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融資風險
⑴ 2019年政府融資冇風險嗎
投資都是有風險的,要考慮好。
⑵ 如何控制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風險
發揮市場機制約束地方政府之手
報告建議,將地方政府為發展經濟所必須舉借的短期債務,通過發債的辦法轉換為長期債務,從而與地方政府公共基礎設施投資收益的長期性相匹配,化解借新債還舊債或依賴土地收益還債的風險。
具體而言,市場約束與行政監管要互為補充。控制地方債務規模不合理擴張,中央政府可以對地方政府的借款實行必要控制,包括按年度或月份進行借款總額控制、禁止地方政府的不合理借款、對地方政府的借款進行審查和監督、禁止違規擔保等。除了直接控制,中央政府還可以通過法律法規對地方債務操作進行合理的規則管理。主要管理指標包括地方財政赤字上限、地方政府償債能力指數、地方債務累積上限、地方公共支出水平等。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方政府可通過信託貸款、融資租賃、售後回租、發行理財產品、BT(建設—移交)、墊資施工等很多隱蔽辦法規避中央政府債務約束,單純的直接管制效果並不顯著。
這就決定了僅僅依靠中央政府的管制不是萬全之法。何況,在自由的市場經濟環境下,資金的貸出者會通過借貸利率和借貸數量來對借款人進行約束,沒有持久收入支持的負債不會系統性存在。有效利用市場約束是控制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重要方面。這要求國內金融市場相對地方政府必須是獨立、自由、開放的,地方政府無法通過對金融機構的管制或者干預把自己置於借款人的優先地位,中央政府不會為地方政府債務提供現實或隱性的擔保。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
⑶ 自己的錢給政府融資有風險嗎
政府的一般風險比較小!但是也不能說完全沒風險!
⑷ 融資的風險有哪些
融資的風險
我覺得有幾項
1.買錯。融資是看多標的股(債)才借錢去買,但買進之後不漲專反跌,
就是買錯了。。
2.買貴。屬融資就是買進,買是買對了,但太晚進場,股(債)價格
已經漲了一大段,才開始借錢去買,就會買太貴。
3.沒避險。買錯了或買貴了都沒關系,只要有避險,風險就不大。
⑸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的風險
地方政府融資 超前消費地方債務有風險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地方建設性融資需求快速增長。自上世紀90年代起,一些地方政府開始嘗試通過設立融資平台來籌集 建設資金。總體看來,通過地方融資平台,把銀行資金優勢、政府信用優勢和市場力量結合起來,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特別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等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同時地方融資平台也滋生了一些需要關注的問題,主要是舉債融資規模增長過快,運作不夠規范;地方政府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政府性債務負擔沉重 等。究其原因,主要還是這些地方脫離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盲目「超前消費」。加強地方債務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不僅要進一步完善針對地方政府融資行 為的約束機制,還需引導地方政府切實踐行「有多少錢,辦多大事」的城市建設理念,合理控制投資規模。
⑹ 政府在項目融資過程中承擔的風險 類型
(一)宏觀層面的風險
伴隨於PPP項目的全操作流程與全生命周期的,可能導致PPP項目失敗的宏觀風險包括:政治風險、法律風險、市場風險以及不可抗力風險。通常,政治風險和法律變更風險通常多存在於項目識別階段,市場風險則多出現在項目准備階段,不可抗力風險則各個階段都有可能發生。
(1)政治風險
政治風險指在PPP項目中因政府決策及相關政治因素所導致的各種風險,在政府方面來看,主要指政治反對風險。
政治反對風險主要是指,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公眾利益因PPP項目而得不到保護或受損,或者公眾主觀認為自身利益存在受損的可能性,從而引起政府、公眾反對PPP項目所造成的風險。例如北京第十水廠的水價問題,由於關繫到公眾利益,遭到了來自公眾的阻力,政府為維護社會安定也不支持漲價。
