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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資並購

發布時間: 2021-11-12 15:55:33

『壹』 請問IPO多久後可以進行再融資,比如說非定向募集或者定向募集(增發)謝謝!

ipo以後,再融資沒有一個硬性的規定多久後可以再融資,主要是看你ipo時募集的資金是否已經用完。如果沒用完,不能再融資。

有一個潛規則,一般是6個月,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再融資鎖定期。

『貳』 上市公司如果在證券市場再融資需要什麼條件

證監會網站4月16日公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就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等公開徵集意見。

《辦法》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條件、程序、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進行了規范。該徵求意見稿在現行再融資辦法基礎上,根據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精神,以及今後全流通的市場條件進行了較大修改。相對而言,在再融資方式上,通過引入附認股權公司債券、非公開發行的創新方式來促進再融資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資條件上,有松有緊,但緊大於松;在發行程序上則有了明顯的簡化;在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條款中,都體現了加強上市公司誠信,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精神。

《辦法》將再融資方式分為公開發行證券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兩種,其中公開發行證券在原有的增發、配股和發行可轉債三種方式的基礎上引入了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創新方式。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是公司債券和認股權的一個綜合,兩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債性更強。從發行條件看,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對上市公司的凈資產規模和現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規定凈資產不得低於15億,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的要求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從發行期限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只規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沒有最長期限的限制。由於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債券部分可以獨立上市交易,因此這一再融資方式不僅將大大促進公司債市場的發展,也將增加證監會在發展公司債市場上的主導性。《辦法》對所附認股權證的數量進行了限制,預計權證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金額。從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有助於降低公司融資成本,特別是認股權證雖然與公司債券捆綁發行,但是發行後分別交易。從市場表現看,認股權證單獨交易將避免其價格被市場低估,初試的債務人可以將權證在市場以比較高的價格賣出,有助於提高初始債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兩者捆綁交易可能出現的權證價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於上市公司降低債權融資的成本。認股權證方面,《辦法》就關於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存續期間以及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做了明確規定。對行權價格,《辦法》規定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認股權證募集說明書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對存續期間,《辦法》規定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對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辦法》確定「向上市公司購買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發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資方式。《辦法》並沒有對私募對象的資格加以明確規定,而是體現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對象的數量上,《辦法》予以了明確,要求不得多於10 名,且有1到3年的鎖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將為外資並購增添新的途徑。

在再融資條件上,《辦法》進一步體現了市場化的原則,有松有緊,但總體感覺緊大於松。松,主要表現在財務指標的降低。對於增發和發行可轉債,將現行的凈資產收益率要求從10%降低到6%;對於配股,僅要求連續三年盈利。此外,還根據《證券法》取消了兩次發行新股融資間隔的限制。緊,主要表現在市場約束機制的加強。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資資格上,更加強調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其次,在定價機制上,要求增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以保護老股東的利益不因增發而被稀釋;在發行可轉債方面,規定修正轉股價格須經參加股東大會2/3以上表決權投票通過,且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得低於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該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以防止轉股價無限向下修正不斷攤薄老股東利益的行為。這一規定將增加上市公司增發和可轉債轉股的難度。第三,在發行規模上,可轉債發行後累計債券余額由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80%降低到40%;增發規模的限制雖然取消了,但在資金用途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嚴格,要求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商業銀行專項賬戶。第四,配股要求必須採取代銷制,並引入發行失敗制度。

在發行程序上,《辦法》有了明顯的簡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上市公司在股票發行獲得核准後的6個月內有自行選擇發行時機的權力;二是在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允許發行人和特定投資者雙向自主選擇,並可自行配售股份;三是非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可走簡易審核程序。

我們認為,證監會在股權分置改革即將滿一周年之際出台再融資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一方面在於向市場表明股改已經取得階段性勝利和管理部門對於股改今年能夠成功完成的信心;另一方面,在於兌現《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中關於先完成股改公司可優先再融資的承諾,並以此來進一步推動後續的股改進程。

