驗,了解民間借貸風險。因此,他們吸取了前期平台的教訓,採取線上融資線下放貸的模式,以尋找本地借款人為主,對借款人實地進行有關資金用途、還款來源以及抵押物等方面的考察,有效降低了借款風險,這個階段的P2P網路借貸平台業務基本真實。但由於個別平台老闆不能控制慾望,在經營上管理粗放、欠缺風控,導致平台出現擠兌倒閉情況,2013年投資人不能提現的平台大約有4、5個左右。
第三階段2013年—2014年:以自融高息為主的風險爆發期
這一階段,P2P網路借貸系統模板的開發更加成熟,甚至在淘寶店花幾百元就可以買到前期的網路借貸平台模板。由於2013年國內各大銀行開始收縮貸款,很多不能從銀行貸款的企業或者在民間有高額高利貸借款的投機者從P2P網路借貸平台上看到了商機,他們花費10萬左右購買網路借貸系統模板,然後租個辦公室簡單進行裝修就開始上線圈錢。這階段國內網路借貸平台從240家左右猛增至600家左右,2013年底月成交金額在110億左右,有效投資人9到13萬人之間。
這階段上線平台的共同特點是以月息4%左右的高利吸引追求高息的投資人,這些平台通過網路融資後償還銀行貸款、民間高利貸或者投資自營項目。由於自融高息加劇了平台本身的風險,2013年10月份這些網路借貸平台集中爆發了提現危機。其具體原因分析如下:10月份國慶7天小長假過後,很多平台的資金提現積累到了幾百萬以上,由於這些平台本身沒有準備或者無法籌集現金應對提現,造成追求高息的投資人集體心理恐慌,集中進行提現,使這些自融的平台立刻出現擠兌危機,從2013年10月—2013年末,大約75家平台出現倒閉、跑路、或者不能提現的情況,涉及總資金在20億左右。
第四階段2014年至今:以規范監管為主的政策調整期
這一階段,國家表明了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態度,並在政策上對P2P網路借貸平台給予了大力支持,使很多始終關注網路借貸平台而又害怕政策風險的企業家和金融巨頭開始嘗試進入互聯網金融領域,組建自己的P2P網路借貸平台。今年P2P網路借貸平台集中上線期應該在8月份左右,目前據統計截止4月底全國P2P網路借貸平台每月資金成交量已經超過160億,預計2014年年末月成交量會達到300億左右,平台數量達到1300家左右,有效投資人會達到50萬人左右。
⑤ p2p網路借貸和網路融資的區別
網路借貸就是借錢要還,融資的可以是股權融資,例如股權眾籌,就是網路融資的一種,如果項目倒閉,不要還錢。還有一種網路融資跟網路借貸一樣,要還的。
⑥ p2p網路借貸是什麼的下位概念
P2P網路借貸平台,是p2p借貸與網路借貸相結合的互聯網金融(ITFIN)服務網站。p2p借貸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縮寫。
網路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路實現,它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
p2p網路借貸平台分為兩個產品一個是投資理財,一個是貸款,都是在網上實現的。而且一個是貸款,一個是現金。
⑦ p2p網貸是什麼意思
P2P網貸即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它是互聯網金融(ITFIN)行業中的子類。網貸平台數量在2012年在國內迅速增長,迄今比較活躍的有350家左右,而總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2018年8月8日,全國互金整治辦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深圳市互金整治辦下發了《關於報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P2P平台盡快報送老賴信息。
(7)p2p網貸融資擴展閱讀:
危害:
1、一些網貸平台的費率標示不清,在手續費、逾期費、違約金等表述上存在一定的隱蔽性,這就有可能將貸款學生緊緊套牢,一旦還款發生逾期,大學生很可能難以承受資金損失從而造成超前消費的信用危機。
2、由於網上貸款分期消費門檻很低,為大學生提供了一個超前消費、奢侈消費的平台,但不少大學生由於沖動消費,導致負債累累,給正常學習帶來困擾。
3、一旦出現逾期不還的情況,將會影響大學生在銀行的個人徵信。而一旦有了個人信用污點,未來踏上社會後,不管是辦理信用卡還是申請貸款,都要比別人支付更大的成本甚至可能因此被拒。此外,這些小額網貸公司一旦出現變故,大學生的學生證和身份證等隱私信息也存在泄露的隱患。
⑧ 什麼情況下P2P網路借貸平台涉嫌非法集資
1、借款人直接借款模式:即借款人通過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用於房地產、股票、債權等投資,而P2P平台沒有盡到審慎核查的義務,不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幫助借款人實施非法集資犯罪活動。
2、P2P平台自融模式:P2P平台設立者或運營商在網路借貸平台上通過虛構交易、增加借款數額等方式發布虛假借款信息以獲取投資者資金,將獲得資金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在這種模式下,P2P平台僅僅是非法集資活動的偽裝形式,沒有改變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性質。
3、P2P平台資金池模式:平台利用對資金有管理許可權的便利條件,採取發布虛假標的、設置特殊理財項目的方式提前聚攏資金,或者擅自改變借款的期限、金額以實現資金和項目的錯位,歸集一定數量的資金形成資金池,用以出借或者投資甚至捲款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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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1、因P2P網路借貸平台的交易流程主要在網上進行,所以和傳統的非法集資犯罪相比,衍生的非法拘禁、綁架、故意傷害等直接侵犯人身健康安全的衍生犯罪較少,但投資人為籠絡、獲取資金而誘發的洗錢、詐騙、貪污賄賂等犯罪頻發。
2、在伺服器選擇上,有從事網路非法集資的P2P公司為了逃避打擊,選擇使用境外伺服器實施跨地域、跨國界作案。這都使得以物理空間中的地域劃分為基礎的傳統刑事管轄規在應對網路非法集資犯罪時出現了矛盾,給偵查破案帶來新的挑戰。
3、在P2P平台非法集資犯罪偵查中,電子數據成為主要的證據形式。借貸雙方多使用網上銀行、支付寶、財付通等金融支付工具進行交易,資金往來主要依靠網上銀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劃撥,而且個別網站為吸引用戶而專門設計了模擬貨幣、電子貨幣交易系統,所以電子證據成為偵查P2P平台非法集資犯罪的取證重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P2P網路借貸平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法集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涉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