(2)財政風險
為實施PPP項目,政府部門將面臨新型的財政資金需求:一是直接債務,二是或有債務,三是由隱形擔保導致的資金需求。
實踐經驗證明,質量不高的PPP項目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主要表現為:一是政府部門過度承擔項目風險,二是在公共服務的使用費達不到PPP合同規定的水平的情況下,政府部門被要求彌補收入缺口,三是因不能有效識別和分配財政風險導致政府責任不清晰,四是項目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導致政府與運營方的信息不對稱,五是未安排項目的長期預算,六是將政府的財政責任轉移到預算外,七是財政風險監管不到位,八是受PPP項目前期收益較低影響,政府可能過度投資。
(3)法律變更風險
法律變更風險指在項目合同生效後出台了新的法律、法規或者對法律、法規進行修訂,而導致項目的合法性、市場需求、產品或者服務收費、合同協議的有效性等要素發生變化,影響項目運行或者各方收益甚至直接導致項目中止和失敗的風險。目前PPP模式的法律法規體系並不健全,多以規范性文件與政策為主,不同政府部門頒布的規范性文件與政策存在沖突、矛盾或者不一致的情形下,將產生風險。
法律變更的風險一般由政府一方承擔。為減輕此類風險帶來的不利後果,政府一方應密切監控相關法律的變更動向,由雙方事先商定此類風險的分擔方式,同時,政府一方也可通過排除對稅費變更的補償或通貨膨脹的補償來降低其承擔的法律變更風險。
(4)不可抗力風險
不可抗力風險是指合同雙方無法控制,在簽訂合同前無法合理預見,情況發生時,又無法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或情況,如自然災害或事故、社會異常事件、考古文物、戰爭、禁運等。不可抗力風險是任何項目都會遭遇的風險,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認定標准及其影響後果的評估程序方法,並給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及時通知、積極補救減損等,以維護公共利益。
對於此類風險,除有保險的情況外,一般由私人部門承擔資產的損失或破壞及收入損失,而政府則承擔服務中斷的風險。
(二)具體操作層面的風險
在具體操作流程上,PPP項目分為項目識別、項目准備、項目采購、項目執行、項目移交五個階段,在各個階段所存在的風險如下。
(1)項目識別階段的風險
在PPP項目識別階段,主要對基礎設施與公用事業領域的新建項目、改建項目以及存量公共資產項目進行識別與篩選,並通過物有所值論證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來評估、判斷項目是否適合採用PPP模式。在項目識別階段主要存在的風險包括項目范圍的風險、項目主體的風險、兩個論證的風險以及可能存在的違約風險。
(2)項目准備階段的風險
項目准備階段的風險主要存在於項目實施機構、項目合同、采購方式、項目運作方式以及交易結構等方面。項目實施機構的潛在風險主要存在如何選擇適格主體、相應的授權內容與職責以及期限等方面;項目合同的潛在風險主要存在於項目邊界、交易條件、權利義務以及履約保證等環節;項目采購的潛在風險主要存在於如何依法選擇采購方式以及采購程序等方面;項目運作方式的潛在風險主要存在於如何選擇符合項目的運作方式;交易結構的潛在風險在於如何設置投融資結構以及項目回報機制。
(3)項目采購階段的風險
首先,招投標的競爭性和透明性有待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招投標過程中的合謀串標、貪污腐敗等現象,2014年修訂了《政府采購法》,2015年發布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但具體執行情況有待實踐檢驗。其次,部分PPP模式與現行法律法規存在脫節。例如,「使用者付費」模式的PPP項目,其資金來源並非財政性資金,適用《政府采購法》規定的競爭性談判等非招標方式依據不足。
(4)項目執行階段的風險
PPP合同的長期性及不確定性決定了在PPP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較為頻繁的「再談判」,其應被視為一種常態化的規則而非特殊情況,而我國並沒有建立起就PPP合同條款「再談判」的具體規則,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了一些機會主義行為,但也為項目的順利運作埋下隱患。由於經驗和能力不足,PPP合同在最初簽訂時的公平性很難得到保證,若缺乏「再談判」機制則容易導致項目失敗。