《辦法》的徵求意見已經得到了市場的正面回應,為了盡力消除恢復再融資和之後的新老劃斷對市場的負面影響,管理部門在擴容步驟上提出了分三步走思想,即:第一步,恢復不增加即期擴容壓力的定向增發以及以股本權證方式進行的遠期再融資;第二步,擇機恢復面向社會公眾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資;第三步,擇機選擇優質公司,啟動全流通條件下的首次公開發行。另外,在資金擴容方面提出了「加快已獲批准 QFII 額度的發放,在必要時可以考慮進一步增加 QFII 額度;推進商業銀行組建基金管理公司工作,加快保險公司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推動社保基金和保險資金增加直接入市比例;擇機恢復投資者資金申購股票制度;開展基金公司專項理財和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等非常具體的措施。這一切都充分顯示出管理部門對於市場穩定的高度重視。

蘇寧此次再融資的金額達到12億元,比原本預計的要多出4億多元

每個公司可能各有新聞描述,想找集中的網站有點難,你想要什麼公司的可以自行搜索。

『叄』 進行重大資產重組後相隔多久可以再融資

上面的回答有誤,配套融資的定價按照2017年2月發布的融資新規規定,但是融資規模和時間間隔要求還是按照《重組辦法》執行,也就是說重大資產重組配套融資後實施再融資的,不受18個月的限制。

依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2017年2月18日答記者問。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總體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並購重組相關法規執行,但涉及配套融資部分按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具體來看,並購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部分的定價繼續執行按照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定價。而配套融資的定價按照新修訂的《實施細則》執行,即按照發行期首日定價。

配套融資規模按現行規定執行,且需符合《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

此外,配套融資期限間隔等繼續執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則的規定。

『肆』 IPO,再融資,並購重組,證監會都是怎麼回應的

並購重組是我國產業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的客觀需求。在過去十年投資驅動的經濟發展結構下,產生了一些領域資源配置效率低、重復建設、產能過剩以及高能耗與高污染的產業。在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過程中,必須實現這部分產能的有序退出。而兼並重組是實現對現有分散的產能進行優化配置,促進部分過剩產能退出市場的有效方式;其次,並購重組是我國生產製造行業走向集中並走向成熟的有效路徑。當前,我國部分競爭性行業集中度仍然比較低,如國內傢俱面板行業的龍頭企業市場佔有率不足5%,而類似的情形在其他多個行業普遍存在。而兼並重組是企業加強資源整合、實現快速發展、提高競爭力的有效措施,是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產業效益的重要途徑。通過兼並重組,有利於企業迅速壯大規模、增強實力,有利於提升企業和產業核心競爭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如家電行業在過去十幾年的發展過程中,逐步由海爾、新飛等近百家企業競爭的形勢演變成了海爾、美的、格力三強爭霸的格局,在行業成熟的過程中走向了集中。最後,並購重組是技術進步的必然結果。當今世界正處於新技術革命飛速發展時期。在新技術興起並逐步代替舊技術的過程中,必然意味著部分舊技術企業的市場退出。通過企業兼並重組,可以有利於形成由代錶行業發展趨勢的新技術企業主導的產業發展格局,增強行業發展的協調和自律能力。如近年來我國能源總消耗穩步增長,但在能源消耗結構中,隨著太陽能、核能、風能等新能源技術的升級和成熟,逐步取代了煤炭的消耗佔比,煤炭在整個能源消耗中的佔比持續下降,而過去幾年同時也是煤炭行業兼並重組較為激烈的時期。

