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收益納稅調整
『壹』 期貨投資取得的收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否應做納稅調整
企業如果有投資收益的,應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果企業已將收版益計入了企業的投資收益科目,則不需作納稅調權整;但如果企業取得的期貨投資收益未計入投資收益的,就需要做納稅調整,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您還有其他稅務問題,請移步【51個稅問答】小程序~
『貳』 匯算清繳有關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如何填寫
A105030《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說明
本表適用於發生投資收益納稅調整項目的納稅人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等相關規定,以及國家統一企業會計制度,填報投資收益的會計處理、稅法規定,以及納稅調整情況。發生持有期間投資收益,並按稅法規定為減免稅收入的(如國債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調整。處置投資項目按稅法規定確認為損失的,本表不作調整,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進行納稅調整。
一、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1.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
2.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確認的投資收益。
3.第3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投資收益與稅法規定投資收益的差異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2-1列的余額。
4.第4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5.第5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6.第6列「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的投資處置成本的金額。
7.第7列「處置投資的計稅基礎」: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按稅法規定計算的投資處置成本的金額。
8.第8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所得或損失」: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處置所得或損失,為第4-6列的余額。
9.第9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所得」: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處置所得,為第5-7列的余額,稅收計算為處置損失的,本表不作調整,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進行納稅調整。
10.第10列「納稅調整金額」: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9-8列的余額。
11.第11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第3+10列金額。
二、表內、表間關系
(一)表內關系
1.第10行=第1+2+3+4+5+6+7+8+9行。
2.第3列=第2-1列。
3.第8列=第4-6列。
4.第9列=第5-7列。
5.第10列=第9-8列。
6.第11列=第3+10列。
(二)表間關系
1.第10行1+8列=表A105000第4行第1列。
2.第10行2+9列=表A105000第4行第2列。
3.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3列;若<0,將絕對值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4列。
『叄』 公司銀行短期理財投資收益如何交稅匯算清繳的時候《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怎麼填寫
一、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投資人獲得的投資收益是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不過,其實並不是每一種理財產品都需要交稅。
二、《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
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
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按照稅收規定確認的投資收益。
第3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投資收益與稅收規定投資收益的差異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2-1列金額。
第4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第5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第6列「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的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
第7列「處置投資的計稅基礎」: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按稅收規定計算的處置投資的計稅金額。
(3)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擴展閱讀:
本表為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企業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的規定,計算填報納稅人利潤總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和附列資料等有關項目。
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肆』 投資收益需要納稅調減的吧
不一定,通常情況下投資收益是不需要納稅調整的,如果因資產持有期間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在處置時的結轉的話,則需要納稅調整,此時可能是納稅調增,也可能是納稅調減。
『伍』 企業虧損,投資收益是否作納稅調整
財稅字97年022號文前後不矛盾。這段話都是在投資方發生虧損的前提下,前面是講,投資方用從被投資企業分回的利潤先彌補虧損,彌補虧損後剩餘的投資收益再按規定補稅。後面是講投資企業分回的投資收益有需要補稅的,也有不需要補稅的,先用需要補稅的投資收益彌補虧損(實質上是一種優惠),如果需要補稅的投資收益不夠彌補虧損,再用不需要補稅的投資收益彌補,彌補虧損後的不需要補稅的投資收益不需要補稅。年終匯算清繳時把投資收益實際應補的稅款並入納稅調整後的應納稅額,為企業年度實際應要交納的稅款。
『陸』 納稅調整減少額包括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嗎
在進行年度納稅申報時,對於投資企業在投資時產生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會計上計入
「營業外收入」的金額,按稅法規定不應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故應調減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同時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因此,對於投資企業在年度末確認的當年的投資損益,也應調整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對於投資企業當年確認的應收股利,如果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率與被投資單位一致,無需重復計交所得稅,故不存在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問題,但如果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率高於被投資單位,則稅法規定需將應收股利還原為稅前收益,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即應調增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補繳所得稅。如果投資企業所得稅稅率低於被投資企業,不退回分回利潤在被投資企業已納的所得稅。自2008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對於按稅收規定的處置所得則應征稅,如果是處置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損失向後結轉5年仍不能從從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股權投資轉讓年度後第6年一次性扣除。按稅法規定確定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成本是投資企業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投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或是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簽訂的投資合同中約定對投出資產及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作價。
『柒』 轉讓股權的投資收益要做納稅調整嗎
需要做納稅調整的,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一、個人股權轉讓涉稅問題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明確了出售股權、回購股權、以股權抵償債務等7種股權轉移行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對股權轉讓收入、原值進行了更加具體的界定,並明確指出受讓方為個人股權轉讓的扣繳義務人,並負有事先報告義務。
(一)股權轉讓的征稅范圍
67號文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股權是指自然人股東(以下簡稱個人)投資於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或組織(以下統稱被投資企業,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股權或股份。該公告第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股權轉讓是指個人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個人或法人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1.出售股權;
2.公司回購股權;
3.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並向投資者發售;
4.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
5.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
6.以股權抵償債務;
7.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捌』 關於投資收益是負數時是否做納稅調整的問題
一、本年的投資收益,在計算本年的稅前利潤的時候就應該已經計入了,如果當場計算本年利潤的時候沒有計入,那麼應該對納稅申報表當中的利潤數字進行調整。
二、納稅調整是調表不調帳,所以不用做憑證的,所謂納稅調整是會計法與稅法認可不同,按稅法要求,稅務不認可你的會計利潤為負 ,納稅調整從稅務角度看的,如果調整後,有應繳所得稅時再做憑證。
三、根據最新版本的所得稅申報表
投資收益要填附表三,並在主表第二行反映,而這個數是被投資單位實際分配股利的時候才能填,填的是實際獲得分配的不用還原的股利數,故當被投資單位虧損,投資單位按照權益法進行核算時候,虧損數是不能填在申報表的。
所以只有被投資單位實際分配股利,才能填申報表,再進行納稅調整,調整項目主要是被投資方採用不用於投資方的適用稅率時候運用,進行投資方稅率大於被投資方的差額調整。
(8)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擴展閱讀:
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未與我國政府達成雙邊運輸免稅安排的國家和地區的單位或者個人,在試點期間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扣繳義務人暫按3%的徵收率代扣代繳增值稅。這一規定減輕了此類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二是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范圍擴大,將動漫企業和提供經營租賃的企業有條件地納入了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范圍,適用3%的徵收率。其中動漫企業簡易計稅的時間為試點開始實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試點的一般納稅人,以試點實施之前購進或者自製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經營租賃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此外,原政策規定,試點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渡、公交客運、軌道交通、計程車),也可以選擇簡易計稅。
三是船舶代理服務歸入港口碼頭服務子目錄,一並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繳納增值稅。原政策規定,提供船舶代理服務的單位和個人,
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經營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託向運輸服務接受方或者運輸服務接受方代理人收取的運輸服務收入,應當按照水路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稅率為11%,現在這項舊政策作廢,相關企業稅負明顯降低。
『玖』 企業所得稅問題:企業所得稅對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有什麼規定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第八條 採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價。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第十條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應當比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的有關規定確定。
(9)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擴展閱讀
補繳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分回的利潤額÷(1-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應納所得稅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適用稅率
稅收扣除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應補繳所得稅額=應納所得稅額-稅收扣除額
上述聯營分回利潤補稅的規定僅限於地區稅率差異,如果聯營企業因享受稅收優惠而適用稅率低於投資方適用稅率的,則不需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