融資不足的風險。融資不足的風險是指未能在預期的條件下融到項目所需資金往往會導致項目停工甚至整個項目的夭折。一般認為,融資風險是由項目公司承擔的,然而,即便政府在未能融到資金的情況下有權終止合同,但其仍是該風險的最終承擔者。為避免融資不足的風險,一般會要求項目涉及的所有的標書必須有完整的文件證明最低的資金投入,且融資條件的實現不能存在實質障礙。
技術風險。技術風險是指私人部門或項目公司不具備或喪失項目所需的技術,或者其技術水平無法使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項目,導致其無法提供或停止提供服務。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政府有權終止合同,但其仍是不利後果的最終承擔者。為降低此類風險,項目各方都應合理評估和衡量私人部門的技術能力和經驗,同時,通過合同條款的設計,保證服務提供的連續性,並設置服務暫停或停止時,政府一方扣減付款的安排。
(5)項目移交階段的風險
缺乏權威公正的第三方監督評估機構,一方面,在國有企業參與的PPP項目中,國家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有必要引入第三方監督評估機構對項目績效進行公正的評估,防止利益輸送;另一方面,權威的第三方評估機構有助於減少各利益相關方的風險,提高項目運作的整體效率。
⑺ 政府債券的風險主要是什麼風險
按理說政府債要比企業債靠譜。但是現在政府債也不安全了。
本人於2016年購買了這款《三都水族自治縣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2016年直接債務融資》產品,用於三都水族自治縣農貿市場片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但是,到今年2018年9月份早已到期,可是,現在十月份都要完了,還是遲遲沒有收到我的本金和利息,也沒有任何明確的解釋……當初之所以敢入手,也是因為看中是國企融資、國資擔保,誰承想,ZF債現在也開始坑投資人的血汗錢了???最關鍵的是,該基金募集資金規模不是才不到2億元么???5.05億的土地抵押哪去了???注冊資金高達30億元的三都水族自治縣國有資本營運有限責任公司連我們這點錢難道都兌付不了嗎???說好的ZF三函支持呢???出了這樣的事情,三都縣人民ZF、財政局、人大常務委員會就視而不見嗎???將ZF信用置於何處?將我們對於GJ的信任置於何地???這可都是我們這些投資人一輩子的積蓄,全家的血汗錢吶,現在一紙通知說要延期、展期,憑什麼???請領導們重視,盡快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不要讓我們失去對ZF的信任!!!
⑻ 政府投融資平台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政府投融資平台的形成、現狀及特點分析來看,政府投融資平台在促進地區建設和實行政企分開的新政策下的確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在很多方面還是有多的不足。
1、政府投融資平台的各投資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偏高,由此帶來的財務風險較大。經過分析各集團公司的財務報表及經營狀況,發現各公司的資產負債比率普遍偏高,多數都在70%以上。反映出的問題是,在實際操作中,對於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的管理力度不夠,已有的資產遠遠不夠償還貸款資金,由於集團公司多是利用政府信用向銀行借款籌集資金,若出現償還問題,商業銀行將很難追究責任。
由此帶來的財務風險很大,集團公司雖然合理利用了財務杠桿帶來的效應,但是其巨大的財務風險可能會使企業陷入財務困境,導致國有資產很難保值增值,同時也可能會帶來巨大的損失。
2、對子公司的監管力度不夠,且有部分子公司所處市場波動較大,成本控制力度不夠,無法持續盈利。從調查中發現十家集團公司的子公司均未上市,且每個集團公司都有十個左右的子公司,管理幅度較大,資金鏈條很長,導致對子公司的監督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難度。
3、財務部的職責不是很明確。經調查發現,集團公司財務部的工作開展有一定的難度,對於具體的職責分工在整個集團公司不是很明確,在年終按績效考核進行評價時,如果預算指標沒有完成首當其沖的是財務部,由此給財務部帶來的困擾,使得員工積極性有所下降。