『伍』 並購融資的方式

任何企業要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都需要有適量的資金,而通過各種途徑和相應手段取得這些資金的過程稱之為融資。並購融資方式根據資金來源渠道可分為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但應用較多的融資方式是從外部開辟資金來源,通過與其他投資人聯合投資,或以股權、債權、混合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一般來說,企業並購的融資渠道可以分為債務性融資、權益性融資、混合性融資。債務融資是指企業按約定代價和用途取得且需按期還本付息的一種融資方式。債務融資往往通過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民間資本等渠道,採用申請貸款、發行債券、利用商業信用、租賃等方式籌措資金,企業債務融資主要包括三種方式:貸款融資、債券融資、租賃融資。權益性融資指的是企業通過直接吸收投資或發行股票或利用權益資本融資籌集資金。權益資本是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資金。企業並購中最常用的權益融資方式包括吸收直接投資、權益資本融資,發行股票融資。混合性融資並購指的是企業通過發行混合性融資工具籌集資金而進行的並購。常見的混合性融資工具主要有可轉換債券和認股權證。

『陸』 股票發行 公司上市 再融資 並購等法律問題

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關於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

『柒』 上市公司選擇再融資是因為以下哪個選項

我國上市公司在選擇再融資方式時所考慮主要是融資的難易程度、門檻高低以及融資額大小等因素,其中是以股權融資為主,主要原因:
1,融資成本方面,股權融資相比債券融資和半股半債融資成本比較低(主要原因)
2,企業債券不成熟,企業債券有限定的利率要求並且買賣需要繳納相應的稅款,這樣造成企業債券的利率與國債利率相差不大,導致用戶購買慾望不強
3,向金融機構融資需要抵押多餘融資的資產
4,再融資的多數情況下是溢價發行,增加原有股東權益,此種方式原有有決策方式的大股東

『捌』 並購融資的問題

(一)現狀
隨著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國有企業之間、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之間、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之間、國內企業與外資企業之間的並購活動蓬勃發展。日益活躍的並購活動,對融資機制的健全和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更好地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的步伐,廣泛開展並購活動,企業在深入挖掘內部潛力,大力籌集自有資金的同時,還積極拓展外部融資渠道。隨著現代資本市場尤其是證券市場的高度發展,越來越多的並購活動通過證券市場、產權交易市場等進行,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與資源配置功能越來越得以體現。
大部分的收購方式為協議收購,收購時以現金直接支付為主,換股並購的方式較少應用。我國並購主要資金來源於內部股留存、首次公開發行(IPO)和增發配股時積累的資金。由於我國對外部融資的限制較多,所以外部融資並沒有得到較好的發展,且不少企業在融資時走在政策的邊緣,在交易公告中,企業具體的融資安排披露不充分。
隨著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企業競爭的加劇,並購的規模將越來越大,頻率也將增高,企業的自有資金將很難滿足要求,如目青島啤酒進行的一系列並購擴張,如何拓展外部融資成了企業的一個重要問題,隨著管理層(MBO)在中國的出現,融資渠道成為了制約企業治理結構轉換和規模擴張的瓶頸。
我國融資從方式來看,與國外並無太大區別,可供企業選擇的融資方式比較完全,但具體到並購,其可選用的融資方式十分有限,主要原因在於我國現有法規出於規避風險等考慮,對各種融資方式的應用有著嚴格且具體的規定。從權益融資和債務方面來看,主要有發行股票、股權協議籌資、發行債券(包括發行可轉換債券)、貸款以及無償劃撥這幾種情況。
無償劃撥是我國國有經濟特有的現象,它是指政府代表國家行使國有資產的所有權,通過行政手段將目標企業產權無償劃轉給收購方的產權重組行為,該中方式優點是交易成本低、阻力小、速度快、產權整合力度大,收購方往往會享受到當地政府給予的各種優惠政策。缺點是容易出現違背企業意願的行政行為,從而使收購方背上沉重的包袱。由於無償劃撥違反市場規律進行並購,很難實現企業的戰略發展目標,並且由於強行進行企業間的合並,並購後的整合過程中企業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收購方往往會被被收購方的債務或較差的經營狀況拖垮,達不到真正的並購目的。藍陵集團並購環宇股份,一汽集團並購雲南藍箭,天津泰達並購美綸股份,都是通過無償劃撥方式進行的。
(二)存在的問題
1. 融資渠道狹窄、單一
企業為並購進行的內源融資,在當前企業效益普遍不佳的狀況下,融資數量十分有限;外源融資的三個主要方面即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及發行企業債券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限制。
2. 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流通數量少,比例小,人為增大並購的融資需求量,從而對並購的順利進行造成阻礙。
隨著我國上市公司股本結構的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資產重組行為將越來越多地採用收購方式。但由於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的特殊性,流通股比例低,因而這種方式對於收購方而言,則往往要付出高於非流通股轉讓方式數倍的成本。並購成本的提高,無疑會導致融資數量的增加,進而增大了融資的風險及其成功率。
3. 缺乏融資工具。
我國企業並購時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發行股票方式籌集資金,融資工具比較單調。再加上資本市場本身已有的缺陷,使得融通並購所需資金難上加難。
4. 並購融資並未真正實現市場化。
很多並購活動是由政府一手策劃安排的,並非出於企業自願,因而並購融資所遇到的難題也要靠政府出面解決,從而也會影響到其他企業的融資需求。
5. 通過市場手段進行的企業並購,不僅要考慮並購前的資金情況,還有考慮並購後的資金注入即再融資情況。
並購資金是支付給目標企業的所有者,並不進入目標企業;並購後資金的注入、償還並購融資時的借款等對企業經營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也是並購活動是否成功的關鍵。而當前企業並購恰恰只關注並購時的資金需求,對並購後的資金再注入缺少准備,這樣做不僅易造成並購活動的半途而廢,也浪費了先期投入的資金。
6. 對外融資的主要渠道——B股市場存在諸多問題,主要有:
(1)市場規模狹小。盡管我國B股市場規模在逐年擴大,但擴張速度比較緩慢,從而導致市場規模一直較小。一方面減弱了國際大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興趣,另一方面使得抵禦國際游資沖擊的能力更加脆弱。
(2)市場流動性差。相對於A股市場,B股市場交易清淡,個股換手率較低,為了消化一定量的賣盤,必然等待相當長的時間才能積累足夠多的買盤,完成交易。所以,在小規模市場中,當賣方佔主導地位時,整個市場行情就不會被看好。B股市場的低流動性導致入市交易人數較少,大資金在其中無法調度,進出都難,從而使市場陷入了流動性差——資金和入市人數減少——流動性更差的惡性循環之中。
(3)業績好、素質高的上市公司少。在現有的B股上市公司中,除了極少數業績出色的公司外,相當數量的上市公司經營狀況不夠理想,凈資產收益率低。與此相聯系,B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尚有欠缺,與投資者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現有的這些問題顯然阻礙了國內企業通過境內市場向海外融資。 為有效地進行企業並購,必須開辟更多的融資途徑,使用更新的融資工具,建立合理融資機制。
(一)尋求股權融資創新
如前所述,要充分發揮股權融資在並購中的作用,已有的股權融資方式存在許多障礙,必須對其進行創新。
1.股權融資新途徑。