4、預算管理有待進一步提高。經調查發現,集團公司實行全面預算管理的,其完成情況是基本上完成預算,超額完成預算的較少,另有沒有實行全面預算管理的。集團公司積極響應國家政策,實行預算管理,但是由於經驗不足等各方面的原因,對於預算管理的實行和管理力度還不夠,要想使預算管理做的更好,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⑼ 株洲應居安思危--各級政府融資平台貸款近幾年猛增,政府負債率是否過高,政府融資潛在風險問題值得關注。
參考一下海南省的情況海南部分地方政府負債率300% 償債依賴土地升值2月22日,在海南省政協五屆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梁振功委員直言,2010年海南省政府一般預算收入為271億元,而截至2010年11月底,全省各級政府融資平台貸款余額增至798.67億元,政府負債率過高,政府融資潛在風險問題值得關注。 梁振功表示,據調查,目前政府負債率過高。一些地區融資負債率高達300%,大大高於國際風險警戒線80—120%的水平。部分融資擔保不規范。部分地方政府為了能從銀行獲得貸款,想方設法向銀行出具各種形式的擔保,既有政府出具不具法律效力的還貸支持性文件,也有地方財政出具還本付息的承諾函;部分政府融資項目透明度低,存在政企不分,還款責任不清晰,借款、用款、還款人不統一的情況。盡管2009年全省金融機構存、貸款分別增長35%和40%,銀行業盈利達40億元,但更應居安思危。 此外,政府償債能力對土地升值依賴過大。政府融資建設項目中,多數為公益性項目、民生項目,政府依靠土地擔保才能夠從銀行獲得貸款,而這些擔保又大多是建立在土地價格上漲預期基礎之上。如果地價下跌,土地出讓困難,對一些財力相對較弱而借款又較多的市縣政府來講,還款就會發生困難。而政府融資舉債時缺乏項目可行性論證、總量規劃和資金監管機制,缺少相應的科學決策責任機制和科學償還機制,缺少償債能力的指標限制和監督約束機制。 由此建議,摸清融資存量情況,清理不規范運作的融資項目。指導制定科學的還款計劃,化解潛在的融資風險。提高政府融資平台債務規模的透明度,防範融資平台債務風險連帶形成財政風險和系統性金融風險。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政府融資運作和監管機制,促使政府融資行為科學有序,系統性風險可防可控。 建立並完善債務風險預警機制,防患於未然。建立各級政府借貸審批制度,嚴格按照政府債務風險控制標准審核其舉債行為和規模,實行借貸限額管理,有效控制政府債務規模的無序擴大。建立風險評價指標體系、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以及政府債務報告制度。 規范政府融資決策機制,嚴格管理土地出讓金。建議將土地出讓收入全額繳入國庫,在國庫中設立「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專賬」,專門核算土地出讓金、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支情況。 建立健全融資責任制度和債務償還保障機制。各級政府應統籌本級財政情況,科學制定本級政府融資規模,制定科學的決策機制和責任機制,在政府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有效清償的情況下,適時探索實施問責制。引導銀行加強對融資平台貸款風險管理。 強化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政府新增融資非理性膨脹。建議政府融資資金要向公共衛生、基礎設施、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垃圾處理等民生項目傾斜,經營性項目盡量取之於企業,用之於企業。在規劃全省醫療急救、文化教育、基礎設施、農產品質量檢測等公益性項目時,應突破市縣行政管理區域,樹立全省一盤棋的概念,實現跨區域服務。 提高政府融資平台的商業化運作能力,推動政府項目融資行為市場化。引導民營資本進入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行業,創造條件推動市政債券等的發展,鼓勵發行企業債券,嘗試通過基礎設施、民生項目市場化的方式投融資,嘗試個別項目通過採取公私合營模式(政府和私營資本各佔一定比例)組建平台,進行市場化運作,為城市建設注入新的資本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