(1)定向配售。定向配售在西方和香港資本市場是比較常見的。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公司股票購入其資產,其最大的優點在於股份公司不需要支付大量現金,從而使並購變得易於完成。我國資本市場處於初始階段,此前,除初級發行和配股之外很少使用這種概念和做法。現已有部分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股票,開了我國資本市場定向配售之先河,為企業並購融資找到了一條新途徑。
(2)增發新股。在我國資本融資的實踐中,企業公開發行新股有兩種具體形式,一是初次發行,二是配股。這里所說的增發新股,其對象是社會公眾,它既非配股又非初次發行,因而成為初次發行和配股以外的第三種公開發行方式。增發新股。在發行對象上,增發新股突破了向老股東配售的單一做法,按股份公司的一般規則,股份轉讓或發行新股,除了需經股東大會通過外,老股東一般有優先受讓或優先認購的權利。配股就是這一原則的典型體現。在配股的條件下,股東的選擇或者是無條件購買,或者是放棄。而增發新股,老股東可以有優先權購買,同時公募一部分,這也是考慮到老股東承受能力的一種比較實際的做法。但無論怎樣,初次發行和配股之外的增發新股無疑將給並購融資市場注入新的成分,將推動企業並購繼續向前深入。
2. 規范發展證券場外交易市場。
為了更好地實現股權融資方式的創新,應大力培育證券二級市場交易,當前尤其應採取有力措施規范發展證券場外交易市場,這是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的一個重要條件。通過場外交易(櫃台交易),證券經紀人或證券商不通過證券交易所,把未上市的證券,有時也包括一小部分已上市的證券直接與顧客進行買賣。場外交易與場內交易作為證券市場中兩種不同交易形式,可滿足不同的交易需求,為並購企業融通資金。
(二)擴大債券融資比例
當前我國企業債券規模太小,遠遠落後於股票和國債,同國際上債權融資興起、股權融資衰落的局面比較,正好形成一個強烈的對照。從80年代開始,國際上債權融資已成為發達國家企業融資的主要手段,在國際融資市場上所佔比例正在不斷擴大。美國債市規模大約為股市規模的5倍,特別是業績好的公司擔心把股權讓給別人,更加關注債券融資。為了適應今後我國經濟的發展,我們在積極發展股票市場的同時,更應重視債券市場,以「兩條腿」走路,讓企業債券也正常發展起來,成為企業直接融資的一個主要渠道。發展債券融資,在當前應主
(三)充分利用可轉換債券、認股權證等新型衍生金融工具,降低並購融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向持有者提供了一種選擇權,使其可以在某一特點能夠時間內,按某一特定價格將債券轉換為股票。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新型並購融資工具,對並購方來說,其最大的優勢體現在可以以一個低於普通債券的利率和較優惠的契約條件發行,從而大大降低並購融資成本。同時,在公司順利度過並購時期進入發展時,債券持有者行使轉換權,可以避免出現收購完成後企業過度負債的情況,降低收購後公司的財務風險。在大量公司並購完成初期,由於面臨巨大的還本付息的壓力,這無疑是一種較優的融資工具。認股權證同樣可以使企業在並購過程中以低成本甚至是零成本籌集大量資金,但在我國並購中尚沒有廣泛應用。因此,在我國企業的並購融資中,應借鑒國外經驗,在發展資本市場的同時,充分利用可轉換債券、認股權證等新型衍生金融證券,作為一種有效的並購融資工具。
(四)試行商業票據融資
針對制約企業並購順利進行的短期巨額資金缺口問題,採取發行商業票據的形式不失為一條有效的解決辦法。在國外,票據發行融資是一種中期周轉性的商業票據融資,是信譽較佳的大企業在金融市場上藉助商業票據籌措短期資金的融資方式。由於商業票據是一種無擔保票據,只有那些資本規模大、經營效益好、財務風險小的大公司才可以發行商業票據進行融資。其發行的對象主要是專業投資者和金融機構。
票據發行融資的特點主要體現在較低的融資成本、充分的靈活性、廣泛的資金來源以及借款人可以有多種選擇等。
我國企業的並購重組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而這巨大的資金需求也為票據融資提供了發展空間,與目前我國企業常用的其他幾種融資方式比較,票據發行融資比企業發行債券融資具有更大的靈活性,能隨時根據市場、資金供求的變化採取不同的融資策略及應變對策。同時商業票據融資又可以避免其他股權融資方式帶來的企業機會成本的增加,因此,票據發行融資應成為我國企業並購融資的一種現實選擇。
(五)商業銀行發放並購貸款
在拓寬企業並購融資渠道上,應鼓勵商業銀行向企業直接發放並購專項貸款,並實行封閉管理、專戶使用。國家在貸款企業承受能力允許的條件下,給予提供貸款的銀行以利率和償還期限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商業銀行向企業直接提供並購貸款將有力地促進企業並購的順利就進行,提高並購績效。
(六)利用國外證券市場融資
我國企業並購除了積極在國內需求資金支持外,還應大力拓寬境外融資渠道。在國際資本市場上,融資方式呈現證券化趨勢,即大量的融資工具為證券形式,較過去以貸款為主發生了很大變化。國際資本市場的這一發展趨勢為我國企業在國際進行並購融資帶來了良好的機遇。
(七)利用資產證券化融資
資產證券化作為一項融資方式的創新,盡管在發達國家已經十分成熟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但對於中國來說還是一項新生事物。資產證券化的實質是企業存量資產與貨幣資金的置換,投資者主要依據的是資產組合質量的狀況、未來現金收入流量的可靠性和穩定性,而將資產發起人本身的資信能力置於一個相對次要的地位。通過資產證券化,既可以達到企業並購融資的目的,又可以提高存量資產的質量,加速資產周轉和資金循環,提高資產收益率和資金使用率。因此,資產證券化可以作為應用於我國企業並購活動中的一種新的融資工具。
(八)放鬆企業並購法律、法規限制,為企業並購提供合法的資金來源
對上市公司進行收購的收購方往往需要籌措大量的資金,特別是用現金方式進行收購時,所需資金更為巨大。這時往往要求助於資本市場融通資金。通觀資本市場發達國家的並購案例,幾乎無一例外都伴隨著巨額外源融資。但目前我國對並購所需資金的籌集設置了重重障礙,其結果是阻礙了正常並購的進行,同時也導致大量企業不得不為了並購融資進行違規操作,使相關的法規形同虛設,褻瀆了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同時嚴重擾亂了資本市場秩序。因此,當前的明智之舉應該盡快對現有法規進行適當修訂,使企業正常並購所必需的資金渠道合法化。

『玖』 誰能幫我解釋一下下列名詞啊,作空,再融資,股權分置,外資並購

作空:預計股價將下跌,因而賣出股票,在發生實際交割前,將賣出股票如數補進,交割時,只結清差價的投機行為。

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

股權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

翻看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一句話概括,股權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股權分置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新名詞,但股權被分置的狀況卻由來已久。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開方正科技(原延中實業)的基本資料,我們可以看到,其總股本是97044.7萬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萬股。

然而,由於很多歷史原因,由國企股份制改造產生的國有股事實上處於暫不上市流通的狀態,其它公開發行前的社會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國有股也被作出暫不流通的安排,這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另外,通過配股送股等產生的股份,也根據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劃分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億股的總股本中,非流通股份達4543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國有股份。

股權分置的產生是否有相關法律依據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規定,「根據投資主體的不同,股權設置有四種形式: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外資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對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設置國家股、集體股和個人股,而是按股東權益的不同,設置普通股、優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國證券市場設立之初的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股權分置改革與國有股減持不同。減持不等於全流通;獲得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開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後兩次進行過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來。此次改革試點啟動後,有很多投資者問,流通與減持有什幺不同?對此,法律專家的解釋是,減持不等於全流通,減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場進行,也可以通過其它途徑,被減持的股份並不必然獲得流通權;而非流通股獲得了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什麼要改革

-股權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約了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

正是由於股權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東有「圈錢」的沖動,卻不會關心公司股價的表現

作為歷史遺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權分置早已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的一塊「心病」。市場各方逐漸認識到,股權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約了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而且,隨著新股發行上市不斷積累,其不利影響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權分置形成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於資產凈值的增減,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於二級市場的股價。試舉一例,可以對「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價格增發2000萬股股票,由於是溢價發行,增發後每股凈資產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說,通過增發,該公司大股東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資產增值超過30%。其後該公司股價一直下跌,大股東卻毫發無損。可見,正是由於股權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東有著「圈錢」的沖動,卻不會關心公司股價的表現。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礎。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觀上導致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

股權分置也扭曲了證券市場的定價機制。股權分置格局下,股票定價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還包括2/3股份暫不上市流通的預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導致單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等。另外,股權分置使國有股權不能實現市場化的動態估值,形不成對企業強化內部管理和增強資產增值能力的激勵機制,資本市場國際化進程和產品創新也頗受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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